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黄兴大道及其片区改造PPP项目建设监理已由 长经开投发[2016]27号文 核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中煤三建(长沙)市政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工程说明
1、工程名称:黄兴大道及其片区改造PPP项目建设监理;
2、招标编号:FWZB2017001-ZMJG-001;
3、建设地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兴大道及其周边;
4、工程造价: 约103363.6万元 ;
5、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6、批准文号:长经开投发[2016]27号;
7、项目概况:长沙经开区黄兴大道及其片区改造PPP项目,包括黄兴大道整体提质改造工程(开元东路~机场高速)及片区内多条市政道路工程和道路两侧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泉星公园、龙华公园建设项目,中轴便民服务中心、华湘创业大楼、华湘加气站等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约103363.6万元。
8、招标范围:黄兴大道及其片区改造PPP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等。
9、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
10、标段划分:三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序号 |
子项目名称 |
匡算金额(万) |
第一标段 |
32810 |
|
1 |
华湘创业大楼+地下停车场(漓湘路南+华湘安置区东) |
10640 |
2 |
龙华公园+地下停车场(大元路与黄兴大道交叉口) |
9400 |
3 |
中轴便民服务中心(远大路北+中轴路西) |
6400 |
4 |
泉星公园+地下停车场(社塘路与小塘路交叉口西南) |
3200 |
5 |
华湘加气站(远大路北+华湘安置区东) |
2500 |
6 |
公厕20个 |
300 |
7 |
垃圾站8个 |
200 |
8 |
华湘公交首末站(东十二线与老远大路交叉口西北) |
170 |
第二标段 |
42241.6 |
|
1 |
黄兴大道整体提质改造工程(开元东路-机场高速)7800m |
39441.6 |
2 |
机场北辅道(东十一线-东十二线)新建,改造 |
2800 |
第三标段 |
28312 |
|
1 |
黄山坡路(黄兴大道-东十二线) 新建1310m和绿化提质 |
2900 |
2 |
东七线 (大元路-龙华路)新建780m |
2300 |
3 |
排头路(华湘路-长湘路) 新建1200m |
2160 |
4 |
康桥路(黄兴大道-盼盼路) 新建630m |
1080 |
5 |
小塘路(螺丝塘路-远大路) 新建100m、绿化提质 |
520 |
6 |
东七线 (远大路北) 新建80m |
112 |
7 |
中轴路(漓湘路-大元路) 绿化提质 |
1800 |
8 |
红树坡路 (东七线-东十一线) 绿化提质 |
1400 |
9 |
大元路 (东八线-东十线) 绿化提质 |
1340 |
10 |
楠竹园路(东十二线-中轴路) “ 白改黑” 和绿化提质 |
1300 |
11 |
映霞路 (东六线-中轴路) 绿化提质 |
1084 |
12 |
东七线 (远大路-人民路) 绿化提质 |
890 |
13 |
西冲路(东十线-东十二线) 绿化提质 |
400 |
14 |
博雅路+博雅路绿地 绿化提质 |
400 |
15 |
锦华路(长桥路) (人民路-大元路) 绿化提质 |
236 |
16 |
南三线(东九线-华湘路) 绿化提质 |
190 |
17 |
东九线(南二路-盼盼路) 绿化提质 |
160 |
18 |
华湘路(漓湘路-远大路) 绿化提质 |
140 |
19 |
创业路(长桥路) (映霞路-人民路) 绿化提质 |
60 |
20 |
一中支路 (东七线-黄兴大道) 绿化提质 |
40 |
21 |
附属道路提质改造工程 |
5000 |
22 |
南二线(东六路-东十路)“ 白改黑” 和绿化提质 |
1900 |
23 |
长桥路(螺丝塘路-盼盼路) “ 白改黑” 和绿化提质 |
1100 |
24 |
螺丝塘路 (黄兴大道-东十路) “ 白改黑” 和绿化提质 |
1050 |
25 |
螺丝塘路(东六路-东七路) “ 白改黑” 和绿化提质 |
500 |
26 |
环保路(螺丝塘路-南二线) “白改黑” 和绿化提质 |
250 |
注:以上每标段的子项目以实际发生为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第一标段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第二、三标段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湖南省外监理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
3、第一标段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不得有在监项目;
第二标段、第三标段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不得有在监项目;
4、第一标段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需配备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人员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人员);第二标段、第三标段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拟任监理员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且无在监项目(第一标段应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第二标段、第三标段应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和湘建建[2015]57号文配备,并不得低于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拟任本次投标的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有在监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
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省级监理协会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省级监理协会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文件商务文件部分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6、投标人的关键岗位人员及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2017年2月~2017年7月)期间任一连续三个月均可的养老保险证明;
7、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2015年6月—2017年7月)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8、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9、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10、各投标人可同时参与本项目上述三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评标顺序按各标段暂估监理费高低排列,若同一投标人在暂估监理费高的标段排名第一名时,则视同其放弃其他标段的中标资格。同一投标人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可以参加不同标段的投标。
11、本项目第二、三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第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须以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的企业为牵头人,成员单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联合体不得超过二家独立法人。
(6)企业、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类似工程经验及获奖情况以牵头单位为准。
四、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湘建建〔2013〕283号文中的“综合评估法”。 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第一标段:人民币 肆万 元整;第二标段:人民币 陆万 元整;第三标段:人民币 伍万 元整。由投标人总公司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7年 7 月 10 日上午9时30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3项规定。
六、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1、招标项目取消报名环节,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企业,请从2017年 6 月 20日~2017年 7 月 10 日上午9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 http://www.cetz.gov.cn)和长沙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zbcg.csx.cn)进行网上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和其他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和其他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和其他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和其他资料,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7年 6 月 25 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前将写有项目名称需要答疑的问题发送到邮箱:3076321080@qq.com中提出,未写项目名称由此造成无法查实项目属性或逾期的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投标单位和个人的任何信息;
3、澄清答疑采用 网上发布 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和其他资料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www.cetz.gov.cn)和《长沙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zbcg.csx.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4.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七、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7年 7 月 10 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东路598号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五路与望仙路交界东南角长沙县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4.本次投标要求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另需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一份,有效证件包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或资质等级证书或法人资格证书任一项均可);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需提供总监理工程师证书复印件一份)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递交《法人信誉承诺书》原件(见附件),若法定代表人递交《法人信誉承诺书》后即离场的投标人,必须由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投标且中途不得离场。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本企业外的学习或会议不能到达开标现场的,必须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缺席报告》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参加开标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另提供一份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要求提供的资料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参加开标的人员不齐、超时、中途离场、所需带的资料漏项、缺项、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八、 招标文件备案:
招标文件已经长沙经开区监管部门备案。
九、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和长沙县招标采购网同时发布,网址分别为:
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http://www.cetz.gov.cn
http://www.zbcg.csx.cn/
温馨提示:
1、为保证开标期间会场纪律,开标当日将严格实行投标人身份制度。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单位代表(出席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发放身份牌,投标单位代表执身份牌出入开标会场,其他人员不得出入开标会场,请各投标单位做好相关准备。
2、为方便投标人停车,建议各投标人从望仙路靠图书馆入口进入地下停车场,服从保安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