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闽南师大北大法意数据库等项目采购
金额
3.26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0/07/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闽南师范大学
乙方:北京法意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00]ETH[DY]2020004的闽南师大北大法意数据库等项目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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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A05010101 | 书籍、课本 | 北大法意数据库 | 1 | 批 | 国内 | 32600 | 32600 | 法意 | V1.0 | 无 | ||||
合计: | 3260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万贰仟陆佰元整(¥326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闽南师范大学;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详见招标要求及投标响应(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商务条件响应表)。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向甲方交付货物并完成安装调试,交货地点:闽南师范大学(图书馆),联系人:张惠,电话:13063131093。6.1.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不得少交或多交货物。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6.1.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6.1.4货到安装调试后10个工作日为试运行期,如试运行期间未发现质量问题或接到质疑,甲方应在试运行期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甲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对校验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6.1.5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同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该标准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由甲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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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100 | 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 |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2020.6.24—2021.6.23。
10、违约责任
10.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 10.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偿付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10.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售后服务保证金。 10.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作为违约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同时,乙方还须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10.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当更换符合合同要求的货物,并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10.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甲方将扣留全部售后服务保证金,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10.7乙方在承担上述4-6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10.8因乙方原因(包含但不限于商品的运输、搬运、安装、调试及使用)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人员伤亡,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国家有关质量管理办法或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执行。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赔偿金等。10.9乙方违反售后服务中48小时响应时间,每迟延一个小时向甲方支付5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则乙方应赔偿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芗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数据库采购价格原则上不高于福建省内同等院校、同等订购条件的采购价。 14.2产品应有正式的授权,含且不限于数据库、检索平台等,供应商应负责数据库内容的审读工作并承担知识产权等相关的法律责任,能够提供数据库产品、检索平台和数据库集成服务,以及常规的技术支持服务和数据培训宣传推广服务;能够免费为购买方升级所购数据的检索平台。 14.3数据库使用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和故障,供应商应实时响应,保障购买方对产品的不间断使用。14.4供应商应解决好数据库版权问题,数据库使用过程中出现的版权问题与购买方无关。 14.5售后服务:乙方应按照本次采购文件中有关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的承诺执行,国家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14.5.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提供至少一年的远程或上门服务。 14.5.2安装调试:乙方负责组织相关的产品数据信息、数据库软件、并负责产品的初始安装、调试、使用、培训。完成数据库安装、调试及按合同要求验收合格后,无质量问题下甲方一次性付清合同总款。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所购数据库产品自行安装解决方案和安装程序介质,以保证其对所购资源的长久使用权。 14.5.3售后服务: (1) 应急维修时间安排: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网络、电话及EMAIL支持服务。当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或者其他问题时,一般技术响应不超过2小时,重大问题响应不超过4小时,24小时解决,48小时内提供甲方可接受的解决方案。 (2) 通过电话及网络远程访问无法解决问题时,乙方技术工程师承诺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技术维护,并在3天内解决。 (3) 所购数据库安装若有在甲方服务器上的(本地安装),如果发生甲方数据丢失和损坏时,若通过远程支持无法解决问题的,要在5个工作日内免费重新上门安装。 (4)数据更新:数据库包库用户(远程)更新速度与中心网站一致,对镜像用户(本地)提供每月更新数据,更新方式以方便甲方的方式为最终选择。若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不能及时更新数据,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及时安排技术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解决。 (5)售后服务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具体的售后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邮件、QQ等),并在上述联系人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化时及时通知甲方,通知时滞不超过变化后的一个工作日联系人:张改欣 联系方式:18211191561 邮箱:1942327244@qq.com QQ:1942327244 (6)乙方每学期和每学年分别向甲方提供甲方的使用流量及统计分析报告。 (7)本地化售后服务的具体措施:①. 乙方承诺每季度回访一次,了解用户使用情况并解答疑难问题,负责产品合同期内的免费维护。② 每年至少安排一次现场培训或其他推广活动,并对甲方举办的相关活动提供相应支持。③ 乙方提供的数据库产品应同意甲方的合法用户可以通过甲方提供的远程访问系统和软件平台(包括现有平台及未来部署的平台)访问乙方提供的数据库产品的要求。④. 乙方应保证甲方对所购货物产品的完整使用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随意删改甲方服务器内的数据记录及软件等。⑤ 在采购合同到期且未续约的情况下,甲方依然享有安装在本单位局域网中数据库产品及检索平台的使用权。⑥.当甲方的网络IP地址发生变更时,乙方承诺及时予以变更,以保证甲方对数字资源的使用;当甲方硬件条件变更时,乙方承诺及时配合甲方进行数据的恢复与部署。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6份,甲方执 3 份,乙方执3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甲方: | 闽南师范大学 | 乙方: | 北京法意科技有限公司 |
住所: | 漳州市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 | 住所: |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北大街49号院9号楼5层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郑顺炎 | |
委托代理人: | 蔡如兴 | 委托代理人: | 张改欣 |
联系方法: | 0596-2591433 | 联系方法: | 18211191561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街口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1022401040000220 |
签订地点:漳州
签订日期:2020年07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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