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圳至中山跨江通道项目附属区房建及岛上路基工程施工(FJ2标)三围室外绿化及挡土墙工程专业分包招标补遗公告(001号)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04/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涌泉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各报价单位:

根据实际情况,现对招标文件做以下变更。此公告未涉及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条款

内 容

1

招标人: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港保税区跃进路航运服务中心8号楼

联系人: 刘涌泉

电 话: 招标相关18511884109(刘涌泉)

招标组织单位: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城市建设工程分公司

地 址: 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护航路16号兴港大厦B座12层

联系人: 王全成

电 话: 15638188581

2.1

工程名称:深圳至中山跨江通道项目附属区房建及岛上路基工程施工(FJ2标)项目室外绿化及挡土墙工程

工程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宝源路航港湿地斜对面三围码头

2.2

工程量清单详见第四章

工作内容及承包方式:单价合同形式

2.3

工期要求:45天(或以甲方通知的开工日期为准)

2.6

工程质量要求:室外绿化及挡土墙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并符合总承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

2.7

材料、设备、人员要求:满足室外工程施工等体系

2.8

工程量计价方法: 采用综合单价

2.9

其他要求:

3.1

具有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资质。

3.2

(1)投标人业绩要求:具有 近三年来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 相关业绩。

(2)具有 人员设备 等其他要求。

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考察。

□现场踏勘地点和时间: 年 月 日点在集合,由招标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7.1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补遗、修改:

截止时间:收到补遗、修改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7.1

以编号的补遗书形式发布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内容,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7.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4日前

形式:通过电子化平台提交

7.2

招标人发布招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日前

形式:通过电子化平台提交

7.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收到澄清后48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形式:通过电子化平台提交

8.1

招标人修改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日前

形式:通过电子化平台提交

8.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截止时间:收到修改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形式:通过电子化平台提交

9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1.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内容

2.招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内容

11.5

本次招标限价为: / (大写:人民币XX元整),招标限价为含税价,税率为9 %,超过招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作为废标。

11.6

工程计价方法:固定单价

报价要求:

1.采用综合单价下浮率报价,投标单位承诺根据发包方与建设单位按照 / 标准定额确定的招标控制价,按定额价格下浮一定比率作为投标报价。

计价活动的相关规章规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工程量计算规范、工程定额、工程造价信息

2.采用固定单价报价,投标单位需根据发包方已确定工程量,按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

12.1

投标文件有效期:开标后90

13.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由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招标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转账时请备注: / 项目 / 工程投标保证金):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账号: /

14.1

投标文件份数为:正本1份。

(1)投标文在报价文件中需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2)投标文件纸质文件经签字盖章后彩色扫描并制作成PDF格式(文件过大可分为多个PDF文件进行上传);

(3)投标文件中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均应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14.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 2024 4 17 21之前。

送交投标文件的地址:通过中国交建分包采购平台提交投标文件。

18.1

开标时间:2024 41721

开标方式:中国交建分包采购平台线上开标

20.1

本次招标的评标办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综合评估法

23.1

履约担保的金额和提交时间:

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 日内按中标金额的/ %提供银行保函(格式见第八章)或中标金额 5 %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需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提交。采取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须为国有银行或全国性股份制银行支行及以上机构。

24.1

合同签订时间: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

25.4

监督机构: 商务合约部 电话: 18569990335

地 址: 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护航路16号兴港大厦B座12层

邮编: 451162

25.5

进度付款比例:

承包人根据发包人实际支付的进度款情况,在核定分包人完成合同价款的基础上,按照 90 %比例支付给分包人。

当室外绿化及挡土墙工程工程验收合格后且结算完成后,支付至结算额的 97% 。

双方关于付款的其他约定: 剩余 3%作为保证金,质量期满后 1 个月无息退还(质保期 1 年) 。

26.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投标人如果中标,招标人按照总价不变原则进行清标,投标人需无条件接受招标清标单价,如不接受将按废标处理。

施工用水电费按照结算值的 / 扣除;生活用水电费按结算值的 / 扣除。乙方用水用电必须严格按甲方规定使用,杜绝浪费,否则经甲方查证将双倍扣除。甲方提供现有临建住宿,不提供床上用品,宿舍费用按 800元/间/月扣除。若工人宿舍为外租房,水电设施由乙方自行解决,乙方按时交纳水电费并承担因房屋租赁引起的一切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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