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两校区通勤车社会化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二次遴选需求公告
金额
54万元
项目地址
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25/01/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4万元
招标联系人韩老师1339896165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海南省技师学院
《两校区通勤车社会化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二次遴选需求公告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两校区通勤车社会化服务项目
2.项目地址:海南省技师学院府城校区至老城校区
3.采购方式:公开选取
4.项目概况:
(1)提供符合我院府城、老城两校区间通勤车服务,服务期为三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
(2)资金预算:每年服务经费约54.0万元,服务经费以实际发车次数为准。
二、代理机构资格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在法律、财务上独立运行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的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三合一执照和承诺函)
2.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资质(在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注册备案)的机构;(提供带日期的页面查询截图)
3.专业领域与本项目领域相一致,有代理过相同或相似项目的经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代理,不允许响应人对本代理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提供承诺函)
5.近三年无重大违规、违法、失信行为(提供中国信用、政府采购官网带日期的查询截图,并提供承诺函)
6.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记录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代理机构工作范围及要求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其他现行法规进行采购代理工作,包括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备案公告,发布公告、接受投标人报名、组织开、评标和定标,提供招标前咨询和招标后合同签署过程等协调工作。
2.代理机构必须严格把关文件的编制,不得出现倾向性及量化设置不当等问题,必要时采购文件可组织专家开展专项评审;负责组织采购项目的评标或评审会时,不得作为评标委员会或评审小组的成员。
3.代理须在评标过程中履行好监督职责,如果评标结果出现分值重大偏离问题时,要及时组织或提醒评委专家现场复核,并对复核结果作书面说明。
4.代理在评审结果出来后,须对所有响应企业背景、企业信用情况作相关审查,确保所有响应企业不存在股权交叉、信用不良等问题,避免出现围标情形。
四、代理费用
代理费用由中标方支付,不得超出相关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报名材料中报价部分要附有收费依据;价格如有优惠,须同时给出折扣价和具体金额,不按要求报价者按无报价处理;报价明显低于合理范围者按无效报价处理。
五、选取模式
根据海南省技师学院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办法,依据报名参与的代理机构提交的资质信用、业务领域、承诺函、项目代理工作服务计划、提供通勤车社会化服务类业绩的代理合同复印件(特别提醒:1.代理业绩须提供代理协议佐证;2.与本校有关业绩不纳入统计;3.提供业绩多于10项只按10项评选)、代理费报价等因素,对代理机构进行比选,遴选结果提交学院决策会议审核确定后确定代理机构服务商。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递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 2025年1月15日下午16:30时前;
递交报名材料地址:海南省技师学院老城校区综合楼2楼基建设备项目管理部办公室。
咨询电话:13398961653   联系人:韩老师 
附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公开选取报名登记表
 
海南省技师学院
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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