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市开福区四方坪街道办事处福安水利管理所河堤河滩保洁服务续签合同合同公告
金额
36.4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3/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kfcg-2022032300172
预算金额36.4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合同正文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KFCG-CS-202203230017-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开福区四方坪街道办事处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强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福安水利管理所河堤河滩保洁服务续签合同   (3)采购计划编号: KFCG-202203230017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 河滩河堤保洁 城镇水域治理服务河滩河堤保洁服务项目1364080
 合计金额小写: 364080 元 合计金额大写:叁拾陆万肆仟零捌拾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服务名称

品目分类

计量单位

具体要求说明

单价

数量

小计/年

政策功能编码

备注

1

福安水利管理所河堤河滩保洁服务项目

保洁员

人/月

1、河滩及二级平台护坡无堆物、垃圾、枯死树木。

2、所有收集垃圾、杂物必须外运处理,不能在河滩内深埋和转移至河面漂流。

3、作业公司必须常态化管理,着装作业。

4、如遇大型检查或特殊情况,作业公司必须加派人员确保质量,听从街道、河长办统一调度。

5、保洁员8个;环卫保洁车辆5台;清洁工具及设备由中标单位自行配备。

2500

8

240000

2

环卫保洁车辆

台/年

6000

5

30000

3

自动垃圾清理船

台/月

2300

1

27600

4

社会保险费

人/月

700

8

67200

合计

¥364800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2-03-31 —— 2023-03-31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服务期限:2021年3月至2024年3月(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服务范围:大堤二级平台以下及河滩为保洁范围,大堤长度4600米,河滩及二级平台护坡清扫面积约600亩(40万平方米)。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9102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9102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9102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9102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福支行(湖南强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82010100000260546)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5.1 验收程序采用简易程序验收5.2 质量要求

1、河滩及二级平台护坡无堆物、垃圾、枯死树木。

2、所有收集垃圾、杂物必须外运处理,不能在河滩内深埋和转移至河面漂流。

3、作业公司必须常态化管理,着装作业。

4、如遇大型检查或特殊情况,作业公司必须加派人员确保质量,听从街道、河长办统一调度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的规定。

2、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的标准和依据:包括本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

4、本项目采购简易程序验收,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5、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费用。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按照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执行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按照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执行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 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按照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执行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正文结束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开福区四方坪街道鑫政大厦406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四方坪街道栖凤路6号202房
法定代理人: 杨佳 法定代理人: 颜胜辉
委托代理人: 周凯波 委托代理人: 汤洁
电话: 0731-84220295 电话: 0731-85645856
传真: 0731-42223280 传真:
采购计划明细附件列表:
  1. 开福区“一江四河”堤岸滩涂清扫保洁考核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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