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72952099120242801
二、合同名称:应急管理宣教中心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合同
三、项目编号:2621201000000148457
四、项目名称:上海市应急管理局框架协议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
地址:复兴中路593号17层
联系方式:18018880775
供应商(乙方):上海沪港金茂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纯青(女)
地址:上海上海市静安区上海市静安区成都北路333号(南幢)1501B室
联系方式:1381610575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标项一
主要标的名称: 上海沪港金茂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服务(经济责任审计)
数量: 1.00
单价(元): 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
标项二
主要标的名称: 【服务项】5000-10000万(不含10000万)
数量: 1.00
单价(元): 325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标项三
主要标的名称: 【服务项】500-1000万(含1000万)
数量: 1.00
单价(元): 125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2.合同金额(元):
45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框架协议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9月0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9月0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应急管理宣教中心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合同(11N7295209912024280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