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辽阳县柳壕镇常家村文化广场及路灯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89.96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0/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4-211021-00597
预算金额89.96万元
招标联系人-0419-7170776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鑫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女士0419-3503779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4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1
公告正文
(辽阳县柳壕镇常家村文化广场及路灯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辽阳县柳壕镇常家村文化广场及路灯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1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1021-00597
项目名称:辽阳县柳壕镇常家村文化广场及路灯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99,657.40
最高限价(元):899,657.4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三级以上(含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建造师具有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09日 08时00分至2024年10月14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1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21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电子文件,备份文件发送至邮箱。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备份投标文件邮箱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如投标人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请投标人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进行电子解密。同时投标人须将备份响应文件加密后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至邮箱3672901971@qq.com,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阳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辽阳县首山镇前进街6号
联系方式:0419-71707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鑫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阳市文圣区德盛街翰林路16-42号
联系方式:0419-3503779
邮箱地址:3672901971@qq.com
开户行:辽沈银行辽阳交通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鑫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7100001201020272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419-3503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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