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S120新津涞线(静霸线—南常路)养护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12/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潘大民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郝文杰022-84186009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0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19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120新津涞线(静霸线—南常路)养护工程 已由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S120新津涞线(静霸线—南常路)养护工程立项的批复》(津交发【2023】25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新津涞线起于静霸线,止于河北青县界,是我市通往河北省的一条重要干线公路,路线全长34.525公里。本次养护工程范围位于静海区贾口洼蓄滞洪区内,路段为静霸线(K29+900)至南常路(K49+670),长19.77公里,现状为二级公路。横断面布置为:1.5米(土路肩)+9米(路面)+1.5米(土路肩),路基全宽12米。
本次维修公路横断面、桥涵等维持原设计标准,主要维修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及安防设施工程等。
(一)路基路面工程
1.静霸线(K29+900)—津神线(K42+400)段,长12.5公里
全断面下挖47厘米旧路结构,对路面纵裂处灌注水泥砂浆并铺筑土工格栅处治后,施做15厘米二灰冷再生+18厘米水泥稳定碎石+14厘米厂拌泡沫沥青冷再生+6厘米中粒式沥青混凝土+4厘米细粒式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凝土,路面平均长高10厘米。
2.津神线(K42+400)—南常路(K49+670)段,长7.27公里
全断面就地铺筑20厘米全深式泡沫沥青冷再生后,施做6厘米中粒式沥青混凝土+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路面平均长高12厘米。
3.对现状土路肩采用水泥混凝土硬化处理。
(二)桥涵工程
沿线桥梁3座,分别为子牙河桥、耳河桥和王口桥,技术状况评定均为二类。对桥梁的裂缝、混凝土破损等病害实施维修,对子牙河桥脱空的支座进行补垫处理,对子牙河桥、王口桥的病害处及耳河桥主梁外表面涂刷防腐涂料,铣刨重铺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表面层。
(三)交通及安防设施工程
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2009,GB 5768—2022)重新施划交通标线,补充完善交通标志。按照交通安全相关规范,完善沿线交通安全设施,更换路侧护栏,恢复交通量调查点线圈,增设道口标柱等。
2.2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勘察设计服务周期:勘察设计周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服务期限不限于勘察设计周期。
2.3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包括本工程的勘察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施工图预算,提供技术交底,施工招标与施工配合,配合施工单位编制竣工图文件,参加交(竣)工验收和发包人委托的其他服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勘察(或测绘)和设计资质,勘察(或测绘)资质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设计资质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近五年内(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 至少具备一项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在交通运输部2022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2022年度天津市公路建设市场从业企业信用评价被评为C级或以上;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以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等级低的为准。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 年12 月29日至2024 年01 月0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至12 时,下午13 时至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将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勘察(或测绘)资质证书副本、勘察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联合体协议书(若为联合体)等上述全部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gc@tjbd666.com电子邮箱,并注明:1、项目名称;2、投标单位名称;3、联系人;4、联系方式;5、投标单位联系邮箱;6、增值税开票种类及具体开票信息;7、招标文件邮寄地址。(1)招标文件将按邮箱预留地址发送快递(顺丰到付)。(2)投标人可以持上述全部资料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费用采用现金或银行电汇形式,电汇至:
户名: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天津河东支行;
账号:441150100100274018;
采用电汇形式投标单位须从单位银行账户汇出,电汇时注明招标编号+标段号。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年01月19 日13 时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3 时00 分至13 时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第五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6.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http://jtys.tj.gov.cn/)和《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60.28.163.169/)上发布。
提示: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统一注册市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注册方法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已进行注册的投标人不需重新注册。所有投标人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确认,未进行投标确认的投标人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8.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9. 联系方式
