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地铁行政后勤中心2022年食堂生产设备采购
项目网上比价公告
根据我司2022年食堂生产设备的采购工作安排,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现对广州地铁行政后勤中心食堂生产设备采购项目的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进行网上比价,选定供货商。报名申请人参与报名视为完全响应本项目的合同条款及用户需求书(详见附件)。本项目含增值税控制价总额为人民币 583,936.99 元,报价不能高于控制价金额。
一、项目名称:广州地铁行政后勤中心2022年食堂生产设备采购项目
二、业主: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简工 联系电话:020-83106676
比选监督机构: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行政后勤中心纪委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83106426
三、项目概况: 2022年食堂生产设备的生产、制作、配送、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等内容,详细内容请参阅本公告附件“采购清单”;
实施地点:广州地铁一号线坑口食堂、二号线嘉禾食堂、三号线厦滘食堂、四号线新造食堂、五号线鱼珠食堂、六号线浔峰岗食堂、八号线线网指挥中心食堂共计7个食堂,详见“用户需求书”。
四、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五、响应人的合格条件:
1、报名供应商必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报名本项目;
2、报名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且不限于,厨房设备、不锈钢制品、燃气炉具等厨房设备用品制造、销售或批发,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5万元及以上或相当于人民币35万元及以上的外币(外币汇率以开标当天汇率计算);
3、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有按本项目要求提交比价保证金;
4、报名供应商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报名供应商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证(三级或以上);
6、报名供应商须提交加盖公章的供货承诺函、产品承诺函;
7、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报名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无犯罪记录。(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开标当天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无犯罪记录”以申请人声明为准);
8、报名供应商未在广州地铁《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
9、报名供应商必须为一般纳税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注:未在比选公告第五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六、公告时间、报名时间、报名方式:
公告时间:2022年8月5日至 2022年8月14日止;
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2年8月14日 16∶30;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时不得上传非报名要求的资料,如价格信息等。报名人须到城轨采购网(网址:www.mtrmart.com)上传以下资料:
(1)报名申请表(附件1,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2,正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件3,正加盖公章);
(5)供货承诺函(附件4,加盖公章);
(6)产品承诺函(附件5,加盖公章);
(7)退比价保证金说明,包括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退保证金账号(加盖公章);
(8)提交比选保证金转账单(加盖公章);
(9)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公章);
(10)有效期内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证(三级或以上)(加盖公章);
(1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本单位信息页面内容(加盖公章);
(12)一般纳税人网上查询内容(加盖公章);
(13)非联合体承诺(加盖公章)。
如报名参加比选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业主在确认正式比选响应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若第一次公告报名单位不足三家或资格审查通过不足三家时,则发布二次比价公告后重新挂网比价。如第二次比价仍失败,报有关审批机构同意后变更采购方式。
七、所有报名申请人须按要求提交比价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比价保证金必须由报名申请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本次参与报价供应商的比价保证金必须在 2022 年 8 月 14 日下午17:00前提交(以提交保证金凭证的日期为准)。逾期或未提交比价保证金的报名人,将无权限参加本项目网上报价。
汇款或转账的银行及账号:
户名:广州地铁物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以城轨采购网生成的交费账户为准
咨询电话:86680033
注: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缴费的操作详见城轨采购网公布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保证金操作指引》
八、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审查小组的评委根据公告对报名申请人的要求,按照附件7《资格评审表》对各报名人进行资格审查,只有满足要求的报名人才能成为合格的正式报价人。如第一次公告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或最终报价响应人不足三家时,应当重新组织比价;如重新组织比价后,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或最终报价响应人两家或以上时,也可组织开价,不足两家时比价失败。
九、本项目不允许有缺漏。合格的报价人如有报价缺漏项按报价无效处理。
报名申请人需以澄清后的“货物清单”规定的型号规格进行报价,任何变更将视为缺漏项。但如果所有报名申请人对于某项都未报价,该项不作为缺漏项。报名申请人报价时须填写所报产品的品牌、型号等信息,对于清单中已有品牌物资,报价人均按照清单中已有的物资描述的品牌进行报价及填写此品牌及型号,若报名申请人填写的品牌及型号与清单已有的品牌及型号不一致时,以清单已有的品牌及型号为准签订合同;对于清单中无品牌的物资,报名申请人须填写所报价物资对应的品牌及型号,作为后续合同签订及到货验收的依据。要求品牌及型号信息填写完整,否则视为报价无效。
十、本次比价采用以下办法确定中价候选人:
(1)本项目采取以下比价方法:
不允许缺漏项,总项总价比:对总项总价进行比较,最低总价的报名人推荐为该项目第一中价候选人,次低者推荐为第二中价候选人,以此类推。如遇评审相同者,取注册资金大者列前。
(2)若清单中同样物资出现两个或以上的报价时,以最低报价作为评审价,合同签订时以最低报价作为合同价签订。
十一、比价保证金的退还:未中价报价供应商的比价保证金,将在本项目比价结束后30天内予以无息退还;中价报价供应商的比价保证金,在签署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后予以无息退还。如在退还比价保证金时发生银行费用,则在比价保证金金额内扣减后将余额退回。
如果第一中价候选人中价后不按比价结果签订合同,业主可确定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第二中价候选人中价,或重新组织比价。如果第二中价候选人中价后不按比价结果签订合同,业主可确定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第三中价候选人中价,或重新组织比价。如果第三中价候选人均不按比价结果签订合同,则比价失败,业主须重新组织比价。
十二、.本项目报价响应有效期应在报价截止日后180天内保持有效。报价响应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业主可以不接受其报价。
十三、本公告同时在城轨采购网“www.mtrmart.com”;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www.gzmtr.com”上登载,请登录上述网站浏览公告及附件的详细内容。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上述各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城轨采购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四、业主保留授予合同的权利及在授予合同时对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或拆分的权利。
十五、交易服务费:
