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电信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业中心天然气锅炉(常压)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二次)询比公告
金额
13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5/01/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tfgylhw-379
预算金额13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志豪1589945021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新疆电信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业中心天然气锅炉(常压)设 备采购及安装工程(二次) 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新疆电信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业中心天然气锅炉(常压)设备 采购及安装工程(二次)】(项目编号:【ZTFGYLHW-<2024>379】),采购人为【新疆电信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业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为【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 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询比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 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为【13.00】万元(含税)。 1.2 采购内容:购置燃气锅炉;具体详见“询比文件 第五章 技术标准及要求”。 1.3 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本项目中选人不允许转包、分包,否则将取消 其中选资格。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13】万元(含税)。 注:供应商响应报价不得大于或等于最高限价,否则将否决其响应。 1.5 采购方式:公开询比(资格后审)。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是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采购人和询比代 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 并加盖单位公章。 2.2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 备制造许可证书》(锅炉制造-C 级及以上);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书》(锅炉安装-C 级及以上)】 2.3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满足以下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自【2022】年【1】月【1】日 至公告发布 30 日前的(以合同签订日期或采购订单日期为准)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 应满足下列要求: (1)若供应商提供的合同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 标的页或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框架合同下的采购订单或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 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2)若供应商提供的合同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同时单项合同(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 标的页或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3)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4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满足以下财务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自行出具的财务状况证明文件(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 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或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财务审计报 告(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及第三方审计报表的首页及审计公 司签章页),若为【2024】年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的情况提供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 明。 2.5 本次询比要求供应商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2.5.1 供应商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无“失信被执 行”记录(全国范围内),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5.2 供应商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 以下情形:(1)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2)行政处罚信息名单;(3)经营异常 名录”,须同时提供以上三部分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5.3 到响应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 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2.5.4 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无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截图,若为个体户无 须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 2.5.5 查询路径: (1)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路径:输入网址—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条件中输入查询 信息(其中“省份”选择“全部”)—点击查询并提供网页完整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路径:输入网址—输入单位名称点击查询—点击 单位名称进入—依次点击进入“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依次提供网页完整查询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6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填写 内容需符合文件要求,如存在篡改承诺书文字、格式,缺少法人或授权人签字盖章等不符 合要求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 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9 其他要求:各供应商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采购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 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包括不限于:业绩、资质、人员、厂房、库房、生产能 力等),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参加新疆通服及其下属公司及新疆供应链公司的响应,同时 若中选则取消中选资格。 2.10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加盖单位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1).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3).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 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5).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 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 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 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8).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9).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 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11).各供应商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采购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 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包括不限于:业绩、资质、人员、厂房、库房、生产能力等),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参加新疆通服及其下属公司及新疆供应链公司的响应,同时若中标 则取消中选资格; (12).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 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月【14】日上午 10 时 00 分至 【2025】年【1】月【16】日 1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招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将投标人资格条件 1 至 10 项证明材料、法人资格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企业公章交至代理公司处,符合条件 后发放招标文件(电子版),联系电话:15899450214。 4.3 询比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 汇入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玄武湖路自贸支行 账 号:991906047110910 行 号:308881029180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1】月【21】日 11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 开标时间及地点:2025 年 01 月 21 日 11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新疆乌鲁木 齐市沙依巴克区经四路与纬一路交叉口东北约 100 米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 司 3 楼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提前 3 0 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仅在中国通服采招门户网(https://szyc.chinaccs.cn/)、中国招标投标公 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疆电信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业中心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哈密南路 139 号 采购代理机构: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经四路与纬一路交叉口东北约 100 米 联系人:陈志豪 电 话:15899450214 电子邮箱:61107719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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