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武清区中医医院液氧站基础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27.64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03/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csd-2024-189
预算金额27.64万元
招标公司天津市武清区中医医院
招标联系人王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方022-23717450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22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01
公告正文
武清区中医医院液氧站基础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XCSD-2024-189)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武清区中医医院液氧站基础改造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7.6484 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武清区中医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武清区中医医院液氧站基础改造工程项目,建筑面积 121.79 平方米,具体内容 详见建设单位所发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武清区中医医院液氧站基础改造工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武清区中医医院液氧站基础改造工程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参加本项目磋 商的投标人应在磋商文件中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 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提供 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 3 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023 年至今至少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 文件截止日前成立不足 3 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 公章。
(二)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打印的
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信用记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 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 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
(四)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须提供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 印件并加盖公章;
(六)项目部人员配备:投标人须配备正项目经理 1 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 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七)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为中小企业并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行业提 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3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3 月 22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一)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2024 年 3 月 18 日至 2024 年 3 月 22 日(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二)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 6 号 C 座 2 幢 215 室)。(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为保证开 票的准确性,建议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四)磋商文件售价:¥500 元/本。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4 月 01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武清区中医医院(天津市武清区机场道 10 号行政楼会议室)纸质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4 月 01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武清区中医医院(天津市武清区机场道 10 号行政楼会议室)七、其他
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 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本项目专门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 业视同小微企业。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 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武清区中医医院
地 址:天津市武清区杨村街机场道 10 号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022-2933884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 6 号 C 座 2 幢 215 室
联 系 人: 刘方
电 话: 022-23717450
电子邮件: xcsdyygs@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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