比价结果公示后,中选供应商需向城轨采购网缴纳交易服务费,缴费标准为中价金额的0.2%(最高不超过8000元)。缴费后,城轨采购网将向中选供应商出具成交通知书,中选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与业主签订合同。具体缴费信息详见城轨采购网首页(www.mtrmart.com)《城轨采购网关于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的说明》。
十六、潜在比选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比选公告及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业主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行政后勤中心纪委办公室,电话:(020)83106426,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11楼。
附件1:报名申请表
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
附件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件
附件4:供货承诺函
附件5:产品承诺函
附件6:以往工程中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表
附件7:资格审查表
附件8:合同格式
附件9:用户需求书
附件10:采购清单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8月5日
附件1:报名申请表
广州地铁行政后勤中心2022年食堂生产设备采购项目报名表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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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单位名称 |
被授权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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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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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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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书 |
我公司保证该项目由本单位承包,不接受他人挂靠,不转包,不非法分包,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要求。如有违犯,责任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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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签名或盖章 |
报名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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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 |
我公司承诺提交的所有内容均完全真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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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响应单位(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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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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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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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
注册于(国家或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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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代表人 |
授权代表人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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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号 |
授权代表人职务 |
兹委托( )全权代表我企业(公司)参与项目名称: 的比选活动及签订合同,作为比选人代表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以我企业(公司)名义所为的行为及签署的文件,我企业(公司)均予以认可。有关法律责任均由我企业(公司)承担。特此声明。
有效期: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比选单位(公章):
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本证明可用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但必须另附“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并加盖公章”)
附件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先生/女士,现任我公司 职务,为我单位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本证明书有效期为自签发之日起至 结束。
营业执照(注册号): |
经济性质: |
经营范围: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比选单位(公章):
有效日期: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既可以使用业主提供的本附件的版本,也可以使用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必须为正反面,并加盖公章)
附件4: 供货承诺函
供货承诺函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我司承诺:在贵司 项目的采购网上比价活动中,如 公司为中选单位,我司同意向该司提供全新、原厂合格的备件(产品)及相关服务。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报名供应商(单位公章):
日期:
附件5:产品承诺函
产品承诺函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在贵司 项目中,我司郑重承诺如下:
1.对于采购清单中已有品牌及型号的产品,我司承诺按照采购清单中的品牌及型号进行报价及供货;
2.对于采购清单中无品牌的产品,我司承诺所报价产品的品牌及型号等完全符合采购清单中的物资描述,且为全新的正牌产品,并具备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质量证明文件。
3.如我司在合同履约期间无法按照合同提供合格产品、相关服务以及相关资质文件,我司同意按照合同条款及贵司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4.本次报价价格除包含货物成本及相关送货等费用外,还包含检测、调试、旧设备拆卸费用;我司承诺交货时将提供生产厂家的合格证书、产品上粘有合格标签。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报名供应商(单位公章):
日期:
附件6: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
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及个人姓名 |
1 |
广州雄志科技有限公司 |
2 |
广州格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3 |
翰威特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4 |
广东至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5 |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6 |
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7 |
成都鼎祥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8 |
戎威远保安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
9 |
广州百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0 |
广州市广通源润滑科技有限公司 |
11 |
广东恩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2 |
