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根河市敖鲁古雅鄂温克族乡人民政府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根河市飞行器极寒测试基地基础设施2.1693公顷扩建项目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根河市飞行器极寒测试基地基础设施2.1693公顷扩建项目施工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365.82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7/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1507000733008668001
预算金额1365.82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呼伦贝尔中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四川全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365.82万元
中标联系人叶淳
公告正文
根河市敖鲁古雅鄂温克族乡人民政府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根河市飞行器极寒测试基地基础设施2.1693公顷扩建项目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根河市飞行器极寒测试基地基础设施2.1693公顷扩建项目施工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名称
根河市敖鲁古雅鄂温克族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呼伦贝尔中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和编号
S1507000733008668001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根河市飞行器极寒测试基地基础设施2.1693公顷扩建项目
标段(包)名称和编号
S1507000733008668001002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根河市飞行器极寒测试基地基础设施2.1693公顷扩建项目施工二标段
开标时间
2023-07-20 09:30:00
开标地点
开标十室
公示期
2023年07月20日至2023年07月23日止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四川全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单位: 无)
投标报价(元)
13658255.93
工期(交货期)
365日历天
工程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叶淳,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川25120112 01814864;安全考核合格证,川建安 B(2018)0010464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安全员:许新宝,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编号:川建安C(2019)001236;材料员:王刚,岗位证,证书编号:0151711191517000233;资料员:焦艳敏,岗位证,证书编号:0151711491517000571;施工员:刘旭毅,岗位证,证书编号:0151710191517001184;质量员:王忠文,岗位证,证书编号:0151710691517001068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评标情况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升辉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单位: 无)
投标报价(元)
13647982.36
工期(交货期)
365日历天
工程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金巧灵,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川2512018201910526;安全考核合格证,川建安 B(2019)3010813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技术负责人:袁静,中级工程师,证书编号:绵中070608722;施工员:屈志强,岗位证,证书编号:0132310100052000001;质量员:闫秀丽,岗位证,证书编号:0132310600052000003;安全员:王晨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编号:川建安C(2021)0009018;造价师:王俊玺,二级造价师,证书编号:建[造]21225100005224;材料员:苏泽平,岗位证,证书编号:2101040000043003;资料员:项天逸,岗位证,证书编号:0132311400052000003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评标情况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四川鑫远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单位: 无)
投标报价(元)
13668080.27
工期(交货期)
365日历天
工程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刘海鹏,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川2512016201717733;安全考核合格证,川建安 B(2022)0019782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资料员:郭丹,岗位证,证书编号:0152211400029000021;施工员:李慧,岗位证,证书编号:0152210100029000017;质量员:海俊,岗位证,证书编号:0151710691517000030;安全员:彭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编号:川建安C(2016)0009155;材料员:王琪,岗位证,证书编号:0151711191517000216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评标情况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否决投标情况


备注说明


异议与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 根河市敖鲁古雅鄂温克族乡人民政府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方式: 16604701008
监督部门: 根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18947035597

招标人: 根河市敖鲁古雅鄂温克族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呼伦贝尔中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内蒙古根河市敖鲁古雅鄂温克族乡 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胜利办胜利二路气象楼412号
联系人: 高福亭 联系人: 李雪
电话: 16604701008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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