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通兴东国际机场商旅贵宾厅特许经营招商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3/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南通空港实业有限公司为南通兴东国际机场商业运营主体,现就南通兴东国际机场商旅贵宾厅特许经营招商项目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经营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南通兴东国际机场商旅贵宾厅特许经营项目
二、项目简要说明及费用标准、结算方式
1、本项目为商旅贵宾厅特许经营权招商,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2、本项目年度特许经营费=合同年度旅客吞吐量(人)*1.10(元/人)。
3、本项目设立年度基准特许经营费,依照新冠肺炎疫情前2019年348万人次为基础,年度基准特许经营费=3480000*1.10=3828000元/年,则季度基准特许经营费为3828000/4=957000元/季度。此基准经营费仅用于首合同年度一季度预交款额的确定。
4、特许经营费按季度收取,成交经营商向招商人按基准季度支付第一合同季特许经营费957000元,此笔费用应于合同签订后15天内支付;以后均在合同季开始15天内支付当季特许经营费;第二合同季特许经营费以第一合同季旅客吞吐量数据测算支付;第三合同季以第二合同季旅客吞吐量数据测算支付;第二合同年首季特许经营费以第一合同年第四季旅客吞吐量数据测算支付,以后顺序类推。每一合同年满后,双方依据上一合同年旅客吞吐量数据调整合同年度实际特许经营费,调整额多退少补。机场旅客吞吐量数据以机场统计部门上报民航局数据为准,出具书面证明。
三、经营期限
项目拟按照“3+2”模式签订合同,即合同期限三年,合同到期前60天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顺延两年。
四、合格经营商资格要求
1、响应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响应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响应人须提供正在运营的国内一家旅客吞吐量1000万(以2019年民航局公布数据为准)及以上的运输机场商旅销售服务合同(提供合同及最近一期费用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4、近五年内响应人在经营活动中未出现过以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记录,且无违法记录、无商标侵权行为, 无虚假广告行为(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判决文书网截图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挂靠;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提供企业工商注册的基本资料)。
五、招商文件获取
如贵公司符合上述条件并有意参与,请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自行下载招商文件。
若本项目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关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六、评审时间及响应文件递交
评审时间及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同期)。
评审时间:2023年3月28日上午10时,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和评审地点:
收件地址:南通市通州区兴东镇兴东国际机场行政办公楼208室
收件人:殷琪
联系电话:0513-86860086-82109
七、响应保证金
(一)本次项目响应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请于2023年3月28日上午10时前交足响应保证金,缴纳方式不限。
开户名称:南通空港实业有限公司
账户名称:招商银行南通营业部
账 号:513902858910616
(二)成交经营商的响应保证金将在签订合同及交纳经营服务保证金后退还或转入服务保证金;若因为成交经营商的原因未能按规定签订合同及交纳经营服务保证金或被发现响应文件有虚假,经查实后,该响应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如果该响应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招商人因此所受的损失,招商人仍有权要求响应人赔偿。
(三)未成交经营商的响应保证金将在成交公示期结束后一周内返还。
(四)发生以下情况之一,响应保证金不予返还:
1、响应人在评审开始时间后撤回其响应文件;
2、响应人在整个招商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3、成交经营商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和按要求提供经营服务保证金的;
4、成交经营商明确表示放弃。
八、联系方式
招商活动联系人:殷琪 联系电话:0513-86860086-82109
技术咨询联系人:任丹丹 联系电话:0513-86860658
招商活动监督人:耿舒波 联系电话:0513-86560293
南通空港实业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日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南通兴东国际机场商旅贵宾厅特许经营项目
二、项目简要说明及费用标准、结算方式
1、本项目为商旅贵宾厅特许经营权招商,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2、本项目年度特许经营费=合同年度旅客吞吐量(人)*1.10(元/人)。
3、本项目设立年度基准特许经营费,依照新冠肺炎疫情前2019年348万人次为基础,年度基准特许经营费=3480000*1.10=3828000元/年,则季度基准特许经营费为3828000/4=957000元/季度。此基准经营费仅用于首合同年度一季度预交款额的确定。
4、特许经营费按季度收取,成交经营商向招商人按基准季度支付第一合同季特许经营费957000元,此笔费用应于合同签订后15天内支付;以后均在合同季开始15天内支付当季特许经营费;第二合同季特许经营费以第一合同季旅客吞吐量数据测算支付;第三合同季以第二合同季旅客吞吐量数据测算支付;第二合同年首季特许经营费以第一合同年第四季旅客吞吐量数据测算支付,以后顺序类推。每一合同年满后,双方依据上一合同年旅客吞吐量数据调整合同年度实际特许经营费,调整额多退少补。机场旅客吞吐量数据以机场统计部门上报民航局数据为准,出具书面证明。
三、经营期限
项目拟按照“3+2”模式签订合同,即合同期限三年,合同到期前60天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顺延两年。
四、合格经营商资格要求
1、响应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响应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响应人须提供正在运营的国内一家旅客吞吐量1000万(以2019年民航局公布数据为准)及以上的运输机场商旅销售服务合同(提供合同及最近一期费用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4、近五年内响应人在经营活动中未出现过以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记录,且无违法记录、无商标侵权行为, 无虚假广告行为(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判决文书网截图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挂靠;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提供企业工商注册的基本资料)。
五、招商文件获取
如贵公司符合上述条件并有意参与,请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自行下载招商文件。
若本项目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关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六、评审时间及响应文件递交
评审时间及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同期)。
评审时间:2023年3月28日上午10时,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和评审地点:
收件地址:南通市通州区兴东镇兴东国际机场行政办公楼208室
收件人:殷琪
联系电话:0513-86860086-82109
七、响应保证金
(一)本次项目响应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请于2023年3月28日上午10时前交足响应保证金,缴纳方式不限。
开户名称:南通空港实业有限公司
账户名称:招商银行南通营业部
账 号:513902858910616
(二)成交经营商的响应保证金将在签订合同及交纳经营服务保证金后退还或转入服务保证金;若因为成交经营商的原因未能按规定签订合同及交纳经营服务保证金或被发现响应文件有虚假,经查实后,该响应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如果该响应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招商人因此所受的损失,招商人仍有权要求响应人赔偿。
(三)未成交经营商的响应保证金将在成交公示期结束后一周内返还。
(四)发生以下情况之一,响应保证金不予返还:
1、响应人在评审开始时间后撤回其响应文件;
2、响应人在整个招商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3、成交经营商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和按要求提供经营服务保证金的;
4、成交经营商明确表示放弃。
八、联系方式
招商活动联系人:殷琪 联系电话:0513-86860086-82109
技术咨询联系人:任丹丹 联系电话:0513-86860658
招商活动监督人:耿舒波 联系电话:0513-86560293
南通空港实业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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