北京威创车辆配件有限公司 |
13 |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14 |
广东至艺监理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15 |
贵州中建建筑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及其所有子公司 |
16 |
广东鼎峰基业建设有限公司及其所有子公司 |
17 |
广州市城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18 |
广州市睿辰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19 |
广州市恒力达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20 |
广东利盾电气消防检测有限公司 |
21 |
广东华建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
22 |
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23 |
韶关市曼原劳务有限公司 |
24 |
深圳市禹宸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25 |
广州龙悦轨道设备有限公司 |
26 |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27 |
乌鲁木齐铁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8 |
广州诗润顺贸易有限公司 |
29 |
深圳市天空领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30 |
广州天勤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31 |
中山大智无疆科技有限公司 |
32 |
重庆市世元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33 |
四川垚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34 |
汕头市睿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35 |
广东华盛颂典家具实业有限公司 |
36 |
曾振文(一级建造师注册号:贵152060801025) |
37 |
陈仁(监理工程师注册号:44014218) |
38 |
姜长峰(建造师注册号:鲁137051100502) |
39 |
孟凡强(助理工程师证书编号:鲁建安C(2015)1800102) |
40 |
韩红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注册号:65000057) |
注:以公告发布时最新发布的名单为准。
附件7:资格审查表
序号 |
审查项目 |
要求 |
审查结果 |
1 |
响应人须为注册资金达35万元及以上或相当于人民币35万元及以上的外币种类(外币汇率以开标当天汇率计算)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法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报名本项目。 |
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
|
2 |
响应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且不限于,厨房设备、不锈钢制品、燃气炉具等厨房设备用品制造、销售或批发 |
是,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响应人所在地政府指定的企业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下载并打印载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资料,上述复印件、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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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比价保证金 |
是,已按要求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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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响应人须提交加盖公章的供货承诺函、产品承诺函 |
是,已按要求提交 |
|
5 |
响应人须提交加盖公章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证(三级或以上) |
是,已按要求提交 |
|
6 |
响应人是否未被列入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的《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 |
是,公告发布时最新名单时未被列入 |
|
7 |
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响应人是否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无犯罪记录。(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开标当天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无犯罪记录”以申请人声明为准) |
是,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
|
8 |
响应人是否一般纳税人 |
是,提供证明文件 |
|
9 |
响应人是否有提交非联合体承诺 |
是,提供承诺文件 |
|
资格审查结论 |
附件8:合同格式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与 (以下称乙方),就甲方向乙方采购食堂生产设备及相关服务事宜,经过双方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的各条款。
1、标的、数量、合同有效期、项目实施地点
1.1本合同标的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食堂生产设备的供货、验收及质保期保障等相关服务。标的名称、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计量单位、单价、金额见合同附件“货物清单”,乙方交付的货物必须与合同附件“货物清单”的内容要求相一致。
1.2 供货数量:以合同“货物采购清单”的供货数量为准。
1.3 合同有效期:合同生效起至货物清单物资质保期满止。
1.4 项目实施地点:广州地铁嘉禾食堂、坑口食堂、厦滘食堂、线网食堂、新造食堂、浔峰岗食堂、鱼珠食堂共计7个食堂。
1.5 除技术规格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使用公制。
1.6 风险条款:合同货物在完成交货安装验收(合格)后,货物的毁损、灭失风险由乙方转移给甲方,但因货物本身质量原因引起的除外。
2、价格和履约保证金
2.1 本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 元(¥ 元),其中,不含增值税总价(人民币)大写: 元(¥ 元),增值税额(人民币)大写: 元(¥ 元),增值税率13%。
2.2 本合同不含增值税的价格固定,不因国家税收政策变化而变化,若在履行期间,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 ,则合同总价相应调整。
2.3 合同单价已包含货物的设计、制造、安装、检验、包装、运输、保险、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售后服务、质保期保障以及旧有设备拆卸服务、人员培训、附加服务等发生的所有费用及除增值税的一切税费(包括关税等)。
2.4 除双方同意根据合同规定对合同进行变更或修改外,不论货物实际数量大于或低于合同预计数量,在合同有效采购期内合同货物单价固定不变。
2.5 货物单价详见合同附件“货物清单”。
2.6 履约保证金
2.6.1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需按要求缴纳本次合同金额约5%的款项作为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大写) 元(¥ 元)。
单位名称: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地铁支行
帐号:44001420306053002833
2.6.2 在乙方不能履行其合同项下任何一项义务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2.6.3 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至本合同全部货物配送验收为止。
2.6.4 履约保证金在有效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给乙方。如在退还时发生若需发生费用的,则在履约保证金额内扣减相应费用后将余额退回。
3、交货时间
甲方将根据实际需求向乙方发出采购订单,乙方在收到采购订单后30日内完成订单中所有货物的生产、配送、安装、调试、培训、验收工作。
4、支付
4.1 乙方在完成货物配送后,向甲方提交下列完整单据:
1)乙方必须提供合法的且与本合同总金额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发票联及抵扣联,符合增值税相关规定要求);
2)乙方须按照合同约定的到货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发票开具之日起7天内将发票交与甲方;
3)加盖乙方公章的有甲方人员签收的送货清单;
