长湖申线(京杭运河~苏沪省界段)航道整治工程跟踪审计项目CHSX-SJ2标段
长湖申线(京杭运河~苏沪省界段)航道整治工程跟踪审计项目CHSX-SJ2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长湖申线(京杭运河~苏沪省界段)航道整治工程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苏州市水运工程建设指挥部。现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跟踪审计项目CHSX-SJ2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长湖申线(京杭运河~苏沪省界段)航道整治工程起自京杭运河与太浦河共线段(平望港监),沿太浦河向东,经黎里、芦墟,止于苏沪省界(新池渡口)。整治航道24.52公里,改建沿线桥梁2座(平望大桥、芦墟大桥)及其他相关工程。本项目按三级航道标准整治。
本项目初步设计概算34114.88万元,建设工期为3年。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即跟踪审计项目CHSX-SJ2标段。跟踪审计内容是分别对长湖申线京杭运河至苏沪省界段航道整治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含竣工后尾留工程)造价审核和财务状况审计,包括对项目建安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含征地拆迁)等进行全面的、全过程工程跟踪审计服务(含结算审计、竣工决算报告编制、项目资金进度款拨付等情况审核)。
审计主要工作内容:
(1)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进行审核(主要是建安投资和设备投资部分),出具工程造价审核报告。包括项目各标段图纸工程量的复核、工程变更及可能发生的索赔、补偿等费用的审核汇总、编制工程量清单、材料价格调差复核、计量支付审核、审核工程结算等。
项目设计变更审计,主要包括:设计变更的原因及客观性是否真实存在,对设计变更前后的相应图纸、设计变更工程量、新增单价构成分析、投资变化对照清单和分项概、预算文件等分别进行对比分析,并提出书面审计建议。
项目工程结算审计,主要包括:工程价款是否执行计量支付,工程量清单及材料调差是否真实、准确;工程结算是否符合合同相关条款,手续是否完善;有无因设计失误、监理不到位等情况造成浪费、质量隐患等。
(2)对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进行审计,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①征地范围、拆迁范围及相关手续;征用、占用相关手续是否完备,相关规费是否按规定足额、及时交纳;拆迁范围确定是否符合初步设计批复、环评报告的要求和有关各方会议纪要的精神,确认手续是否完备,拆迁工作的实施程序是否合规;
②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的落实及相关手续、耕地林地保护政策的落实;
③征地拆迁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征地拆迁总费用的真实性;征地拆迁补助经费使用是否真实、合理,征地拆迁资金是否及时拨付到位等;
④征地拆迁数量是否真实、准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与执行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对项目红线内征地拆迁实际完成投资进行核定;
⑤审计深度要求至具体每一拆迁户及类型。
(3)项目资金监管及会计核算情况,主要包括:建设资金使用是否合法、合规,有无转移、滞留、挪用和损失浪费情况,项目资金(分中央投资、省投资、市县投资)当年及累计到位、支付及结存情况;是否按分项目独立会计核算,建设成本是否按概算口径和有关制度规定正确归集,省补资金拨付是否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项目支出是否合法、合规,财务报表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表内、表间勾稽关系是否正确等。
(4)审计设备投资费用;设备采购合同执行、设备现场盘点。
(5)审核项目合同,出具项目合同执行情况总表。项目合同审计,主要包括:施工、监理等经济合同的订立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是否与招投标文件一致,内容是否完整,是否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费用是否合理。
(6)项目概算执行情况审计,主要包括:项目是否按批准的初步设计进行,建设内容变更等事项是否按规定程序获批;有无概算外项目、自行扩大投资计划和提高标准等行为。按照批复的概算、预算对工程费用进行拆分。
(7)对建设项目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出具季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跟踪审计阶段性审计报告。
(8)政府部门审计时配合做好解释工作,并按要求提交跟踪审计过程中的工作底稿等相关资料。
(9)编制竣工决算(含竣工后尾留工程决算)。
(10)做好相关咨询服务工作,提出项目管理建议。
(11)负责组织召开审计情况交流沟通例会,每个季度至少一次;每月至少参加一次专题会。
(12)负责报送每个季度审计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跟踪审计的整改情况,主要包括:历次跟踪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纠正,如未纠正或再次出现类似问题,应当进一步提出审计意见并督促及时纠正。
(13)对审计提出问题应给予相应的整改指导,相应内容纳入履约考核。
(14)其他《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操作指南的通知》厅财字(【2013】300号)规定的审计内容。
(15)与审计工作相关的其他工作。
审计时间:根据项目完成进度和委托人需要进行审计,工程实施期间需要入驻现场配合工作,具体入驻人员要求及时间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过程变更、索赔、补偿等审核在接到完整的相关资料1周内出具审核意见,竣工结算在接到完整的相关资料45天内出具工程结算审定意见,出具审定意见后3个月内完成竣工决算编制。审计单位,于每季度10日前提交截至上季度的跟踪审计成果,并同步报送省厅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审计成果应当包括工程造价审计报告、财务收支审计报告,征地拆迁等专项审计报告,以及航道建设项目概算执行分析简表、财务报告等相关附件材料。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至项目全部工程竣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1.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任意一方)须具有省级财政部门核发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会计师事务所可以为非法人组织)。
3.2信誉要求:
(1)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及《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服务类单位信用评价实施细则》,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服务类)为A级及以上(含A暂定级)级别,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为准;在江苏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暂定A处理。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至少完成过1个项目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的交通工程造价审计(或审核)项目。
3.4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投入项目负责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委派)持有效的注册造价师证书(专业类别:土木建筑工程)或一级注册造价师证书(专业类别:交通运输工程或土木建筑工程);至少担任过1个项目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的交通工程造价审计(或审核)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5其他要求:
3.5.1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②由造价咨询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项目负责人由造价咨询单位委派。
③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3.5.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4.3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州市水运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苏州市桐泾南路 296 号
联 系 人:谢媛、黄海鸥
电 话:0512-68153080
传 真:0512-68153178
招标代理: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研发总部园02幢7层
联 系 人:王女士、张先生
电 话:025-86602545-8004(分机号)
工作QQ:2741163791(请投标人主动添加)
E-mail:2741163791@qq.com
8、其它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双信封)”。
8.2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踏勘及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认为需要可自行进行踏勘现场,招标人将予以必要的协助,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8.3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必须在上述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14:30;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15:00 。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三楼会议室(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公开开标。
8.4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不接受其他形式的预约。具体预约程序及注意事项: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
(2)拟预约单位应进入http://jtyst.jiangsu.gov.cn/ 网站首页,从“办事服务”中进入“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经CA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4)预约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预约成功的单位,请自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预约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未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拟预约单位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在注册和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85902430。
(6)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点击【副联单位管理】,选择对应的副联单位,发送邀请(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单独预约,只能在系统中接受联合体牵头人的邀请,并确认接受邀请);具体预约、投标文件制作、投标等流程详见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手册。
8.5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6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2023年4月21日17:30,预约截止时间:2023年5月15日14:30。
注:本公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