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蒙自市红薯及水果加工厂建设项目(一期加工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328.32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1/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fzb-23008
预算金额328.32万元
招标联系人谭工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旭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菊19208737569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17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04
公告正文


蒙自市红薯及水果加工厂建设项目(一期加工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FZB-23008)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
一、招标条件
本蒙自市红薯及水果加工厂建设项目(一期加工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28.32万元,招标人为蒙自蕴蒙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采购红薯及水果加工设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蒙自市红薯及水果加工厂建设项目(一期加工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蒙自市红薯及水果加工厂建设项目(一期加工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
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
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
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执行信息
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法人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查询结
果网页截图②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
证明文件或单位存款证明。新成立企业自行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
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
明文件(或国家税务局开具的“无欠税证明”)。新成立企业提供情况说明,此项不作废标条


件;②提供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
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提供情况说明,此项不作
废标条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
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招标需求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资格:如为产品设备经销商需具备
厂家授权代理资格证(需提供相应厂家授权代理资格证)。
3.采购人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若经
查询发现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存在行贿犯罪行为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若已中标的将取消
其中标资格。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
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自行
承诺。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13日08时30分到2023 年11月17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由经办人在上述时间内持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
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到红河旭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红河州蒙自市文澜镇紫金学苑10幢
5单元1号商铺)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4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红河州蒙自市霁虹路蒙自市委党校求是楼3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04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红河州蒙自市霁虹路蒙自市委党校求是楼3楼
七、其他
一、项目概况
蒙自市红薯及水果加工厂建设项目(一期加工设备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红河旭


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红河州蒙自市文澜镇紫金学苑10幢5单元1号商铺)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2023年12月0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二、招标概况
1.项目编号:XFZB-23008
2.项目名称:蒙自市红薯及水果加工厂建设项目(一期加工设备采购)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328.32万元
5.最高限价:328.32 万元
6.采购需求:
6.1采购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采购红薯及水果加工设备,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技术
参数要求。划分为1个标段进行谈判。
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单位总价(元)备注
1冰烤蜜薯机1套1503600.00
2 真空包装红薯机1套1034600.00
3红薯干加工项目包装设备1套 745000.00
总计(元)3283200.00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6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并一次性验
收合格。
8.质量要求: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9.合同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0.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谈判,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
自关境外的产品。
11.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
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
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
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执行信息


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法人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查询结
果网页截图②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
证明文件或单位存款证明。新成立企业自行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
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
明文件(或国家税务局开具的“无欠税证明”)。新成立企业提供情况说明,此项不作废标条
件;②提供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
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提供情况说明,此项不作
废标条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
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招标需求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资格:如为产品设备经销商需具备
厂家授权代理资格证(需提供相应厂家授权代理资格证)。
3.采购人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若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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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发现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存在行贿犯罪行为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若已中标的将取消
其中标资格。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
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自行
承诺。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23年11月13日08:30至2023年11月17日18:00,每天上午08:30至12:00,
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
2.地点红河旭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红河州蒙自市文澜镇紫金学苑10幢5单元1号商铺)
3.方式由经办人在上述时间内持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公章到红河旭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红河州蒙自市文澜镇紫金学苑10幢5单元1


号商铺)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 元,此费用售后不退。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12月0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红河州蒙自市霁虹路蒙自市委党校求是楼3楼
3.提交方式投标人需在上述时间前,须到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
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
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规定解密的响应文件,视为放弃投标。
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及与采购有关的通知(若有)均在中国招标投公共服务平
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
获取最新信息。因供应商未查看网站信息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及
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蒙自蕴蒙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蒙自市
联系方式:谭工(156871995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红河旭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红河州蒙自市文澜镇紫金学苑10幢5单元1号商铺
联系方式:徐菊(192087375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工
电 话:15687199533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蒙自蕴蒙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蒙自市
联系人:谭工
电 话:1568719953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旭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红河州蒙自市文澜镇紫金学苑10幢5单元1号商铺
联系人: 徐菊
电 话: 19208737569
电子邮件: 47583659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馀茼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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