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金州产业新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环城路(夏金线—纬六路)道路及管网工程总承包(EPC)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2/08/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施工][大连市·金州区]金州产业新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环城路(夏金线—纬六路)道路及管网工程总承包(EPC)
一、招标条件 | |||||||||||||||||||||||||||||||||
金州产业新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环城路(夏金线—纬六路)道路及管网工程总承包(EPC)已经由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备案。以关于金州产业新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环城路(夏金线—纬六路)道路及管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大金普发改发[2022]22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连金普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金州产业新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环城路(夏金线—纬六路)道路及管网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金普新区拥政街道红塔和北九里区域,金州产业新园内。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新建1条市政道路,并敷设给排水、污水、电力、通信、热力、燃气管网工程等(其中电力、热力、燃气均为过路套管工程)。道路工程:新建道路总长900米,机动车道面积20700平方米,铺设立缘石1800米,布设标线1700平方米,标志16个;道路工程中挖填方30753立方米,清表17379立方米,路基换填山皮石20700立方米。管网工程:敷设雨水管线2372米,污水管线1188米,通信管线7704米,过路套管1613米(其中电力管线1080米),新建各类工程井202座等。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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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22年10月25日 开工至 2023年06月30日 竣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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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市政行业甲级]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 2.EPC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施工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4.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为主体单位;投标所报EPC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主体单位人员,联合体成员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包括联合体主体)。联合体应提交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资格证书,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即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协议书是投标文件组成的一部分。 6.其它要求:1、项目通过公开招标选择具有设计、施工资质的建设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正式批准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 [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市政行业甲级](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含)以上)资质;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包括联合体主体),须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为主体单位,在本项目投标中拟担任EPC项目经理的人员须为联合体主体单位的员工;5、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EPC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须为联合体主体单位的员工,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无在建项目,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设计单位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本项目EPC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须为同一人。6、施工单位开标前须办理金普新区劳动监察大队核发的大连金普新区建筑企业用工备案书(pdf文本),于开标时提供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7、投标人报名投标后,凡因自身原因不参加投标的,须向招标人递交书面退标函;8、开标前投标人须登录辽宁省网联招标投标服务平台(https://www.lnwlzb.com/)办理 CA 锁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9、投标单位经查询不存在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或不良行为记录。查询结果以“信用中国”或“信用辽宁”或“信用大连”或“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网站为准。10、关于招投标市场主体身份证实名认证,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在投标期间内至少实名认证一次。具体详见: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新网),网站首页——交易指南(网站首页右下角)——常见问题——关于招投标市场主体身份证实名认证详细操作指南。开标前,主体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即投标单位在本项目网上投标系统中实名认证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或项目经理刷身份证二次刷卡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文件予以退回。 7.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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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 | |||||||||||||||||||||||||||||||||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5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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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标时间: 2022年10月12日 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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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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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递交网址:通过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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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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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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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2年08月23日 16时00分至2022年08月30日 16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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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说明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 |||||||||||||||||||||||||||||||||
八、招标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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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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