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西延二期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及设备区建筑装修项目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澄清及答疑文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8/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ngzcg-2326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湖南省湘鑫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吴先生0731-8807580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国致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任先生0731-8855855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西延二期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及设备区建筑装修项目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投标人提出疑问 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澄清及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 件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的澄清和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如下:
一、特别提醒及注意事项
1、特别提醒:、特别提醒: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若被认定具有弄虚作假、围标 串标的行为,或有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行为,或有所提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 资料与事实不符的行为,或承诺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行为,或在本次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不合格投 标人处理;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同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采取以 下一种或两种方式进行处罚:(一)给予没收其部分或全部投标保证金;(二)禁止其一定期限内(最多三年)参与招标人项 目投标。
投标人须对所提供业绩、获奖的信息及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如发生异议投诉等,须无条件配合招标人或行政监管 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或后续异议投诉阶段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自愿接受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人或行政监 管部门做出的对其不利的结论,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不利于其自身的后果。 1).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 2).提供证明材料不 齐全且对投标人有利的; 3).提供证明材料与事实不符且对投标人有利的; 4).所提供证明材料不能有效证明业绩或获奖的真实 性或有效性; 5).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的; 6).不配合提供证明材料的。
2、注意事项:、注意事项:请投标人认真阅读本项目招标文件,对照招标文件的资格后审资料提交,投标文件的编制、加密、递交,开标等相关规定,认真仔细做好项目备标工作,以避免出现无谓废标的情况。
3、、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4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 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二、对投标人疑问的回复:
(一)商务部分
问题1::招标文件中:2.7其他要求:(1)根据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投标函中提供施 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至少7人,含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书面承诺后。是否在投标文件项目管理机构组成 表中仅填写项目经理信息即可?
问题2::招标文件资格要求中:2.7 其他要求:(1)根据湘建建﹝2020﹞208 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投标函 中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至少 7 人,含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书面承诺。是否在投标文件八、项目 管理机构中仅提供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信息及相关证明资料即可?投标文件无需提供专职安全员等其他人员的信息和证明资 料。
问题1-2答:投标文件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中仅填写项目经理信息即可。
问题3::投标文件格式 “十三、投标信息表”中的技术负责人姓名是否无需填写?
答:技术负责人信息 信息无需填写。
问题4::请问授权委托书模块是否可以上传盖章扫描后的复印件?
答:可以。
问题5::如我公司的轨道交通业绩合同中无法体现出机电安装部分金额,能否通过提供业主证明文件证明机电安装部分金 额?
问题6::若我司业绩为总承包内含机电,且机电工程为自行施工,且机电工程合同额满足评审加分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金 额,同时可以提供“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体现其作 为承包人的项目网页截图,请问:该业绩是否能够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交)、合同、竣工验收资料再提供加盖业主单 位行政公章的业主证明作为辅助材料?
问题7::如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均无法体现单个业绩合同中机电安装金额,可否补充提供工程量清单或业主 证明?
问题8::某施工企业本身具备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与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由其承接的总承包项目中实际机电安装工 程施工内容工程造价达到1亿元,而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没有明确该部分机电安装工程施工内容的造价,这种情况是否可以作为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类似业绩,若可作为业绩,请明确需提供哪些资料作为证明材料。
问题5-8答:机电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机电工程分包业绩或总承包内含机电工程业绩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类似业绩指 标、时间、金额等要求。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评审依据。若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 绩如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交)、合同、竣工验收资料无法完全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信息,投标人除按招标文 件要求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资料外,还须另外提供加盖业主单位(即规划许可证或施工许可证中建设单位)行政公章(即业主单位法人章)的业主证明(格式自拟),以证明机电工程安装部分金额或其他业绩信息满足本项目资格要 求、评审加分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如提供联合体类似业绩,须为投标人自行承担机电工程部分,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类似业绩。投标人还需同时 提供类似业绩各成员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和能体现承担机电工程部分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问题9::若我司业绩为机电工程分包业绩,机电工程合同额满足评审加分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金额,可以提供“湖南省智 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以查询到分包合同网页截图,同时提 供合同、竣工验收资料,请问:该项目业绩是否符合评审要求?