本招标项目S120新津涞线(静霸线—南常路)养护工程 已由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S120新津涞线(静霸线—南常路)养护工程立项的批复》(津交发【2023】25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新津涞线起于静霸线,止于河北青县界,是我市通往河北省的一条重要干线公路,路线全长34.525公里。本次养护工程范围位于静海区贾口洼蓄滞洪区内,路段为静霸线(K29+900)至南常路(K49+670),长19.77公里,现状为二级公路。横断面布置为:1.5米(土路肩)+9米(路面)+1.5米(土路肩),路基全宽12米。
本次维修公路横断面、桥涵等维持原设计标准,主要维修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及安防设施工程等。
(一)路基路面工程
1.静霸线(K29+900)—津神线(K42+400)段,长12.5公里
全断面下挖47厘米旧路结构,对路面纵裂处灌注水泥砂浆并铺筑土工格栅处治后,施做15厘米二灰冷再生+18厘米水泥稳定碎石+14厘米厂拌泡沫沥青冷再生+6厘米中粒式沥青混凝土+4厘米细粒式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凝土,路面平均长高10厘米。
2.津神线(K42+400)—南常路(K49+670)段,长7.27公里
全断面就地铺筑20厘米全深式泡沫沥青冷再生后,施做6厘米中粒式沥青混凝土+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路面平均长高12厘米。
3.对现状土路肩采用水泥混凝土硬化处理。
(二)桥涵工程
沿线桥梁3座,分别为子牙河桥、耳河桥和王口桥,技术状况评定均为二类。对桥梁的裂缝、混凝土破损等病害实施维修,对子牙河桥脱空的支座进行补垫处理,对子牙河桥、王口桥的病害处及耳河桥主梁外表面涂刷防腐涂料,铣刨重铺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表面层。
(三)交通及安防设施工程
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2009,GB 5768—2022)重新施划交通标线,补充完善交通标志。按照交通安全相关规范,完善沿线交通安全设施,更换路侧护栏,恢复交通量调查点线圈,增设道口标柱等。
2.2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勘察设计服务周期:勘察设计周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服务期限不限于勘察设计周期。
2.3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包括本工程的勘察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施工图预算,提供技术交底,施工招标与施工配合,配合施工单位编制竣工图文件,参加交(竣)工验收和发包人委托的其他服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勘察(或测绘)和设计资质,勘察(或测绘)资质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设计资质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近五年内(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 至少具备一项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在交通运输部2022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2022年度天津市公路建设市场从业企业信用评价被评为C级或以上;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以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等级低的为准。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 年12 月29日至2024 年01 月0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至12 时,下午13 时至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将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勘察(或测绘)资质证书副本、勘察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联合体协议书(若为联合体)等上述全部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gc@tjbd666.com电子邮箱,并注明:1、项目名称;2、投标单位名称;3、联系人;4、联系方式;5、投标单位联系邮箱;6、增值税开票种类及具体开票信息;7、招标文件邮寄地址。(1)招标文件将按邮箱预留地址发送快递(顺丰到付)。(2)投标人可以持上述全部资料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费用采用现金或银行电汇形式,电汇至:
户名: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天津河东支行;
账号:441150100100274018;
采用电汇形式投标单位须从单位银行账户汇出,电汇时注明招标编号+标段号。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年01月19 日13 时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3 时00 分至13 时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第五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6.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http://jtys.tj.gov.cn/)和《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60.28.163.169/)上发布。
提示: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统一注册市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注册方法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已进行注册的投标人不需重新注册。所有投标人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确认,未进行投标确认的投标人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8.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天津市河东区东兴路218号 | 地 址: | 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 |
邮 编: | 300170 | 邮 编: | 300171 |
联 系 人: | 潘大民、杨世强 | 联 系 人: | 郝文杰、张勇、吕玥 |
电 话: | 022-24139150、022-24138975 | 电 话: | 022-84186009、16622352901 |
传 真: | 022-24139150、022-24156728 | 传 真: | 022-84186009 |
电 子 邮 件: | / | 电 子 邮 件: | gc@tjbd666.com |
网 址: | / | 网 址: | / |
开 户 银 行: | / | 开 户 银 行: | 兴业银行天津河东支行 |
账 号: | / | 账 号: | 441150100100274018 |
2023年12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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