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溪区供水一体化末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2/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 |||
1.1本招标项目南溪区供水一体化末端建设项目已由 宜宾市南溪区水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南水许可决【2023】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市南溪区源聚乡镇供水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国内贷款、公司自筹 ,招标人为宜宾市南溪区源聚乡镇供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宜宾市南溪区水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南水许可决【2023】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华丞鑫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项目名称:南溪区供水一体化末端建设项目 工程地点: 宜宾市南溪区 建设规模: 全区约 5.8 万户用户水表安装(更换)为智能远传水表,安装大口径物联网水表、远程监测设备,实现供水工程水资源监测、管网监控、用水调度、抄表管理、线上缴费等功能,对老旧管网及末级管网进行新建完善,建成城乡供水线上一体化。项目建成后日供水量将能达到3万m³/d左右。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后期服务等全阶段的勘察设计(工程量清单编制和招标控制价编制、专项设计(节能报告、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安全综合分析报告)等)。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资格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 。 3.1.2本项目按照宜府办函﹝2018﹞136号、宜府办函〔2019〕3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招标文件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具有相应设计资质、勘察资质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其他联合体或单独参加投标,组成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满足设计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2-20 00:00至2023-02-27 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ybsggzyjyxxw.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电子化交易技术服务费 200 元。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3-14 09:00。 5.2 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ybsggzyjyxxw.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现场光盘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为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ggzy.yibin.gov.cn(详见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操作指南),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且在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指定方式递交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标书递交方式分为网上递交和现场光盘递交两种方式,具体方式以招标文件的规定为准。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 |||
7.特别提示事项: | |||
为进一步促进充分竞争,尽可能降低交易成本,切实方便广大投标人投标,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现已全面推行电子化,并已启动开展异地远程投标工作。相关单位或个人如需参加宜宾市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应提前办理数字证书、开通网上银行、提交远程投标申请等相关事宜,其具体办法详见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相关公告,或电话联系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0831—5201311、8221975)。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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