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营市垦利区鲁通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提标Ⅳ水项目二期总承包(EPC)及监理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0/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10-370505-04-05-276026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东营市致诚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女士0546-277997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0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东营市垦利区鲁通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提标Ⅳ水项目二期总承包(EPC)及监理招标公告
东营市垦利区鲁通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提标Ⅳ水项目 二期总承包(EPC)及监理招标公告
垦建招字[2023]20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营市垦利区鲁通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提标Ⅳ水项目二期总承包(EPC)及监理已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110-370505-04-05-276026)。招标人为东营市垦利区鲁通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有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东营市垦利区鲁通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提标Ⅳ水项目二期总承包(EPC)及监理
本工程位于垦利区,建设内容为继续对污泥回流泵站提升及老旧设备进行改造,同时对厂区智能化、自动化和厂区配套进行提升改造,再生水管线铺设工程。本工程总投资约6046万元,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场已具有施工条件,质量要求为合格。
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监理各一个标段,本工程EPC计划投资约6029万元,监理计划投资约17万元。
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范围:项目规划范围内涉及的所有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设计、勘察、测量、采购、施工、调试、验收、保修、项目管理及各项手续办理、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
监理招标范围为本项目全部概算投资范围内的施工准备、施工、交工、竣工及保修等阶段的监理服务及向招标人提供专业技术咨询等服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工程总承包(EPC)标段投标人应具有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3.1.1总承包(EPC)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工程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3.1.3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3.1.4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3.1.4.1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兼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证书需注册在本单位),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被更换的项目经理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投标。
3.1.4.2 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资格。
3.1.4.3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截止时间为开标日前5个工作日的零点)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信用信息查询相关证明材料无须提供,以投标人开标当日资格审查阶段查询的信用记录结果为准,本项工作由开标室内招标人代表及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现场核实。(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3.1.6本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以下要求:
3.1.6.1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并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1.6.2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中标后不得更换联合体牵头单位及成员。
3.1.6.3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人名义投标。
3.2监理投标人应具有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3.2.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2监理资质要求:应当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2.3 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3.2.3.1 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监,有在建项目被更换的项目总监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投标(注册监理师经主管部门书面批准的除外);
3.2.3.2 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截止时间为开标日前5个工作日的零点)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信用信息查询相关证明材料无须提供,以投标人开标当日资格审查阶段查询的信用记录结果为准,本项工作由开标室内招标人代表及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现场核实。(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3.2.4监理企业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
3.2.5本项目监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已同时发布,有意参加投标者,自行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14.233.37:81/TPBidder)进行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未办理东营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入库手续的企业,请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14.233.37:81/index.html)查看“服务指南”查看“主体信息库注册申报流程”及“CA证书办理及激活操作说明 ”,按程序办理完成入库手续后再自行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提交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网上开标,具体流程:
5.1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14.233.37:81/index.html)指定栏目。
注: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交易乙方会员端操作手册”(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时间:2023年11月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6.2地点:东营市垦利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三开标室(垦利区全民健身中心A座东门)。
6.3方式: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网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进行开标。各投标人在开标前1小时内登陆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14.233.37:81/index.html)网上开标大厅,开标截止时间后请各投标人根据网上开标流程进行操作并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具体操作请参考并仔细阅读“不见面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0546-8388055。
各投标人必须实时在线直至评标结束。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营市垦利区鲁通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东营市垦利区青垦路以东、东营市北外环以南。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0546-2977155
招标代理名称:东营市致诚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点:东营市垦利区绿洲路与宜兴路交叉口东南角鲁源水务办公楼602室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546-2779977
监督单位:东营市垦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546-2895133
投标软件技术客服:4009980000、0546-8388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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