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烂泥湖垸资江一线大堤应急处险加固工程试验检测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18年09月18日
合同编号: |
X |
J |
J |
C |
H |
2 |
0 |
1 |
检测技术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 |
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烂泥湖垸资江一线大堤应急处险加固工程 |
委托方(甲方): |
益阳市赫山区湖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 |
受托方(乙方): |
湖南湘建检测有限公司益阳分公司 |
签订时间: |
二零一八年 六 月 |
签订地点: |
益阳市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监制
委托方(下称甲方): |
益阳市赫山区湖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 |
受托方(下称乙方): |
湖南湘建检测有限公司益阳分公司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甲方委托乙方对下述工程进行检测,现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烂泥湖垸为洞庭湖区11个重点垸之一,其赫山区位于资江大堤由天成垸、千家洲垸和人民垸的一线大堤组成,上起三里桥,经小河口、毛角口至西林港,提防总长28.874km。起止桩号为0+000~28+874。
工程区域地处益阳市赫山区及城乡结合部,跨益阳市赫山区街道、兰溪街、八字哨镇。赫山区是益阳市委、市政府所在地,是全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面积1285km2 ,辖10个镇6个街道,区府驻赫山庙,交通十分便捷,水路沿资江达洞庭湖,区内水系发达,长度5km以上河流40条。多数自南或西南流向北及东北,呈树枝状分布。分属于资水、湘水及洞庭湖三大水系。区内主要湖泊17个位内湖,东烂泥湖为区内第一大内湖。
本次在洞庭湖区一、二期治理的基础上,通过对赫山区烂泥湖垸资江一线大堤采取应急处险加固工程,提升提防工程的抗洪能力,使赫山区资江提防达到抵御1954年洪水,确保垸内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与经济社会的发展,为益阳市区营造良好的菜篮子基地与后花园提供良好的水利条件
第二条 检测目的、内容、范围和要求
2.1检测目的与目标
1、全面了解和掌握本工程施工过程的各项质量参数,及时发现工程施工中存在的各类质量问题,为消除工程质量隐患提供依据;
2、为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水平和投资效益提供技术保障
3、检测服务的目标
以“客观、公正、科学、准确”为原则,“及时、高效、优质”的服务态度进行检测试验,以确保检测试验结果的“真实、可靠”性。
2.2检测范围
工程涉及的各专业工程质量的试验检测,包括但不限于与工程质量、工程性能有关的全部质量检测以及施工期间大量第三方平行试验检测工作。
2.3检测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对本工程进行检测;检测项目、数量及报价见附件一。
2.4要求
根据工程施工进度,按合同和甲方要求同步进行工程质量试验检测,及时向甲方出具试验检测报告。
第三条 检测标准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SL734-2016
□《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 SL 62-2014
□《水利水电工程注水试验规程》SL 345-2007
□《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SL 352-2006
□《土工试验规程》SL237-1999
□ 工程施工图及相关设计文件
注:以上标准规范有更新,以最新版标准为准。
第四条 检测费用
4.1检测费用的核算:
1.双方同意检测费共计 ¥399500.00元 ,大写人民币叁拾玖万玖仟伍佰元整,检测工作量见附件一。
2.附件一未涵盖的检测、检验项目,和在工程进程中新增的检测项目由甲、乙双方依据湖南省水利厅文件湘水质【2014】1号文有关收费标准计价。
4.2检测费用的支付。
转帐支付
收款单位:湖南湘建检测有限公司益阳分公司
账 号:8201 2650 0000 10728
开户银行:益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
乙方完成所有检测项目,并提供检测报告和足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后,甲方一次性付清合同款项。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5.1甲方权利:
(1)有权对乙方的各项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监督检查;
(2)甲方对检测结论有异议的,可以由双方共同认可的检测机构复检。复检结论与原检测结论基本一致,由甲方支付复检费用;反之,则由乙方承担复检费用。若对复检结论仍有异议的,可向市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申请专家论证解决。
5.2甲方义务:
(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工程相关技术资料等开展检测工作必需的完整技术文件;
(2)协调工程建设主体等各方的关系,配合开展质量检测工作;
(3)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6.1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提供设计图纸、工程相关技术资料等乙方开展检测工作必需的技术文件;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主体等各方的关系,配合开展质量检测工作;
(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在甲方未按约支付时可行使留置权、抗辩权。
6.2乙方义务:
(1)乙方必须认真负责做好检测工作,保证检测数量符合要求,并对检测数据真实性负责;
(2)乙方应根据甲方和施工进度的要求,合理配备人员、设备,保证在规程规范允许的情况下及时进行检测和试验工作,按要求完成任务,在甲方提供资料完整情况下,检测工作完成后7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检测报告。
(3)提供最终检测报告一式叁份,检测报告甲方自取或由乙方按照本合同地址邮寄送达均视为乙方履行了本合同义务。
(4)进场前,乙方必须确保投入本项目的所有试验检测设备经过权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定合格,否则不许进场。
(5)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并配合甲方做好上级部门开展的工程质量检测检查工作。
第七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7.1甲方:
(1)保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本合同磋商、签订、履行过程中获取的乙方技术资料、检测报告、合同单价及总价等一切技术、经营信息;
(2)涉密人员范围:甲方人员及受甲方聘请、雇佣、发包的有权获悉的第三方人员;
(3)保密期限: 长期 ;