4)乙方出具的当次货款的支付申请书;
5)甲方和乙方验收人员签名确认的物资初步验收证明材料。
4.2 甲方在物资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该批货款的95%,并根据乙方的收款资料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
4.3 货款剩余的5%作为合同质保金,待质保期24个月满后30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4.4 乙方在质保期满后,向甲方提交下列完整单据办理质保金支付。
1)乙方出具的当次货款的支付申请书;
2)与本次支付货款金额相等的盖有乙方公章收据。
5、包装和装运
5.1包装
5.1.1 乙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足以承受但不限于承受转运过程中的野蛮装卸,暴露于恶劣气温,盐分大和降雨环境,以及露天存放。包装箱的尺寸及重量应考虑货物最终目的地的偏远程度以及在所转运地点缺乏重型装卸设施的情况。
5.1.2 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严格符合合同的要求,包括甲方后来提出的需求。对于随箱文件,每个包装箱的外部应附有一套详细的装箱单正本。每个包装箱内应附有下列文件:
1)具品名、编号、数量说明的详细装箱单;
2)质量证明书;
3)有关设备的技术文件。
5.1.3 本合同项下由乙方提供的所有设备和材料应具备适应远洋、内陆运输和多次搬运、装卸的坚固包装,包装应保证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完好无损,并有减振、防冲击的措施。若包装无法防止运输、装卸过程中垂直、水平加速度引起的设备损坏,乙方要在设备的设计结构上予以解决。包装应按设备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的保护措施。产品包装前,乙方负责检查清理,不留异物,并保证零部件齐全,并根据货物的不同外形和特点的需求,采用防潮、防雨、防锈、防腐、防震等措施以保证货物安全无损地抵达送货地点(或安装现场)。
凡由于乙方装运时所用的保护措施不足或不妥,致使货物生锈、受潮、被腐蚀和受震,以及因包装或标识不当导致货物损坏或丢失或因此引起事故时,乙方须承担责任。
5.1.4 包装所用的材料及包装物结构必须具有较强的可复原性,以保证货物在现场开箱后能方便地按原包装复原。
5.1.5 乙方在包装货物时,按不同食堂地点的货物进行装箱。合同项下的随机附件必须独立包装。
5.1.6 各种设备的松散零部件都必须单体包装或成定数组合包装后再装入尺寸适当的箱内并在箱内互相间位置要相对固定。
5.1.7 栅格式箱子和/或类似的包装,应用于盛装不至于被偷窃或被其他物品或雨水造成损坏的设备及零部件。对于需要精确装配的明亮洁净加工面的货物,加工面应采用优良、耐久的保护层(不得用油漆)以防止在安装前发生锈蚀和损坏。对于裸装货物,乙方应采取特殊措施保护货物及方便搬运。
6、质量要求、标准、验收与质量保证
6.1 质量要求:
6.1.1 乙方应提供所代表品牌厂商原装的、全新的、技术先进、性能优良、结构紧凑、便于安装和维护、符合国家及用户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的货物。
6.1.2 货物应能确保在正常的使用过程中安全、可靠,并达到有关规定的要求。
6.1.3 货物应符合中国政府颁布的产品、质量、技术、安全标准及环保标准。
6.1.4 全套设备按照设备清单并结合现场进行制造,符合业主使用要求。
6.1.5 不锈钢产品全部采用304-2B磨砂不锈钢板,面板1.5mm以上,侧板1.0mm以上,表面光洁亮丽,无皱折。炉灶、加工、冷藏和送排风设备等,全部采用全新产品,电机要求:低噪音。
6.2 质量标准:应符合合同中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6.3 验收标准
1)必须达到本合同6.1和6.2的质量标准以及合格证书、技术性能参数、质量参数和国家质量标准;
2)乙方根据合同货物清单提供出厂检验报告;
3)甲方对该货物制定的检验及安装验收标准;
6.4 检验
6.4.1 乙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做出厂测试,并将所有的测试结果交给甲方,作为货物初步验收的资料。
1)应按国家或行业的相关验收标准,根据基本技术要求中的规定,在合同设备装运前对设备进行测试;
2)乙方需提供的测试包括以下内容:
① 启动;
② 外观;
③ 设备运行状态;
④ 噪声dB(A)。
3) 所有测试结果必须符合基本技术要求的规定和标准,否则合同设备将被认为不合格。
6.4.3 验收
1) 甲方在乙方完成设备的配送和调试、测试程序后与乙方人员共同进行初步验收;
2) 验收采取目测和简易测量的方法对货物的外观检验,对照合格证书对产品进行检验。
6.4.4 质量保证
1)乙方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全部货物必须是全新的并且没有设计、材料及工艺上的缺陷,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这些缺陷是指所供货物在最终目的地现行条件下正常使用可能产生的),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品牌、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和质量标准,并有产品合格证或产品质量证明书。不符合质量要求及标准的产品,乙方须立即予以退换,退换过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2)严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若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须赔偿甲方一切的损失。;
3)合同项下货物的质保期为到货验收合格(安装完毕,调试完成,双方签定最终验收合格证明)之日起计24个月;
4)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在质保期内出现或产生的缺陷或工程任何部分的损害,向甲方承担责任,并满足甲方的要求,除非该缺陷或损坏是由于甲方不遵守乙方的说明而操作及保养设备和材料造成的;
5)若部分设备、系统和材料在质保期内需要更换、重新设计、修改或更新,这部分设备、系统和材料的质保期自双方确认的修复完成日起重新计算24个月的质保期;
6)质保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会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向乙方提出索赔,并说明其缺陷或损坏的程度以及要求弥补缺陷或损坏的办法。乙方需根据甲方的要求,尽快免费修复、更换、重新设计或修改、更新设备和材料中有缺陷的部分;
7)质保期内,乙方每月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若产品出现故障,乙方负责免费维修,不收取任何零部件费用(属业主人为因素造成的除外)。乙方维修人员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4小时内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使设备和材料的相应部分恢复到合同规定的状态和规格。被修理或更换的货物或部件从出厂地至甲方规定的最终目的地的运保费由乙方承担。供货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延维修时间;
8)如果乙方收到通知后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9)如果任何缺损部分乙方不能在5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合理期限内修补,则甲方可在通知乙方后自行修补缺损,其费用和风险由乙方承担,但不影响合同规定的乙方责任;经乙方认可,甲方可对细小缺陷进行修理或调整,但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10)乙方履行其服务承诺。
7、双方责任
7.1甲方责任:
1)保证按本合同的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
2)积极协调、解决安装现场所在单位的关系,办理有关安装作业审批;
3)按合同有关于测试、调试、验收条款约定配合乙方进行设备验收。
7.2乙方责任:
1)在完成货物的配送后及时与甲方进行沟通协商,根据响应文件中安装实施方案的有关安排内容进行设备的拆卸、安装、现场管理和调试培训工作;
2)在安装的整个过程中,乙方须保证施工现场安全,不影响甲方正常生产与运营,积极配合甲方组织施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并确保安装和调试人员的人生安全,具体如下:
①保证安全、文明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广州市有关部门制定的《广州地铁工程文明施工标准及管理规定》、《广州地铁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及甲方关于作业安全和设备安全的有关管理规定,并服从相关管理;
②严格按照安全工作规程进行安装及操作,若由于乙方原因,导致人员、设备设施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并作出相应赔偿。乙方在安装中发生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代表。一般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甲方备案;涉及甲方利益和影响的重大事故的处理方案,应与甲方共同研究,并经甲方确认后实施;
③在施工前应编制详细的、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方案,应充分考虑到施工既有食堂安全生产的风险,应绝对保证按时、准确、安全、优质地完成当天的施工任务,确保食堂正常运行。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现有地铁食堂设备、设施的损坏,应无偿修理和赔偿经济损失。
