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天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共青湖D组团栏杆一标段专业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金额
60.85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10/3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中铁天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共青湖D组团栏杆一标段专业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中铁天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铁共青湖D组团项目经理部(69)施工总承包工程 专业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TFGQHXMB-2023-14) 一、招标条件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中铁天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共青湖D组团项目经理部(69)栏杆一标段工程已具备专业招标条件。现由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中铁天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共青湖D组团项目经理部(69)组织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中铁天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共青湖D组团项目经理部(69)栏杆一标段工程位于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龙坑镇中铁共青湖D组团。 本招标工程预计工期为120天(实际开竣工日期按照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批准的各工程的施工工期节点执行)。 2.2招标内容:中铁共青湖项目D组团内栏杆一标段专业分包招标工程,其中12~15#楼(A户型)栏杆工程量为1037.78m,16~19#、21#、23~30#楼(B户型)栏杆工程量为3506.66m;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栏杆一标段工程全部内容为准(包含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及甲方临时指派的其他工作)。 2.3最高投标限价:608562.36元,投标人对最高投标限价有异议,应在不晚于开标前7个工作日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并明确原因。若未提出质疑,则表示认同。招标人在收到质疑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若开标时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则按废标处理且给予停标三次处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与本招标项目同期,在集团公司范围内,A级分包企业已承担5个(含)以上项目施工任务,B级分包企业、优秀分包企业、战略合作企业已承担4个(含)以上项目施工任务,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承揽项目已处收尾阶段除外)。 3.2 “四证一照”(三证合一)资料齐全真实且在有效期内,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以及从事类似项目施工经历(业绩),可参与投标。 3.3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行业规范。 3.4 在中国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近三年内有不良行为历史的分包队伍不得参与投标。 3.5投标人需提供的相关资料:国家有关部门颁发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领取招标文件当日原件退还,被委托人需本人持身份证亲自到场)。 四、投标人评标办法 4.1(一)施工组织设计部分:(满分30分) 1、生产供应组织安排:(30分) 1)、本项目正常施工主要工种人员配备情况;(6.0分) 2)、拟在本合同工程中的主要负责人、技术人员、特殊工种人员情况;(4.0分) 3)、拟投入本合同工程的主要机械设备情况;(6.0分) 4)、安全质量保证措施及安全质量承诺,专职安全员设置情况,安全质量管理体系情况;(5.0分) 5)、工期及进度保证措施及进度承诺;(5.0分) 6)、用于本项目施工的周转设备、材料数量(4.0分) 2、对本工程项目的建议。(不计分值,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及陈述时加以介绍) 4.2(二)投标报价部分(满分70分) 1.招标人设置最高限价,不超过最高限价且不低于最高限价的80%为有效报价; 2.有效报价中最低者为最优报价,得满分,每高于最优报价1%的减1分,最多减10分; 3.有效报价不足3家的,本次招标作废。 注: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在评标过程中对集团公司A级分包企业综合得分加5分;B级分包企业、优秀分包企业、战略合作企业综合得分加3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与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5.1请投标人于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 5 日,每日上午9:00分至12:00时,下午14:00至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在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中铁天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共青湖D组团项目经理部(69)商务部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由招标人现金出售,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整(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 5.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以书面或电子邮寄方式发售。 5.4投标人在2023年11月9日前必须缴纳投标保证金10000元整(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开标后由招标人不计利息全额退还;投标人无论何种原因不按时参加现场开标的,招标人将全额没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0 日9时00分至2023年11月10日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10时00分;提前递交或滞后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招标人如果决定推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应在原定截止时间2天前将此决定通知送达所有的投标人。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不因推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而改变。 地点: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中铁天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共青湖D组团项目经理部(69)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招标地点和联系方式: 招标监督单位: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中铁天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电 话:010-61828540 招 标 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中铁天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共青湖D组团项目经理部(69)。 招标人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龙坑镇中铁天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共青湖D组团项目经理部(69)。 联 系 人: 何宏波 电 话:15808011353 Email: 传真: 届时请参加招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证件在开标开始之前签到。 2023年10月26日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