答: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分包业绩,则该业绩中机电安装部分须为投标人独立完成的。投标人除按招标文件要 求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资料(其中,合同为总包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外,还须提供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 的合同,以及加盖业主单位(即规划许可证或施工许可证中建设单位)行政公章(即业主单位法人章)的业主证明(格 式自拟,内容中须至少能体现投标人所投标分包业绩实质上是由投标人自身完成,并能证明机电工程安装部分金额或 其他业绩信息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评审加分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否则视为无效业绩)。若该业绩的总包单位 和分包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时,该项业绩为分包单位业绩。
问题10::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关于业绩要求为投标截止时间之日前3年内在中国境内自行承担的已竣工 的轨道交通工程(高铁或铁路或城际铁路或地铁或轻轨或磁浮等)的机电安装业绩或公共建筑工程的机电安装业绩。针对上述 条款,住宅小区是否属于公共类建筑。
答:公共建筑是指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体建筑、通讯建筑和交通运输建筑。住宅小区和商 住楼 楼不属于公共类建筑。
问题11::关于鲁班奖及国家优质工程奖的奖项加分,按招标文件中考核依据是要求提供(1)《关于公布〈20XX~20XX 年度第X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入选名单〉的通知》(2)《关于颁发〈20XX~20XX 年度中国建设工程鲁 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的决定》、(1)《20XX-20XX 年度第 X 批国家优质工程奖入选工程名单公告》(2)《关于表彰 20XX-20XX 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的决定》。但国家级奖项的相关文件只体现了获奖参建单位,无法体现参建单位的是以何资 质承接做为参建获奖的。针对此情况,关于国家级奖项加分的认定,需提供哪些佐证资料。
问题12::如获奖文件、奖项申报材料、获奖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均无法证明项目类别,可否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问题11-12答:根据湘建监督〔答:根据湘建监督〔2024〕〕33号文规定,号文规定,获得奖项、标准化工地的专业类别认定规则为:获奖文件能够 分辨专业类别的,以获奖文件为准;获奖文件中无法分辨专业类别的,以奖项申报材料(须提供省级相应行政主管部 门或省级协会盖章的相应材料)中载明的专业类别为准;仍然无法辨别专业类别的,须提供获奖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 合同作为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均无法辨别项目专业类别的,该奖项、标准化工地等不予计分。
条件的前提下,中标人享有优先续约权。
注:具体招商运营合作范围及合作方式等内容以本项目《委托招商运营服务合同》内容为准。
4、项目建设范围及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招标范围:项目建设招标范围为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建 设单位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设计部分:①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审查、施工招标和施工现场配 合及咨询工作等);②在初步设计批复图纸基础上进行图纸深化,根据国内相应规范及项目建设实际需求,对初步设计方案提 出修改建议,直至完成总图、建筑、结构、水、暖、电等各专业技术设计工作,确定实施方案,满足建设施工要求,完成施工 图线上审查及备案工作;③根据项目定位及发包人的要求,在初步设计基础上部分平面功能进行优化调整;④在满足国家规定 设计深度,同时满足招标人及其母公司(长沙市望城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各阶段设计图纸深度要求的前提下,完成以下 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结构(含钢结构)、机电、外幕墙、装配式建筑、园林景观、亮化、海绵城市、绿色建筑、消 防、人防、防雷接地、网架、运动场、基坑支护、弱电智能化、LOGO及标识设计、车库动线、BIM、平急两用(如有)、高 边坡深基坑专项设计、装饰装修(全区域精装修,含硬装及软装)、道路顺接及水系恢复等,直至本项目完工的所有设计(设 计人负责所有设计内容,包含二次深化设计,招标人不进行二次设计招标)。设计成果包括图纸、说明书、工程投资等,完成 审核,直至盖章出图。⑤设计工期满足招标人的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
(2)采购及施工部分:①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涉及的所有材料和工程设备的采购、装卸、运输、安装、调试、试运 行、验收、收货、保管、设备维修保养、使用培训等;②包括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工作,主要建设内 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室外工程、管线开关插座预留预埋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等与本项目有关 的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验收、移交、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其他建设方面的内容。
上述承包范围仅是概括性的,不能视为是完整无缺,任何能从招标文件及其附件中合理地推断的工作内容皆属于承包人的 承包范围,承包人皆须执行。最终范围和内容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工程量清单为准;
设计/施工工期要求:730日历天(含施工图设计深化及备案审查),其中施工图设计工期为中标且初步设计批复合格 后90个日历天。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变更或补充设计文件及深化专业设计)满足现行国家、省、市、区出台的相关规 范及标准、要求(标准文件有更新的,按更新后的文件执行),能满足片区发展的品质需求,不低于初步设计已明确的设计标 准、参数及品质,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查。设计深度满足建设部现行《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标准要求,能完 整、无误、准确地指导施工;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文件有更新的,按更新后的文件执行)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5、项目编号:项目编号:HNGZCG-2326
6、投标人 投标人资格要求
6.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6.3若投标人为注册在中国大陆以外的企业,提供合法的公司注册地政府部门颁发的登记或注册证书,纳税证明资料,委 派代表授权委托书,财务报告。
6.4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运营任务的成员)近8年(投标截止时间前96个月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 准)须具有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3.7万平米及以上(或投资规模在3.1亿元及以上)的运营管理产业园区类项目运营业绩。运营 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需提供)、合同(至少应提供合同首页、体现项目信息的关键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并加盖 投标人公章;若是PPP项目,还须提供“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项目查询网页截图等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遇财政部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网站维护,网站截图可不提供)。若上述证明资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则投 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壹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须满足下列设计资质条件之一(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①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②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 质>。
(4)拟任施工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6.5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联合体所有成员必须满足本项目基本资格条件的要求。
(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联合体成员中负责运营的单位,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按照签订的联合体协议承担各自专业的工 作内容。联合体各方应按照各自承担的工作范围所对应的资质来确定资质等级,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 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 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4)联合体成员不超过4家。
6.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7、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
8、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方式
8.1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4-08-09起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望城区政府门户网(
.gov.cn/xxgk_343/gdwxxgk/bmxxgk/qzfgzbmhbmgljg/qcxjsj/zbgg/)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 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8.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进行注册 登记和CA认证。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09-02 09:00:00。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 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4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 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望城区政府门户网》
(http://www.wangcheng.gov.cn/xxgk_343/gdwxxgk/bmxxgk/qzfgzbmhbmgljg/qcxjsj/zbgg/)上发布。
11、行政监管部门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市望城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事务中心,电话:0731-88061859。
12、其它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请投标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参 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CSGCTF格式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流 程详见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CA证书办理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1-89938899 按2转1 或4009980000。
13、联系 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省湘鑫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沙市望城区雷锋北大道1688号投融资中心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731-88075808
代理机构:湖南国致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街道紫鑫中央广场7栋7楼701号
联系人:任先生、赵女士、周女士
电话:0731-88558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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