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吉林】关于2023年吉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药品投标事宜的通知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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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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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3/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相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进口药品代理商: 根据《吉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文件》(JLYPCG-2023-2)的要求,现将拟参加2023年吉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药品投标事宜要求如下: 一、招标范围 (一)未在我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挂网交易的药品,且药品注册批件批准时间在2022年1月1日(含1日当天)后的药品。但不包括药品再注册批准(含药品补充批件)时间在2022年1月1日后的药品。 (二)未在我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挂网交易的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原研(参比制剂)、治疗用生物制品。 (三)未在我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挂网交易的中药创新型药品(含改良型新药)。原则上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中药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注册管理且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公布的“中药创新药”名单内的药品。 依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申报企业被列入当前《全国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企业风险警示名单》被评定为“特别严重”失信等级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 参加本次项目的申报企业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信息更新 (一)用户名密码申领和新增药品目录 拟参加本次药品集中采购项目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进口药品代理商必须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药品分类采购系统(新系统)”注册用户名,企业应于2023年3月31日前,发送账号申请材料至ypcgc01@126.com电子邮箱。账号申请材料主要包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企业账号申请单》,上述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为PDF版本,发送的邮件名称按以下格式书写“投标企业账号领取资料 -企业名称”。已经通过系统注册并领取用户名的企业,不需要重复申领。 投标企业申请新增药品目录的,须在2023年3月31日前,将药品注册批件以及说明书发送至ypcgc01@126.com电子邮箱。发送的邮件名称按以下格式书写“增加药品目录 -企业名称”。 (二)资质更新维护 企业应通过“药品分类采购系统(新系统)”中“基础数据库系统”的企业信息管理以及产品信息管理模块,在2023年3月31日16:00前完成所有企业和药品资质信息更新维护工作。如企业和药品信息已更新为最新信息的,不需要重新维护。投标企业应勾选投标后进行资质信息维护,未进行勾选投标的不能发起信息变更。基础数据库新注册的企业或新增的药品需维护资质信息并上传《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后直接勾选投标即可。 三、企业投标 企业应该在2023年3月31日16:00前,在招标系统内点击企业投标、上传《吉林省药品集中采购价格保证承诺函》(见附件1),并将相应申报的药品进行勾选投标(操作步骤详见附件2)。 在规定的时限内,企业可以勾选投标或者撤回投标。撤回投标的企业和药品,视为未投标。时限届满后,企业不能再勾选药品投标。 四、资质审核 中心将对企业勾选投标的企业信息和药品信息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布。审核不通过的企业和药品,不能继续参加本次投标。审核通过的企业和药品,可以进行价格填报。价格填报的具体时间和操作另行通知。 五、其他要求 (一)国家及省级部门公布的短缺药品、妇儿专科及急抢救药品、国家谈判药品(协议期内)、国家谈判药品(协议期内)仿制药、国家谈判药品(竞价)目录同通用名同剂型药品按照现有规定挂网采购。麻醉药品、精神类药品等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二)已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挂网因投标企业申请暂停挂网的药品,自暂停之日起未满足一年的,不得申报本次招标项目。 (三)不属于本批次招标范围的药品,不得参加本批次投标。 六、联系电话 0431-81866900、81866936、81866937、81866938、 81866909、81866987 为简化企业办事流程,相关资料均可网上提交或电话咨询,目前不接待现场递交资料和咨询。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3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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