3)若乙方损坏甲方设备则要负全部责任及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4)严格按照安全工作规程进行安装及操作,若由于乙方原因,导致人员、设备设施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并作出相应赔偿。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代表。一般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甲方备案;涉及甲方利益和影响的重大事故的处理方案,应与甲方共同研究,并经甲方确认后实施;
5)需要临时移动甲方现有设备、设施,需经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实施,并需在当天作业规定时间内恢复设备、设施的使用功能;
6)每次作业完毕,需清理现场;
7)对质保期内发生属乙方责任的质量问题负责返修;
8)按甲方要求提报安装计划;
9)做好原始记录,汇集安装技术资料,作竣工文件附件移交甲方;
10)乙方提供的物资必须是达到国家质检标准合格的出厂产品,并提供合格证书。
8、知识产权
8.1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货物不得侵犯第三人的权利,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任何专利、注册的设计、版权、商标或商品名称或其他知识产权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及索赔。若甲方受到此类索赔或起诉,其责任及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0%的违约金。
8.2 甲方永久享有乙方为本合同项下提供的产品、软件、技术资料的使用权,并无需交纳特许使用费。
9、违约索赔与赔偿
9.1误期索赔
1)除非双方书面同意延迟安装,若乙方未能按双方协商确定的安装时间完成,且延迟超过2周,甲方有权对超过2周以后的延期追索违约金。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完成安装的物资货款的0.5%,1周为7天,不足1周的按1周计算。如果延迟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到货时间可相应延长。
2)如果乙方未按合同执行或因疏忽而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项义务以致严重影响项目进行时,或由于乙方延误导致其应支付的违约金额超过货物总价的5%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9.2 质量索赔
乙方应提供与合同要求相符的货物,如在到货验收或质量保证期内经检验,证实所供货物与合同不符或存在缺陷,或使用的材料不合适,或存在其他质量问题不能修复而不予更换或退货,甲方可根据本合同有关质量保证或检验的规定提出索赔,甲方有权选择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结合的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份和/或修补缺陷部份,以使货物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同时乙方须相应延长被更换货物的质保期,并承担延迟交货的责任;
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甲方因此遭受损失的金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成交价格,且乙方赔偿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3)甲方退货,乙方将甲方已付的该货物的所有款项退还甲方,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拆装费以及为保管、维护和退回所发生的其它所需的费用,并向甲方支付该货物合同价的10%的违约金;
4)不履行合同的违约索赔: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拒不履行合同或部分不履行合同,导致合同解除或部分解除的,乙方按解除部分合同金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对任何人身伤亡或其他产品责任事故适用相关法律的制约;
6)乙方在履约过程中对甲方的财产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7)甲方所遭受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乙方应对超出违约金部分的损失给予赔偿;
8)如乙方存在本合同第7条、第8条及合同约定的其他违约行为时,甲方有权书面向乙方发出索赔通知,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索赔通知之日起10天内书面答复甲方,否则,视为该索赔已被乙方接受。乙方未能在收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或征得甲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甲方从上列方法中选择的方案解决索赔事宜的,甲方将有权从未付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索赔的权利。所有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支付不减轻乙方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9.3 其他
1)由于乙方不及时提供发票或提供的发票不符合税务部门的要求,导致甲方从乙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报验抵扣进项税金,或虽可通过报验后被税务机关以“比对不符”或“失控发票”等事由追缴税款,从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开具的发票在送达甲方后如发生丢失、灭失、或被盗等,乙方应按照税法规定和甲方的要求及时积极协助甲方在税法规定期限内办理有关的进项税额的认证抵扣手续,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双方协商分担。
10、不可抗力
10.1签约各方任何一方由于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签约各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洪水、台风、地震等。
10.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1、合同变更与修改
11.1 因甲方的原因变更合同货物的,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有关变更文件。如因此造成乙方履行合同义务的价格或时间增减,将对合同价、交货时间进行公平调整。乙方据此要求的调整必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15天内提出。
11.2 无论是按原合同要求,或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作出变更提供货物,乙方都不能免除其对货物应承担的责任。
11.3 除了甲乙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12、合同解除和终止
12.1 合同自然终止
甲乙双方各自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合同自然终止。
12.2 违约违规终止合同
在乙方违约违规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的违约通知书,单方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
1)在7.2条第3点情况下发生甲方退货时;或
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或
3)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或
4)乙方没有甲方的书面同意转让合同或将部分或整个合同项目分包出去;或
5)由于乙方违约行为而导致该项行为的违约金金额达到合同规定的最高限额;或
6)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单方解除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12.3根据12.2条规定合同终止后,甲方可自己或由任何其他供应商(承包商)完成本合同项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完成本合同项目所招致的所有增加的费用。
12.4如果甲方根据12.2条的规定,解除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乙方应承担甲方因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增加的支出。但是,乙方须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2.5甲方提出索偿要求后30天内乙方必须对甲方做出赔偿。
12.6乙方未尽责任或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13、争端的解决
13.1 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到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3.2 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份仍应继续履行。
14、主导语言
本合同语言为中文。
15、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
16、税费
16.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甲方负担。
