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湖北邮电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关于承揽上海市轨道交通13号线东延伸工程总承包项目通信管线临搬及复位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53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1/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sj-dnzb-2024014
预算金额153万元
招标公司湖北邮电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李露18907139932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邮电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露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20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04
公告正文
湖北邮电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关于承揽上海市轨道交通13号线东延伸工程总承包项目通信管线临搬及复位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湖北邮电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关于承揽上海市轨道交通13号线东延伸工程总承包项目通信管线临搬及复位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HBSJ-DNZB-2024014),招标人为湖北邮电规划设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湖北邮电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关于承揽上海市轨道交通13号线东延伸工程总承包项目通信管线临搬及复位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预估规模为人民币1530000元(含税)。
1.2 招标内容
工作内容:根据业主单位工作需求,配合完成区域内管线迁改工程前期调研、及方案编制等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拒绝业主单位的工作,并保证服务质量。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项目服务地点:上海市。
1.5 服务期限:24个月。
1.6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1530000元(含税),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10)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11)投标人在中国五大通信运营商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2)在“关于发布湖北设计公司 2023年度业务合作供应商后评估结果的通报”中考评等级为D的。
2.3 资质证书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以下任意一项资质证书
(1)电子通信广电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测量专业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4)通信行业协会颁发的服务能力证书;
(5)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6)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
2.4 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信产通信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设计服务业务集中采购项目》合格供应商。
2.5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拟投入本项目员工工伤保险和雇主责任险或意外伤害保险材料;或投标人承诺中选后为技术配合服务人员购买雇主责任险或意外伤害保险。
2.6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勘察、设计或勘察设计所需的技术配合服务业绩),累计金额不低于50万元,合同或框架协议(非订单)数量不少于2个。业绩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合同须提供关键页复印件(首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如提供框架协议,除需要提供框架协议外还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时间为准。资料不全、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
2.7 人员要求
需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配合服务人员的人员清单,并附上劳务合同、身份证、社保(近三个月);项目概预算编制和审核的设计人员须具备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资格证书或中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2.8 财务要求
投标人能够或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2.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4日09时00分至2024年11月20日17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湖北邮电规划设计有限公司501办公室(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常青三路5号)。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4.3.1纸质获取(工作时间):参选人应委托经办人携带加盖公章的单位授权委托书(含经办人身份证),向采购人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4.3.2邮件获取:参选人应委托经办人以电子邮件形式,将加盖公章的单位授权委托书(含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及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发送至采购人项目经理邮箱后,向采购人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4.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 文件购买联系人:李露 联系电话:18907139932
2) 开户名称:湖北邮电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3) 账 号:990204012101010001
4) 开 户 行: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营业部
4.5比选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比选文件费用后1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参选人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4日09时30分。
5.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湖北邮电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武汉市江汉区常青三路5号)。
注:邮寄纸质投标文件接收人:李露 18907139932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6.1本项目不涉及。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中国通服采招门户(https://szyc.chinaccs.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请各投标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投标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招标人:湖北邮电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常青三路5号
项目经理:李露
电话:18907139932
电子邮件:18907139932@189.cn
湖北邮电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3日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湖北邮电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关于承揽上海市轨道交通13号线东延伸工程总承包项目通信管线临搬及复位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HBSJ-DNZB-2024014),招标人为湖北邮电规划设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湖北邮电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关于承揽上海市轨道交通13号线东延伸工程总承包项目通信管线临搬及复位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预估规模为人民币1530000元(含税)。
1.2 招标内容
工作内容:根据业主单位工作需求,配合完成区域内管线迁改工程前期调研、及方案编制等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拒绝业主单位的工作,并保证服务质量。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项目服务地点:上海市。
1.5 服务期限:24个月。
1.6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1530000元(含税),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10)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11)投标人在中国五大通信运营商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2)在“关于发布湖北设计公司 2023年度业务合作供应商后评估结果的通报”中考评等级为D的。
2.3 资质证书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以下任意一项资质证书
(1)电子通信广电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测量专业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4)通信行业协会颁发的服务能力证书;
(5)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6)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
2.4 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信产通信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设计服务业务集中采购项目》合格供应商。
2.5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拟投入本项目员工工伤保险和雇主责任险或意外伤害保险材料;或投标人承诺中选后为技术配合服务人员购买雇主责任险或意外伤害保险。
2.6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勘察、设计或勘察设计所需的技术配合服务业绩),累计金额不低于50万元,合同或框架协议(非订单)数量不少于2个。业绩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合同须提供关键页复印件(首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如提供框架协议,除需要提供框架协议外还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时间为准。资料不全、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
2.7 人员要求
需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配合服务人员的人员清单,并附上劳务合同、身份证、社保(近三个月);项目概预算编制和审核的设计人员须具备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资格证书或中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2.8 财务要求
投标人能够或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2.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4日09时00分至2024年11月20日17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湖北邮电规划设计有限公司501办公室(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常青三路5号)。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4.3.1纸质获取(工作时间):参选人应委托经办人携带加盖公章的单位授权委托书(含经办人身份证),向采购人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4.3.2邮件获取:参选人应委托经办人以电子邮件形式,将加盖公章的单位授权委托书(含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及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发送至采购人项目经理邮箱后,向采购人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4.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 文件购买联系人:李露 联系电话:18907139932
2) 开户名称:湖北邮电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3) 账 号:990204012101010001
4) 开 户 行: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营业部
4.5比选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比选文件费用后1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参选人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4日09时30分。
5.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湖北邮电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武汉市江汉区常青三路5号)。
注:邮寄纸质投标文件接收人:李露 18907139932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6.1本项目不涉及。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中国通服采招门户(https://szyc.chinaccs.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请各投标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投标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招标人:湖北邮电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常青三路5号
项目经理:李露
电话:18907139932
电子邮件:18907139932@189.cn
湖北邮电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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