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区分局2024-2027年辅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金额
43.74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6/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01052024000065
预算金额43.74万元
招标公司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区分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建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曾女士028-86717818
中标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43.74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1052024000065
二、项目名称:2024-2027年辅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邱德君、吴建华、赖妍如(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经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确定,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费用为人民币2万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备案编号:51010024210200026735[2024]02043,采购品目:C18040101-人寿保险服务。
2、监督部门:成都市青羊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28-86699817,监督部门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西华门街19号。
3、服务要求:供应商应当配备有经验的专业理赔人员负责理赔服务工作,确定理赔方案,确保在出险时,被保险人能够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设立热线电话,负责受理被保险人的事故报案、咨询、疑难解答和投诉处理,对被保险人的投诉,保险公司应及时向采购人作出明确答复。对收到的索赔材料进行审核,按承诺时限向投保人反馈是否立案以及是否需要补充提供证明材料,对决定拒赔或者不予立案的,应出具正式的《拒 赔通知书》或《不予立案说明书》;对需要补充提供证明材料的,应一次性书 面告知需要补充提供的证明材料。
4、服务标准:(1)报案要求:电话报案严格执行 365 天、24 小时的全天候接报案制度。(2)查勘定损要求: ①查勘:接到报案后,应立即与报案人联系,并答复是否需要保留现场,如需要现场查勘,专责理赔人员须在 2小时内到达现场。若抢险需要,采购人或被保险人可自行处理事故现场(尽量保留事故现场的有关照片、录像)。②单证收集:查勘(现场或非现场)后,供应商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查勘取得的各项材料,并于索赔资料收集完毕后 3 个工作日内将该案件初步定责定损意见反馈至采购人。(3)赔付时限要求: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将赔款支付到被保险人银行账户的赔付时限最长不超过 10 个工作日,政策法规规定期限更短的,按更短的期限执行,理赔过程中产生的纠纷问题和责任由成交供应商全部处理和承担。(4)案件受理时限: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5)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参保工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区分局
地址:成都市江汉路13号
联系方式:028-864060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建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777号中航国际交流中心3栋7层
联系方式:028-867178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女士
电话:028-86717818
四川建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27日
相关附件:
2024-2027年辅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二、项目名称:2024-2027年辅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 | 成都市武侯区老马路7号 | 437,400.00元 | 意外伤害保险:1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C18040101 | 人寿保险服务 | 意外伤害保险 | 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 | 供应商应当配备有经验的专业理赔人员负责理赔服务工作,确定理赔方案,确保在出险时,被保险人能够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设立热线电话,负责受理被保险人的事故报案、咨询、疑难解答和投诉处理,对被保险人的投诉,保险公司应及时向采购人作出明确答复。对收到的索赔材料进行审核,按承诺时限向投保人反馈是否立案。 | 保险单生效后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可以根据考核情况在国家规定政策期内同承保单位续签合同。 | (1)报案要求:电话报案严格执行 365 天、24 小时的全天候接报案制度。 (2)查勘定损要求: ①查勘:接到报案后,应立即与报案人联系,并答复是否需要保留现场,如需要现场查勘,专责理赔人员须在 2小时内到达现场。若抢险需要,采购人或被保险人可自行处理事故现场(尽量保留事故现场的有关照片、录像)。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邱德君、吴建华、赖妍如(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经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确定,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费用为人民币2万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备案编号:51010024210200026735[2024]02043,采购品目:C18040101-人寿保险服务。
2、监督部门:成都市青羊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28-86699817,监督部门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西华门街19号。
3、服务要求:供应商应当配备有经验的专业理赔人员负责理赔服务工作,确定理赔方案,确保在出险时,被保险人能够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设立热线电话,负责受理被保险人的事故报案、咨询、疑难解答和投诉处理,对被保险人的投诉,保险公司应及时向采购人作出明确答复。对收到的索赔材料进行审核,按承诺时限向投保人反馈是否立案以及是否需要补充提供证明材料,对决定拒赔或者不予立案的,应出具正式的《拒 赔通知书》或《不予立案说明书》;对需要补充提供证明材料的,应一次性书 面告知需要补充提供的证明材料。
4、服务标准:(1)报案要求:电话报案严格执行 365 天、24 小时的全天候接报案制度。(2)查勘定损要求: ①查勘:接到报案后,应立即与报案人联系,并答复是否需要保留现场,如需要现场查勘,专责理赔人员须在 2小时内到达现场。若抢险需要,采购人或被保险人可自行处理事故现场(尽量保留事故现场的有关照片、录像)。②单证收集:查勘(现场或非现场)后,供应商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查勘取得的各项材料,并于索赔资料收集完毕后 3 个工作日内将该案件初步定责定损意见反馈至采购人。(3)赔付时限要求: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将赔款支付到被保险人银行账户的赔付时限最长不超过 10 个工作日,政策法规规定期限更短的,按更短的期限执行,理赔过程中产生的纠纷问题和责任由成交供应商全部处理和承担。(4)案件受理时限: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5)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参保工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区分局
地址:成都市江汉路13号
联系方式:028-864060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建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777号中航国际交流中心3栋7层
联系方式:028-867178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女士
电话:028-86717818
四川建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27日
相关附件:
2024-2027年辅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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