16.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乙方负担。
16.3在甲方国家关境以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乙方负担。
17、银行费用
在甲方银行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在乙方银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8、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以最后一方签订日为合同生效日。
19、其它
19.1 公告文件及本合同之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19.2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合同修改书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甲方均签字盖章之日期。
19.3除甲方事先以书面形式确认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19.4 本合同一式六份,其中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合同均有同等效力。
附件:1.货物清单
2.廉洁协议
3.保密协议
甲方: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乙方: |
地址: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地点:中国广州市
附件1.货物清单
详见公告附件10
附件2:廉洁协议
廉 洁 协 议
为促进双方诚信经营、廉洁从业,防范商业贿赂,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广东省、广州市廉政建设的规定,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称甲方)与 (以下称乙方),特此订立本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乙双方应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廉洁自律、纪律处分等相关规定,及《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企业、分包商和个人不诚信行为管理办法》等。
(二)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 (以下简称“主合同”),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在合同的订立、履行过程中廉洁自律。
(三)甲乙双方在业务活动中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
(四)甲乙双方应建立健全廉洁制度,开展廉洁教育,公布受理举报方式,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五)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发现另一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应及时提醒另一方纠正。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有权要求告知处理结果。但任意一方不得无事实依据投诉。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包括但不限于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和姻亲,下同)、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索要或收受乙方(含乙方工作人员,下同)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安排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等。
(三)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喜庆活动、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在乙方或与乙方有股权关联的企业兼职,不得向乙方介绍其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经济活动。
(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乙方购买住房、车辆等物品;不得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乙方出售住房、车辆等物品;不得借用乙方的钱款、住房、车辆等财物;不得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乙方或关联方的财物。
(六)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乙方以回扣、手续费、加班费、咨询费、劳务费、协调费、辛苦费等各种名义给予或赠送的财物。
(七)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有法律法规、甲方相关规定的其他不廉洁行为。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行贿或赠送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四)乙方不得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在乙方或与乙方有股权关联的企业兼职,乙方不得接受甲方工作人员介绍,安排甲方工作人员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经济活动。
(五)乙方不得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甲方工作人员出售住房、车辆等物品;不得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甲方工作人员买受住房、车辆等物品;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出借钱款、住房、车辆等;乙方或关联方不得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财物。
(六)乙方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等物品。
(七)乙方不得为谋取利益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合同中的质量、数量、价格、工程量、验收等条款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八)乙方不得以回扣、手续费、加班费、咨询费、劳务费、协调费、辛苦费等各种名义向甲方工作人员给予或赠送财物。
(九)乙方不得有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其他不廉洁行为。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二条。甲方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等;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甲方举报投诉受理部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纪委监察专员办纪检监察室;举报电话:83106760;举报网站:广州地铁官方网站纪委网上举报;举报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40楼。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三条。乙方应按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等;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处理办法:
1.对乙方工作人员处理:
(1)由甲方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代表授权人、监督部门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进行约谈。
(2)要求乙方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相应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等,该工作人员 2年内不得继续从事甲方管辖项目工作。
(3)要求乙方更换项目负责人,该项目负责人2年内不得参与甲方管辖项目的管理。
2.依据《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企业、分包商和个人不诚信行为管理办法》等,限制投标(含比选、招商、直接谈判等)6个月至2年(具体由甲方视情节严重程度确定)。
3.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拒不纠正违反协议约定行为的,或不配合处理的,或在甲方采取处理后,再次出现违反协议约定行为的,应当从重、加重处理。乙方积极配合可从轻处理。
4.要求乙方对相关事项进行通报。
5.单方解除合同而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6.追究乙方主合同其他违约责任。
7.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处理意见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违约条款仅适用于违反本协议的情形,如乙方出现其他违约行为则按主合同的违约条款执行。
