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国能吉林热电厂新建2×350MW脱硫、脱硝及脱硫废水零排放EPC项目安装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2969.75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12/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969.75万元
招标联系人-010-57658768
招标代理机构国能龙源蓝天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山东鸿典建设有限公司2969.75万元
中标联系人汪荣昌
公告正文

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

国能吉林热电厂新建2×350MW脱硫、脱硝及脱硫废水零排放EPC项目安装工程

中标候选人的公示

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国能吉林热电厂新建2×350MW脱硫、脱硝及脱硫废水零排放EPC项目安装工程评标工作已结束,现按照相关规定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一、公示项目: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国能吉林热电厂新建2×350MW脱硫、脱硝及脱硫废水零排放EPC项目安装工程

二、公示时间:2024-12-10~2024-12-12

三、招标人: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

四、招标代理机构:国能龙源蓝天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五、评标结果:

载明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司名称

山东鸿典建设有限公司
江苏钜联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元)

29697593.0000000028479996.20000000

质量(如有)

满足招标要求

满足招标要求

工期(交货期)

满足招标要求

满足招标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证书编号: D237231456 、证书有效期:2028年12月26日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证书编号:D132158367 、证书有效期:2028年12月22日

业绩

9个合格业绩。
1、业绩名称:榆林华龙3X240t/h锅炉SCRAA脱硝项目安装工程,签订时间:2022年6月,买方: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业绩名称:山东公司费县公司脱硝液氨改尿素PC项目建筑安装施工,签订时间:2022年6月,买方:国能(山东)能源环境有限公司;3、业绩名称:山东信源电厂5#、6#脱硫系统(2*660MW)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安装工程,签订时间:2020年8月,买方:山
东菲达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4、业绩名称:华电米东多能互补(300MW)#2机组运行灵活性提升改造项目安装工程 ,签订时间: 2024年5月,买方: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5、业绩名称: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包头发电分公司SCR烟气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工程,签订时间:2024年1月,买方: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6、业绩名称:芜湖公司一期机组SCR烟气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工程,签订时间:2024年5月,买方: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7、业绩名称:华润电力(菏泽)有限公司脱硝系统液氨改尿素EPC项目安装工程,签订时间:2024年4月;买方:济南山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8、业绩名称:华电章丘发电有限公司SCR烟气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项目建筑安装工程,签订时间:2024年5月,买方:上海电气电站环保工程有限公司;9、业绩名称:大唐东营发电有限公司1、2号机组烟气余热防低温腐蚀改造项目(施工类),签订时间:2024年6月,买方:大唐东营发电有限公司

3个合格业绩。
1、业绩名称:国能神皖池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x320MW脱硫废水末端处置EPC总承包建安工程,签订时间:2023年3月31日,买方:国能朗新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2、业绩名称:国能神华九江2x1000MW供热补给水及废水系统改造项目安装工程,
签订时间:2023年4月18日,买方:国能朗新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3、业绩名称:国家能源集团国能神皖马鞍山4x330MW全厂节能废水与废水综合治理(第三阶段)EPC项目安装工程,签订时间:2022年10月28日,买方:国能朗新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汪荣昌/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鲁1372021202201322 )

王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苏1322011201103772)

六、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7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七、异议接收方式:

单位(部门):国能龙源蓝天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57658768

接收邮箱:p0017719@ceic.com

八、异议提出说明:

1.提出异议的实名主体应是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

2.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

3.异议应以电子邮件(盖章原件扫描)实名制提供,并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真实姓名、单位名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等;

2)被异议项目的招标编号、分包编号、项目经理姓名、项目经理单位等;

3)异议应有明确的具体事项,必须提供具有支撑意义的证据及证明材料;

4.如不按上述规定提出异议,视为无效异议,不予受理。

九、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招标代理机构:国能龙源蓝天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2024-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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