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容城县金台路及津海大街电力和通信设施项目排管工程劳务分包公开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金额
356.1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9/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ifb2024-09-224536411
预算金额356.1万元
招标联系人韩冰1361083317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容城县金台路及津海大街电力和通信设施项目排管工程劳务分包公开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容城县金台路及津海大街电力和通信设施项目
工程劳务分包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IFB2024-09-22453641
1.招标条件
容城县金台路及津海大街电力和通信设施工程已由我公司(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中标并总承包施工,我公司现对拟定分包的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具体情况明确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工程名称:容城县金台路及津海大街电力和通信设施项目
2.2工程建设地点: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县金台路
2.3本次招标工程范围及工程量:MPP200电缆保护管安装4769.31m;MPP110电缆保护管安装8425.64m。
2.4工程质量要求:满足设计及现行施工规范要求。
2.5工期要求:工程计划开竣工日期:2024105日至202410月25日竣工20日历天。
2.6分包方式: 劳务分包
2.7施工现场条件:临时水电已通现场
2.8 招标控制价:356.10万元
3.投标人资格及信誉要求
3.1已在《中铁鲁班商务网》(网址:https://www.crecgec.com/portal.php/)注册
3.2具备工程项目施工的相应资质,列入股份公司或九局不合格队伍或黑名单的分包企业禁止参与投标。
3.3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真实有效。
3.4投标人具有近2年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且有良好的信誉和合同履约能力,近3年内无质量、安全事故,无刑事诉讼案件和不良履约记录。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以下简称电商平台)上以电子版方式发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9291430分至2024104143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节假日照常办理)在在电商平台上进行响应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工本费0 元人民币。
6.现场踏勘
6.1投标人无论是否考察过现场,均被认为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考察过现场,对本合同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在签订分包合同及施工过程中,中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地质条件和有关资料等为由,而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工程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所发生的(包括发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损失等)一切费用均自行负
责。
6.2现场踏勘时间:2024929日~ 2024930日。
6.3踏勘地点: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容城县金台路及津海大街电力和通信设施项目施工现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人在电商平台报价并将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作为评标依据,要求为PDF格式,签字、盖章等内容齐全)上传至电商平台的截止时间为20241091430(即为投标截止时间)。
7.2投标人未按时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或未在电商平台报价的视为主动放弃投标。
8.开标
8.1开标时间20241091430分。
8.2开标方式:本次招标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于20241091430分前进入线上开标大厅。(投标人不用到现场投标,具体操作见中国中铁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园地发布的最新版本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
8.3如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系统故障等原因,将在系统恢复后第一时间开标。
8.4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名称: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容城县金台路及津海大街电力和通信设施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韩冰
联系电话/传真:13610833177
联 系 地 址: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容城县金台路及津海大街电力和通信设施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电子邮箱:/
户 名: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容城县金台路及津海大街电力和通信设施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帐 号:20313062900100000361561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容城县支行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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