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zwk2018-g-187号
预算金额88万元
招标公司苏州市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梅爱民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璐佳0512-69165615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苏州市公安局关于全自动免疫组织化学染色仪等的公开中标公告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公安局委托,就其拟采购的“全自动免疫组织化学染色仪等”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全自动免疫组织化学染色仪等

项目编号:SZWK2018-G-187号

二、采购项目的简要说明:

标段号

项目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1

全自动免疫组织化学染色仪

1台

880000

880000

冰冻切片机

1台

350000

350000

低温冰箱

1批

200000

200000

2

双柱双检测气相色谱仪

1套

700000

700000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1套

150000

150000

全自动样品前处理萃取系统

1套

1000000

1000000

傅里叶变换红外显微光谱仪

1套

1100000

1100000

96道电泳前上样工作站

1套

550000

550000

合计

4930000

4930000

三、采购公告媒体及时间:

公告媒体: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公告时间:2018年12月19日-2018年12月26日

四、评标信息:

开标时间:2019年1月9日13:30时

开标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

评标委员会名单:史维新、周莉莉、潘凯、吴建鸿、褚俊(一标段)、赵?悠(二标段)

五、中标信息:

第一标段:全自动免疫组织化学染色仪等

1、中标项目的简要说明

序号

标的物名称

品牌、型号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全自动免疫组织化学染色仪

Leica

BOND-MAX

1台

878800

878800

2

冰冻切片机

Leica

CM3050 S

1台

349000

349000

3

低温冰箱

Haier

DW-40W380

4台

34300

137200

4

Haier

HYC-940

2台

31000

62000

2、中标单位:苏州臻美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干将东路879号瑞基大厦511室

中标价格(人民币):壹佰肆拾贰万柒仟元整(¥1427000.00)

3、交货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45天内送至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成。

4、中标服务费

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中标人按预算金额的下列比例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即100万元以内1. 5%、100~500万元以1.1%、500~1000万元以0.8%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支付中标服务费。

中标服务费为19730元。

第二标段:双柱双检测气相色谱仪等

1、中标项目的简要说明

序号

标的物名称

品牌、型号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双柱双检测气相色谱仪

PE

Clarus 690

1套

698800

698800

2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Hitachi

UH5300

1套

149960

149960

3

全自动样品前处理萃取系统

Horizon

SPE-DEX 4790

1套

998880

998880

4

...

...

...

...

...

2、中标单位:江苏度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元化路8号协同创新414

中标价格(人民币):叁佰肆拾玖万柒仟伍佰元整(¥3497500.00)

3、交货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60天内送至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成。

4、中标服务费

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中标人按预算金额的下列比例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即100万元以内1. 5%、100~500万元以1.1%、500~1000万元以0.8%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支付中标服务费。

中标服务费为42500元。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人:苏州市公安局

联系人:梅爱民 联系电话:0512-65225661-21100

地址:苏州市相城区人民路3998号

2、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 邮编:215005

联系人:陈璐佳、李晶晶

联系电话:0512-69165615,0512-65153553 (FAX)

公告期: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各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逾期将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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