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高安镇永丰溪九且支流山洪沟治理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本招标项目于2024年6月17日09时00分在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并经招标人确认,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华安县高安镇永丰溪九且支流山洪沟治理项目
招标人:华安县高安镇人民政府
建设规模:总投资1490.63万元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评标办法及评标参数: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评标参数:K=8.29%,d=0.8。
三、开标后撤销投标的投标人名称:
1、浙江锦圣建设有限公司;2、北方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四、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信用分、投标报价给予修正情况:
1、投标人信用分修正情况:
投标人名称:/,修正前信用分:/分,修正后信用分:/分。
2、投标人投标报价修正情况:
投标人名称:/,修正前投标报价:/元,修正后投标报价:/元。
五、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无。
六、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1、中标候选人名称:四川同竣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8884177.00元
3、总评分:/分
4、信用分:/分
5、工期:总工期21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6、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7、资格能力条件:
(1)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2)其他满足资格条件要求。
8、项目经理姓名及其证书名称和编号:彭灵红,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川2512013201499170);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工程师(证书编号:20190037804)。
9、类似工程业绩:
(1)中标候选人业绩:/
(2)项目负责人业绩:/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黄玉庄、郑志芸、陈水渊、洪达华、徐丽凡。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第八条规定,本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少于10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
行政监督部门: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华安县水利局
监督电话:0596-7362231、0596-7362270
九、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
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6月28日。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安县高安镇人民政府
地址:华安县高安镇圩底
邮编:363811
电话:13489672272
联系人: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东大路229号水利水电大厦13层
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517829
联系人:林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