第五条 本协议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若有)负责监督。可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的相关部门对本协议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第六条 本协议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主合同终止之日止。主合同执行过程中及主合同终止后,若发现及查实发生在主合同签订前或合同期内的不廉洁行为,甲乙双方可追溯相关责任。
第七条 本协议作为主合同的附件,与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件3: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
甲方: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因乙方现正在为甲方提供服务和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重要敏感文件信息。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和工作秘密,防止该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重要敏感文件信息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国务院有关部委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
一、本协议所指的保密信息包括:技术信息、专有技术、经营信息和甲方公司提供的各项文件。乙方对此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上述保密信息可以以数据、文字、图片及记载上述内容的资料、光盘、软件、图书等有型媒介体现,也可通过口头等视听形式传递。
二、保密义务:
乙方对上述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并承诺遵守以下保密义务(甲方明确授权除外):
(一)遵守国家法律和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保密法规,对保密信息进行保密;
(二)保证获取甲方保密信息的途径是合法合规的,不得以不正当途径获取;
(三)除依据合同及法律规定外,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披露获得的保密信息(不论该保密信息是从什么渠道和途径获得),并且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本项目或原合同约定范围以外的任何目的及用途;
(四)不得有损害甲方利益的其他泄密和使用行为;
(五)不得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保密信息;
(六)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甲方保密信息文件或文件副本;
(七)对因工作所保管、接触的有关甲方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
(八)保证对甲方所提供的涉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并采取恰当的加密措施。如果发现保密信息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保密信息,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九)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在第一时间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涉密信息的扩散,尽最大可能消除影响。否则,乙方应进一步就损失扩大部分承担违约以及赔偿责任。
(十)在本项目终止后,乙方应向甲方归还所有的有形(书面材料等)保密信息,销毁所有的无形(如电子文件等)保密信息。
三、违约责任:
(一)因乙方不按本协议履行义务,造成泄密或出现泄密隐患的,乙方应当依据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二)乙方不按照本协议履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等);
(三)因乙方恶意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重要敏感文件信息给甲方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侵权责任,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若双方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五、本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
附件9:用户需求书
1.项目概况及技术要求
1.1概述
1.1.1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项目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7个食堂的生产设备采购,供货商要对各项设备采购项目进行报价。
1.1.2设备应能为食堂生产、生活的餐饮提供稳定可靠符合卫生环保标准的工作环境及工作设施。
1.1.3食堂所用的生产、生活餐饮设备总体要求如下:
食堂主要设备有:保温汤池柜、电平扒炉、风幕机、蒸饭柜、绞肉机、搅拌机、烤箱、烙饼机、煲仔炉、切肉机、烧腊炉、雪柜、煲汤炉、平头炉、双头双尾炒炉、冰柜、立式展示柜、洗地龙头、洗碗机、消毒柜、压面机、烙饼机等。
期限:必须在收到甲方配送书面通知后的 30天内配送安装并验收交付使用。
售后服务:质保期内,若产品出现故障,供货商负责免费维修,不收取任何零部件费用(属甲方人为因素造成的除外)。供货商维修人员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4小时内恢复设备正常运行,供货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延维修时间。
此外对餐饮厨房设备的功能、结构、安装、试验和验收等方面遵照相应国家或地区或行业规范。
1.1.4本需求书并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供货商应提供符合本需求书和相关标准的优质产品。
1.1.5供货商应对本需求书的所有技术要求和清单做出响应,若供货商技术要求与本需求书不符,可能对供货商不利。
1.1.6本需求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供货商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供货商应在报价书中加以注明,并附上所引用的标准。
1.1.7本需求书经甲方、供货商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2规范和标准
1.2.1供货商所提供的产品及安装必须符合以下规范及标准(如下述内容中不为最新版本,请按最新版本采用):
食堂生产设备:《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制冷设备通用技术规范》GB9237-88
CJ/T 187-2013 《燃气蒸箱》
QB/T 1520-2013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动洗碗机行业标准
《食具消毒柜安全和卫生要求》
家用厨房设备(GB/T18884-2003)
商用电扒炉标准SB/T 10841-2012
中餐燃气炒菜灶(CJ/T28-2003)
1.2.2供货商对食堂生产设备及其附件的设计以及用于制作的材料可另行推荐,但须甲方方同意。其设计、制造、喷涂、检验、试验和包装应符合双方认可的制造规范及国家标准。
1.2.3供货商应采用最新的规范和标准,交付时间应满足要求。
2.供货范围
供货商提供的所有合同设备必须是符合本用户需求书技术要求相关内容和行业相关标准,并且不得与本用户需求书的整体文本编撰意向矛盾。
2.1供货范围及接口
2.1.1供货范围
1、供货商承担设备清单中所有设备的供货、运输、安装、售后服务等相关服务;
2.1.2设备供货安装与其它专业的接口:
1、设备接线处,插座、配电箱、开关箱、控制箱、电源线缆及套管、控制线缆及套管均由甲方负责。
2.2供货地点
2.2.1食堂生产设备供货地点:嘉禾食堂、坑口食堂、厦滘食堂、线网食堂、新造食堂、浔峰岗食堂、鱼珠食堂。
2.3供货要求
2.3.1设备安装前需进行现场测量,确保设备规格与原设备一致,并充分考虑安装过程中的辅材及吊装、安装、调试及处理旧设备的费用等,安装后需保证与食堂现有其他设备衔接,并正常使用。
2.3.2安装过程包括拆送旧设备,并将旧设备放置到食堂指定位置。
3.检验、验收和赔偿
3.1
3.1.1应按国家或行业的相关验收标准,根据基本技术要求中的规定,在合同设备装运前对设备进行测试。
3.1.2供货商应提供工厂具有的测试手段和出厂检验的项目、标准和方法。出厂前测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l 启动;
l 外观;
l 设备运行状态;
l 其他。
3.1.3所有测试结果必须符合基本技术要求的规定和标准, 测试完成后,供货商应提供完整的测试报告。
3.2运输到货、开箱检验
3.2.1开箱检验
由甲方与供货商在场,根据供货商提供的装箱清单进行开箱清点,如发现错装、短装及破损,由供货商负责处理。
3.3测试、调试
3.3.1供货商有责任主持、并完成对每台合同设备的现场测试和调试。
3.3.2测试和调试:测试和调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以上各项测试结果应符合基本技术要求的标准。
3.3.3现场调试和测试完成后,甲方和供货商将在测试报告上签字认可。如在测试过程中,发现任何不符合基本技术要求中的技术规格和性能,供货商应在二周之内免费维修或更换合同设备相应不合格部分,以确保合同设备的性能满足基本技术要求。
如测试结果不符合基本技术要求的技术规格,供货商有责任更换该设备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
3.4初步验收
