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医院新院区(一期)工程项目-提升工程勘察设计
金额
38560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3/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19-440605-84-01-031393
预算金额385600万元
招标公司佛山市南海区人民医院
招标联系人黄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友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宝欣0757-81253005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08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019-440605-84-01-031393 | |||
投资项目名称 |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医院新院区( 一 期 )工程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医院新院区( 一 期 )工程项目 | |||
标段(包)名称 |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医院新院区(一期)工程项目-提升工程勘察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小塘桂丹路与三环路交界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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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资金:385600.00000万元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独立应急综合手术室建设;急救直升机停机坪建设;急诊手术室建设(含电梯改造);连廊;电压改造;新增门楼、保安亭等为院区提升改造的相关工程,工程建安费约为4000万元。(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分批委托,具体设计任务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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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1)本项目地质勘察包含:详细勘察,采用灌注桩时须进行超前钻勘察:超前钻必须每桩一孔。 (2)本项目设计工作内容为佛山市南海区人民医院新院区(一期)工程项目-提升工程勘察设计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各阶段设计工作。具体设计任务如下: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海绵城市设计、土石方平衡设计等,以及专项深化设计(包含但不限于亮化工程、智能化、污水处理系统、抗震支架等深化设计)。按相关规范配置包括建筑、结构、电气(包含高压部分)、给排水(排水全面考虑,包括空调排水、高低压给水等)、消防、防雷、通风空调、节能、室内外装修、围墙、门卫等专业设计,以及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室外道路、给排水、排污、园林景观(绿化)、照明、综合管线(需包括建筑室内外布线统筹);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规划(含CPI)、消防等报审需要的一切图纸、资料以及配合招标人申报规划条件等工作进行报审的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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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单位:日历天) | 60 | |||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单位:元) | 910200.00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若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1)和(2)两项资质: (1)工程勘察资质(具备以下1)或2)或3)): 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 3)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具备以下1)或2)或3)):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投标时如投标人所具备的资质延续已经核准通过但未能取得新的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原资质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资格”截图(截图须显示资质在有效期内) 4.2.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须以负责本项目设计工作且具有上述设计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只允许1家负责设计的单位与1家负责勘察的单位组成联合体,且负责设计的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等级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建筑行业诚信档案(https://jzcx.fszj.foshan.gov.cn/cxpt/),建筑行业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负责设计的单位在建筑行业诚信系统中资质类别为:工程设计企业,负责勘察的单位在建筑行业诚信系统中资质类别为:工程勘察企业。 4.4.1建筑行业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建筑行业诚信等级为D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须提供“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企业诚信档案信息网上查询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的企业诚信档案信息以开标评标当天查询的结果为准。 4.5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若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双方均须满足)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6.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注册于投标人的有效的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4.6.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 9 月至2024年 2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4.7.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资格条件对投标人没有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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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否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信息化综合平台 (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年3月13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网址: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1581。
5.2招标文件一经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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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03月13日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04月08日 09时30分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04月08日 09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4年 4 月 8 日8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 4 月 8 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4年 4 月 8 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二室211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二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提交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投标文件递交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交易员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的授权期限须在有效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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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4年04月08日 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二室211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二楼)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异议受理单位) |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医院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桂丹路120号 | |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联系人 | 黄工 | 联系电话 | 0757-86257292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友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建筑产业中心1座2栋509-3室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李宝欣 | 联系电话 | 0757-86700635 | |
招标监督机构
(投诉接收部门) | 佛山市南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81253005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招标条件:佛山市南海区人民医院新院区(一期)工程项目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统计局以南发改资【2014】261号、南发改资〔2017〕185号、南发改资投审【2022】2号、南发改资投审〔2023〕1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南海区人民医院,代建单位为佛山市南海区丽雅苑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提升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编号:GC2024(NH)XZ0029 3.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910200元,投标最高上限费率为:2.276% 4.承包方式:固定费率包干。 5.服务周期(工期):本项目勘察、设计工作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规定的勘察设计周期内,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任务,并提供相应后续服务工作,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并全力配合招标人办理相关的报规报建报批手续。具体时间要求如下: 5.1地质勘察报告:勘察成果提交日期,最终以满足甲方要求的设计进度为准; 5.2方案设计: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 5.3规划总平面图及单体报建图:方案设计经甲方审批同意后10个日历天内; 5.4初步设计: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25个日历天内; 5.5施工图: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15个日历天内; (1)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分批委托,具体设计任务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项目工程施工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且工程缺陷责任期验收结束为止。 6.质量要求: 6.1勘察质量要求:本工程的勘察设计过程和成果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建设部颁布的有关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下发的有关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方面的文件和规定,以及本工程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 6.2设计质量要求: (1)本工程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建设部颁布的有关工程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条例,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下发的有关工程设计方面的文件和规定,以及本工程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上述提及专业)的设计深度均按照现行的要求执行,初步设计以及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均须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2)各阶段设计要在节约成本的基础上尽可能地满足甲方对建筑功能和环保的要求,要求功能分区明确、空间布局合理并应符合相关规划等要求; (3)区域内基础设施(水、电、通讯、道路、停车场地等)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并能满足用户的需要,做到环境优美、人性化、安全设施齐备; (4)设计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设计工作中使用或参考上述标准、规范以外的技术标准、规范时,应征得甲方的同意。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设计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7.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8.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0.招标投标行业监督行政部门 单位名称: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联系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天佑三路1号 联系电话: 0757-86286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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