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山区2018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施工
一、本项目经眉山市彭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眉彭发改【2018】415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78号。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比选人(项目业主) | 眉山市彭山区水务局 |
项目名称 | 彭山区2018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施工 |
建设地点 | 都江堰东风渠灌区、通济堰灌区、古佛堰灌区、龚家堰水库灌区、柏杨沟水库灌区。 |
实施时间 | 90天。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眉山市彭山区2018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实施区域为都江堰东风渠灌区、通济堰灌区、古佛堰灌区、龚家堰水库灌区、柏杨沟水库灌区。计划改革灌面6.0万亩,涉及牧马、江口、青龙、黄丰、锦江5个乡镇37个行政村(社区) |
建设资金 | 中央水利发展资金。 |
其他 |
施工1 | 彭山区2018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施工 |
(1)一般要求: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要求:
①参加本项目比选的项目经理具备注册于本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和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②拟派各不少于1名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安装专业造价工程师具有相应的年检合格的岗位证或资格证书;③要求提供最近6个月在当地社保部门缴纳的社保证明(“最近6个月”是指2018年6月至2018年11月);④投标企业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⑤投标企业提交的材料除提供原件以供查验外,还须提供①-③比选申请人材料及壹份加盖单位鲜章且胶装成册的复印件交比选人存档。⑥ 比选申请人如选择A方式缴纳比选保证金,务必在转账单备注栏注明:“彭山区2018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施工”并现场递交保证金回单一份。⑦由中标单位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代理服务费支付给代理机构(四川满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免费下载比选文件、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技术服务费为200元(人民币)。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8年12月18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8年12月21日09时30分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四川满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眉山金罗马支行
账 号:51050169726900000794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单位万元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工程发包价 | 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 | 备注 |
---|---|---|---|---|---|
施工1 | E.固定价 | / | 160.54 | 8 |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2018年12月21日09时3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山区分中心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
⑧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比 选 人(全称):眉山市彭山区水务局
地 址:彭祖大道南段46号
邮 编:
联 系 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13350533850
传 真:/
电子邮件(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