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真丰村山上松林皆伐改造提升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9/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fl-fq2023020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福清市石竹街道真丰村民委员会
招标联系人郑先生1385019690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广福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林工1379992016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5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真丰村山上松林皆伐改造提升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广福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9层90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FL-FQ2023020
项目名称:真丰村山上松林皆伐改造提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1.7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1.7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筹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5日 至 2023年09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广福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9层902)
方式:报价人可直接到福建广福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若有异地购买磋商文件者,以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报价人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合同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公司电子信箱(329348279@qq.com),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报价人办理后续磋商文件发送事宜。每套300元,若邮寄需另加50元,磋商文件售出一概不退。福建广福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未报名或未购买磋商文件的磋商参与者将被拒绝。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广福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9层902)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广福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9层9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8.1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报价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8.2报价人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告知报价人向招标人提出。
8.3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答复报价人的询问和质疑。
9、质疑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报价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报价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9.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报价人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报价人须知第24条要求执行)。报价人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附1:购买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清市石竹街道真丰村民委员会
地址:福清市石竹街道真丰村
联系方式:郑先生 138501969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广福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9层902
联系方式:林工 137999201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工
电 话: 13799920162
真丰村山上松林皆伐改造提升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广福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9层90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FL-FQ2023020
项目名称:真丰村山上松林皆伐改造提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1.7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1.7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号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磋商保证金 |
1 | 1-1 | 林地采伐清理 | 1批 | 最高限价650(元/亩) | 否 | 10350 |
1-2 | 造林 | 1批 | 最高限价600(元/亩) | |||
备注: 1.投标时各种服务费用必须分别列项。 2.报价人须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筹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5日 至 2023年09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广福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9层902)
方式:报价人可直接到福建广福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若有异地购买磋商文件者,以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报价人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合同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公司电子信箱(329348279@qq.com),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报价人办理后续磋商文件发送事宜。每套300元,若邮寄需另加50元,磋商文件售出一概不退。福建广福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未报名或未购买磋商文件的磋商参与者将被拒绝。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广福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9层902)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广福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9层9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8.1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报价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8.2报价人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告知报价人向招标人提出。
8.3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答复报价人的询问和质疑。
9、质疑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报价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报价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9.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报价人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报价人须知第24条要求执行)。报价人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附1:购买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购买标书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广福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福新支行 银行账号:100052808850010001 |
特别提示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清市石竹街道真丰村民委员会
地址:福清市石竹街道真丰村
联系方式:郑先生 138501969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广福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9层902
联系方式:林工 137999201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工
电 话: 13799920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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