3.4.1初步验收在测试、调试成功完成进行后,双方将在14天内确认初步验收报告并签字认可。
3.4.2初步验收的时间计划甲方有权根据设备的实际运行情况进行调整。
3.4.3供货商应对甲方人员进行理论、实操培训。
3.4.4初步验收后,进入24个月的质保期。
3.5最终验收
3.5.1最终验收在质保期结束时。由甲方主持,供货商参加,确认合同设备能否最终被甲方接受.实际时间将由甲方确定并提前通知供货商。
3.5.2甲方将在最终验收前二周通知供货商派代表参加。
3.5.3最终验收的内容包括合同设备的性能检查和零部件实际质量检查。
3.6质保期
3.6.1合同设备的质保期为24个月,从设备初步验收双方签字后算起。
3.6.2供货商应保证合同项下所提供的设备及部件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且是用优质的材料和工艺生产制造的。不得存在设备因工艺粗糙、设计错误或不合理而造成的缺陷;或由于材料选用或制造工艺不当而产生的缺陷。
3.6.3供货商应保证合同项下所提供的服务包括设计、培训、安装、现场调试等按合同既定方式和公认的良好方式进行,并保证不存在因供应商或其工作人员的过失、错误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
3.6.4在正常的质保期之内,供货商应对设备及部件中因工艺、设计错误和材料缺陷但在正常的质保期届满之前的合理检测中未发现的潜在缺陷负责。
3.6.5潜在缺陷的质保期为正常质保期后的24个月。
3.7质保期内供货商的保证责任:
3.7.1若在正常质保期内出现的缺陷或项目上的损坏或在潜在缺陷的质保期之内出现的潜在缺陷,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向供货商索赔,说明其缺陷或损坏的程度以及要求弥补缺陷或损坏的方法。供货商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尽快修复、更换、重新设计或更新设备及部件中有缺陷的部分。
3.7.2除非另有规定, 原则上供货商应在甲方提出索赔的二周之内应根据有关办法完成补救,以使设备或部件的相应部分恢复到合同所规定的状态和规格。如供货商对上述时限有异议,可与甲方共同商定合理的时限。
3.8供货商应承担因修补设备或部件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修理、更换、重新设计或更新设备及部件中的缺陷部分、移动、重新安装的费用往返工地之间的运输费用。
3.9若供货商不能在所规定的时限内或双方共同商定的合理时限内完成设备或部件的修补.则甲方可在通知供货商后自行修补缺损,其费用及风险均由供货商承担,但这并不影响合同所规定的供货商的责任。
4.质量保证
4.1质保体系
4.1.1供货商应有完善的质保体系,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全过程(包括原材料选用和外购件选用)均应纳入质保体系。报价方案中应提供质保体系(包括供货商对合同设备设计、制造、验收及运输全过程制定详细的质保计划)。
4.1.2在合同执行时期,甲方可随时检查质保体系中的任一环节。
4.2重要部件原材料检验
4.2.1供货商应按项目的要求,向甲方提交检验报告,以保证所使用的产品符合设计要求。
4.2.2供货商应对报告的可靠性负责,并保证在生产中使用合格材料
4.2.3如发现检验不符合要求,供货商应重新采购,并重新检验,直到所有设备被证明符合要求。
4.5包装及运输
4.5.1包装:本合同项下的由供货商提供的所有的设备及材料应具备适应运输和多次搬运、装卸的坚固包装。并根据货物的不同外形和特点的需求,采用防潮、防雨、防锈、防腐、防震等措施以保证货物安全无损地抵达送货地点(或安装现场)。
凡由于供货商装运时所用的保护措施不足或不妥,致使货物生锈、受潮、被腐蚀和受震,以及因包装或标识不当导致货物损坏或丢失或因此引起事故时,供货商须承担责任。
4.6.8随箱文件:
l 每个包装箱内的外部应附有一套详细的装箱清单;
l 每个包装箱应附有下列文件:
n 产品名、编号、数量之装箱清单;
n 设备的质量合格证;
5.培训
5.1设备操作、维护培训
供货商有义务在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转后,设备正式投入运行之前对广州地铁运营的操作人员进行设备操作、维修培训。并应在正式培训的前7日向甲方提交安装、调试培训大纲和内容等书面材料。
5.2有关培训的时间安排及工作计划将由由供货商制订后报甲方审批。
5.3供货商应对甲方人员进行理论和实操培训,其方案应经过甲方审阅。供货商应完成培训建议书。
附件10:采购清单
序号 |
产品名称 |
产品参数及拆装要求 |
单位 |
数量 |
1 |
洗碗机 |
1、全自动传送餐具,对碗碟等餐具进行清洗、漂洗、洗涤消毒及烘干一次性解决。总功率:48KW(380V/50HZ)其中:主洗功率12KW、漂洗功率27KW、烘干功率9KW; |
台 |
1 |
2 |
保温汤池柜 |
1、规格:约1800*760*800(五格),采用304#不锈钢板材质制作,台面板厚度1.5mm(足厚),柜身及层板厚度1.0mm(足厚),脚通采用Φ38×1.2mm不锈钢圆管,托码采用1.2mm厚不锈钢板制作; |
台 |
2 |
3 |
双头煲汤炉 |
1、规格:约2100*1270*1450mm,圆汤桶直径825mm; |
台 |
1 |
4 |
压面机 |
1、品牌:恒联牌型号:MT-388S; |
台 |
1 |
5 |
蒸饭柜 |
1.规格:约1200×1220×1750mm; |
台 |
1 |
6 |
四门冰柜 |
1、规格尺寸:约1200*750*1960mm,设备电压:220V/50Hz,功率:320w; |
台 |
2 |
7 |
四门立式展示柜 |
1、规格尺寸:约1200*750*1960mm,设备电压:220V/50Hz,功率:320w; |
台 |
1 |
8 |
四门冰柜 |
1、规格尺寸:约1200*750*1960mm,设备电压:220V/50Hz,功率:320w; |
台 |
1 |
9 |
自动控温电热烙饼机 |
1.品牌:恒联牌,型号:LB550; |
台 |
1 |
10 |
双头平头炉 |
1、规格:约1400*800*(800+450)mm; |
台 |
1 |
11 |
搅拌机 |
1、品牌:恒联牌 |
台 |
1 |
12 |
绞肉机 |
1、品牌:恒联牌 |
台 |
1 |
13 |
双滚刀切肉机 |
1、品牌:永强牌型号:YQ-Q300(立式) |
台 |
1 |
14 |
四门冰柜 |
1、规格尺寸:约1200*750*1960mm,设备电压:220V/50Hz,功率:320w; |
台 |
1 |
15 |
风幕机 |
1、规格:1200*220*210mm; |
台 |
1 |
16 |
双滚刀切肉机 |
1、品牌:永强牌型号:YQ-Q300(立式) |
台 |
1 |
17 |
搅拌机 |
1、品牌:恒联 |
台 |
1 |
18 |
洗地龙头 |
1、开放式洗地龙头、碳钢主体,表面环氧喷涂处理(黑色); 2、固定侧支架钢板厚度5mm,黄铜进水主体; 3、10.7米重工无痕三层液压钢丝管(黑色)、与主体接口为金属连接件、耐温85度; 4、黄铜铸造枪式喷头、前置扳机、配有橡胶保护套水压可调(配置一把喷头); 5、进水接口为标准1/2''外螺纹。 |
个 |
2 |
19 |
洗地龙头 |
1、开放式洗地龙头、碳钢主体,表面环氧喷涂处理(黑色); 2、固定侧支架钢板厚度5mm,黄铜进水主体; 3、10.7米重工无痕三层液压钢丝管(黑色)、与主体接口为金属连接件、耐温85度; 4、黄铜铸造枪式喷头、前置扳机、配有橡胶保护套水压可调(配置一把喷头); 5、进水接口为标准1/2''外螺纹。 |
个 |
1 |
20 |
四门冰柜 |
1、规格尺寸:约1200*750*1960mm,设备电压:220V/50Hz,功率:320w; |
台 |
1 |
21 |
双头双尾炒炉 |
1、规格约2150*1250*(800+450)mm,采用304#不锈钢磨砂板制作,面板厚度采用1.5mm(足厚),炉围及炉身、背板、前板厚度采用1.2mm(足厚);底架采用2mm厚Φ80mm不锈钢管及2mm厚不锈钢板焊接组成,炉膛内采用耐火棉隔热;适配锅径400mm;配置4"底沟风炉头、电子点火装置、熄火保护装置、点火枪、主气阀、火种阀等;燃气量:80kW;热效率≥55%;炉脚:采用Ф51mm304#不锈钢水管包钢管,高度可调整,配装2个摇摆水龙头及尾撑(采用304#不锈钢材质制作),进水管采用304#不锈钢管,炉中直径360mm,额定热负荷28kW; |
台 |
1 |
22 |
保温汤池柜 |
1、规格:约1800*760*800(五格),采用304#不锈钢板材质制作,台面板厚度1.5mm(足厚),柜身及层板厚度1.0mm(足厚),脚通采用Φ38×1.2mm不锈钢圆管,托码采用1.2mm厚不锈钢板制作; |
台 |
2 |
23 |
消毒柜 |
1、规格:约1680*870*1930mm,推车式; |
台 |
1 |
24 |
消毒柜 |
1、规格:约1680*870*1660mm(高度不能超过1690mm),推车式; |
台 |
1 |
25 |
座地式绞肉机 |
1、品牌:恒联牌 |
台 |
1 |
26 |
烧腊炉 |
1、规格:约940x1500mm,外壳采用304#1.5mm磨砂贴塑不锈钢板材制作;底衬1.5mm厚304#不锈钢加强梁,层板采用1.2mm厚304#不锈钢板; |
台 |
1 |
27 |
烤箱 |
1、品牌型号:新南方,YXD—60CI |
台 |
1 |
28 |
消毒柜 |
1、规格:约2650*870*1460mm; |
台 |
1 |
29 |
六头煲仔炉 |
1、规格约:1200*900*(800+150);炉面板、炉梁采用304#厚度1.2mm不锈钢板; |
台 |
1 |
30 |
高身双门蒸饭柜 |
1.规格:约1200×1220×1750mm; |
台 |
3 |
31 |
电平扒炉 |
1.规格:约600×600×350mm |
台 |
1 |
32 |
双门高身雪柜 |
1、规格尺寸:约700*760*1970mm,设备电压:220V/50Hz,功率:320w; |
台 |
1 |
33 |
烙饼机 |
1.品牌:恒联牌,型号:LB550; |
台 |
1 |
34 |
切肉机 |
1、品牌:双蝶牌,型号:QRLS-600B; |
台 |
1 |
35 |
风幕机 |
1、型号:1500X260X218 |
台 |
1 |
36 |
风幕机 |
1、型号:1500X260X218 |
台 |
1 |
37 |
蒸饭柜 |
1.规格:约1200×1220×1750mm; |
台 |
1 |
38 |
四门冰柜 |
1、规格尺寸:约1200*750*1960mm,设备电压:220V/50Hz,功率:320w; |
台 |
1 |
39 |
座地式绞肉机 |
1、品牌:恒联牌 |
台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