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区普通国省道一级公路中央分隔带护栏完善提升工程项目质量检测技术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23 22:3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江宁区普通国省道一级公路中央分隔带护栏完善提升工程项目质量检测技术咨询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微信公众号:Hollyitc(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7日14点(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009-2341HOLLY49G
项目名称:江宁区普通国省道一级公路中央分隔带护栏完善提升工程项目质量检测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万元
报价方式:按交质公〔2016〕8号文收费标准进行折扣报价
采购需求:G205、G235、S243、S340、G104、S002、S204、S122等线路质量检测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自工程开工至工程竣(交)工验收结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02月至今)中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的复印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供应商如完全满足以下信用承诺要求可只提供书面承诺书。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附件(请严格按照格式正确填写)。(自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的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
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采购,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给予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拒绝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3.2投标人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及省级或省级以上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建设、施工、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
1、关注微信公众号:Hollyitc(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选择招标服务;
2、选择项目1009-2341HOLLY49G并填写正确的供应商信息;
3、上传以下材料:
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注:如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无法接收采购文件的情况,由供应商承担相应风险。未按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导致无法参与的,后果自负。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7日14点(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1楼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27日14点(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1楼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诚信档案
1.1、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两天前办理。
1.2、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江宁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科宁路779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20楼2008室
联系方式:025-52278756
传真:025-52278761
邮箱:hollyzbzy@artall.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季金金
电话:025-52278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