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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05破324号关于重庆音乐龙餐饮娱乐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及公章作废的声明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11/15
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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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关于重庆音乐龙餐饮娱乐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及公章作废的声明
公开时间:10分钟前 公 开 人:重庆音乐龙餐饮娱乐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重庆音乐龙餐饮娱乐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及公章作废的声明

(2024)音乐龙破管字第6号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0月31日作出((2024)渝05破申65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重庆音乐龙餐饮娱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11月11日作出(2024)渝05破324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京师(重庆)律师事务所担任重庆音乐龙餐饮娱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音乐龙公司”)的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管理人接受指定后,应当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现因重庆音乐龙公司未在注册地实际经营,重庆音乐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股东均拒不配合管理人工作,管理人未能接管到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50548368663)、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等印章。为维护重庆音乐龙公司的财产安全,防止重庆音乐龙公司及有关经营人员在破产受理后滥用企业证照和(或)印章,影响破产管理或损害债权人、重庆音乐龙公司利益,甚至发生违法事项,管理人特作声明:重庆音乐龙餐饮娱乐有限公司的上述证照及印章自2024年11月11日起全部作废。
自公告之日起,因上述作废证照或印章产生的一切行为与重庆音乐龙公司及管理人无关,重庆音乐龙公司及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特此声明。
重庆音乐龙餐饮娱乐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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