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
宁波市杭州湾大桥发展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
杭州湾跨海大桥应急拖轮施救协议(2024-2026)
三、采购内容
四、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浙江嘉兴港口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为2021-2024年度杭州湾跨海大桥应急拖轮施救服务供应商,该公司的拖轮基地至大桥北接口不足2.5海里,在接到指令后90分钟内能到达指定的海上施救地点,且是乍浦港区内唯一一家具有海上拖轮应急施救能力的公司,与大桥公司已有多年的合作经历,为大桥海上应急施救提供了最有力的安全保障。该公司熟悉大桥海域的气候环境、通航环境以及海域环境,熟悉大桥联勤体系和海上救援的应急响应预案,每年组织4次海上的应急演练活动,演练考核均达到海事部门的要求,并与大桥公司监控中心保持着较高的协作水平,能叫得应,打得响。同时在上一合作年度顺利完成了多次护航行动,嘉通铁路桥建设期间,2023年护航“雄盛桩17”、“雄程3号”等大型无动力打桩船通行北通航孔21艘次,2024年护航“水欣麒”、“雄程1号”等大型无动力打桩船通行北通航孔10艘次。2023年底浙江嘉兴港口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因公司业务及机构调整需要,成立全资子公司嘉兴港服拖轮有限公司,浙江嘉兴港口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原有拖轮业务由嘉兴港服拖轮有限公司继成,相应的人员及机械设备转至嘉兴港服拖轮有限公司。
鉴于以上原因,为保障大桥结构安全,论证小组一致认为嘉兴港服拖轮有限公司在专业性、时效性、连续性、区域性、海事部门认可性等各方面因素综合考量后具有不可替代性,建议本项目按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采购对象为嘉兴港服拖轮有限公司。
论证专家名单:印孟德、冯科、周燕君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嘉兴港服拖轮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嘉兴市港区沪杭路351号西侧大楼511室
六、公示期限
公示时间: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7日。
公示期间,供应商若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内与采购人(代理机构)联系,提供相应的书面材料。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波市杭州湾大桥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孙碧君、陈聪枭
电话:15257491615、13967827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