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16长兴至安吉公路长兴泗安至和平段工程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S216长兴至安吉公路长兴泗安至和平段工程(下称“本项目”)经湖州市交通运输局以《关于提前开展长兴至安吉公路长兴泗安至和平段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的函》提前开展招投标工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项目业主为长兴滨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也为本项目的招标人。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2021年8月6日至2021年8月10日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浙江交通网(Http://www.zjt.gov.cn)。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S216长兴至安吉公路长兴泗安至和平段工程工程主线起点接长兴至安吉公路长兴槐坎至二界岭段改建工程主线终点,路线往东利用新建的八三至二界岭公路至施工终点兴隆村西侧,路线继续往东经林城镇、画溪街道、虹星桥镇,终点至和平镇韦山村附近与S302省道相交,主线全长40.525公里。连接线接主线桩号K11+374.37处,路线沿现状五青公路走向终点至长兴理光包装印刷有限公司厂区门口桩号K5+730处,与现状五青公路相接,连接线长5.73公里。
本项目路线总长约46.255公里,其中设计段总长39.344km,利用段总长6.911km(包含八三至二界岭公路现状道路利用段长5.877km,吴山大桥已设计利用段长1.034km)。
本项目全线设大桥1125m/2 座,其中754m/1座吴山大桥为利用段,中小桥1043.08m/23座,其中64m/1 座上跨申苏浙皖高速桥梁为利用,箱涵283.1m/18座,管涵2296m/164道。本工程估算总投资约177598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约86315万元(含涉铁段约3171万)。
2.2技术标准
本项目主线拟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60km/h(条件限制处40 km/h),标准路基宽度为12米(条件受限处为10米)进行设计。连接线拟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40 km/h,标准路基宽度为10米。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S216长兴至安吉公路长兴泗安至和平段工程勘察设计设1个标段,即第SJ01标段:本项目(包括主线及连接线,下同)的主体工程(包括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环保水保设施、交通安全设施、智能交通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等)及沿线设施等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不含与铁路交叉部分)、概预算文件编制、老路老桥检测评估、施工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施工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编制、后续服务(含动态设计、施工监控计算及指令的复核(如有)、交(竣)工验收的配合及协调服务)、相关科研(如有)及专题报告(包括根据相关规定需要开展的为验证设计数据所需的各项专题研究)等全部工作。
2.4勘察设计周期
(1)合同签订后30天内,编制设计工作大纲、设计勘察事先指导书,报发包人批准;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通过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并提交初测、初勘报告送审稿;
(2)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后2个月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
(3)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2个月内,通过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并提交详勘、定测报告送审稿;
(4)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陆续提交各专题研究报告及相关科研成果(如有);
(5)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后2个月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6)根据勘察核查单位、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在15天内对勘察报告、各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勘察报告、设计文件和专题研究报告最终稿;
(7)根据发包人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分批提交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参考资料、施工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等招标资料。
(8)征地拆迁图编绘: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15天内提供初步征地拆迁图,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复后15天内提供施工阶段征地拆迁图;
(9)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2年;缺陷责任期2年。
设计人还应向发包人提交最终成果的书面计算书一份,勘察报告、设计文件、计算书及专题研究报告(如有)的电子版(文本Word版本、图纸Autocad版本、数字化地形图)一份。
3.1 本次招标第SJ01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下列(1)和(2)项资质:
(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资质。
3.2投标人应具有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资质。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的投标。
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仅承担勘察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除外)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www.mot.gov.cn)“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设计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参加投标。
3.7投标人及其相关人员在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中出现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为,或在中标后履约中出现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或发生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较大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的,在处罚有效期内(无有效期的按一年计),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工可)和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1年8月18日至2021年9月8日。
4.3潜在投标人需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湖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ggzy.huzhou.gov.cn/HZhy)”(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文件。
4.4未取得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然后取得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打开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资料下载”页面查看相关操作手册。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服务(徐工 0572-2220028)。
4.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1年8月23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1年8月24日前在网上发布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 9月8日10:00时。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
5.4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关联项目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浙江交通网上发布。
招 标 人:
长兴滨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州市长兴县长州路799号
邮 政 编 码:
313100
联 系 人:
何先生
电 话:
0572-6221729
电 子 邮 箱:
35154236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市中山北路632号越都商务大厦702室
310014
赵精莉
0571-86727563
137238226@qq.com
8.1 联系人:国泰新点客服 联系电话:4009980000/0572-2220028
8.2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是指将传统的开标场所搬到网上,招标人、投标人只需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即可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人在线质疑、招标人在线回复等操作。
8.3投标人应按以下要求提前配置好相关软硬件设施,并运行正常,投标人承担因未尽职责产生的不利后果。
(1)具备摄像头与耳麦(用于接收招标代理公司开标指令)。
(2)要求使用ie浏览器11及以上版本。
(3)电脑操作系统要求在win7及以上。
(4)内存要求在4G以上。
(5)要求正确安装湖州市电子招投标驱动程序。
(6)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自行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ggzy.huzhou.gov.cn),在线签到后等待开标,并在开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招标人:长兴滨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