(4)泄密责任: 如有泄密发生,承担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
7.2乙方:
(1)保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本合同磋商、签订、履行过程中获取的甲方技术资料、检测报告、检测鉴定结果等一切技术、经营信息;
(2)涉密人员范围:参与此项工程的技术人员;
(3)保密期限:长期;
(4)泄密责任: 如有泄密发生,承担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第九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9.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法定效力。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终止本协议,否则必须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9.2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尽快组织人员设备进场进行本合同约定工作,除因本合同第五条(甲方未尽配合义务)及不可抗力外未及时进行相关工作,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处以罚款。每延误一天,按本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五承担违约金。
9.3甲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如期足额付款,除乙方有权留置检验报告及检测材料外,逾期每天还应当按本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及乙方追偿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诉讼保全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差旅费)。
第十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联系人:
甲方指定 (电话 :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电话 :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0.1负责项目组织、实施;
10.2负责双方特殊时间的协调和沟通。
10.3 签署因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工作联系单》、《工作量变更单》、《通知》、《检验报告》。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一条 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不可抗力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或无法达成同目的的,经书面通知可以解除本合同,但乙方已部分履行或因履行本合同已发生的必要费用的,甲方应当支付已履行部分的价款及乙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必 要费用。
第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 陆 份,甲方 肆 份,乙方 两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单位盖章) 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 期: |
乙方:(单位盖章) 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 期: |
主管单位:益阳市赫山区水务局(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附件一:
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烂泥湖垸资江一线大堤应急处险加固工作量及费用 |
|||||||||||||
工程部位 |
检测参数 |
抽检数量 |
数量单位 |
基价 |
收费依据 |
检测依据 |
现场取样收费15% |
技术服务费22% |
水文地质钻探系数 |
调整后单价(元) |
优惠后单价(元) |
小计(元) |
|
堤基防渗工程 |
水泥土防渗墙 |
钻孔(12个) |
240 |
米 |
130 |
湘水质[2014]1号附件2中一 |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SL734-2016 |
1.00 |
1.22 |
2.50 |
397 |
373 |
89498 |
注水试验 |
48 |
段 |
409 |
湘水质[2014]1号附件2中5 |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SL734-2016 |
1.00 |
1.22 |
1.00 |
499 |
469 |
22526 |
||
塑性混凝土防渗墙 |
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 |
10 |
组 |
45 |
湘水质[2014]1号附件1 |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SL734-2016 |
1.15 |
1.22 |
1.00 |
63 |
59 |
594 |
|
混凝土试块渗透系数 |
3 |
组 |
320 |
湘水质[2014]1号附件1中一 |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SL734-2016 |
1.15 |
1.22 |
1.00 |
449 |
422 |
1267 |
||
砼配合比检测 |
1 |
组 |
400 |
湘水质[2014]1号附件1中1 |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SL734-2016 |
1.15 |
1.22 |
1.00 |
561 |
528 |
528 |
||
无损检测防渗墙完整性 |
420 |
米 |
50 |
湘水质[2014]1号中556 |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SL734-2016 |
1.00 |
1.22 |
1.00 |
61 |
57 |
24096 |
||
钻孔(1个) |
20 |
米 |
130 |
湘水质[2014]1号附件2中一 |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SL734-2016 |
1.00 |
1.22 |
3.00 |
476 |
447 |
8950 |
||
注水试验 |
4 |
段 |
409 |
湘水质[2014]1号附件2中5 |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SL734-2016 |
1.00 |
1.22 |
1.00 |
499 |
469 |
1877 |
||
高喷防渗墙 |
钻孔(20个) |
440 |
米 |
130 |
湘水质[2014]1号附件2中一 |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SL734-2016 |
1.00 |
1.22 |
2.50 |
397 |
373 |
164080 |
|
注水试验 |
88 |
段 |
409 |
湘水质[2014]1号附件2中5 |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SL734-2016 |
1.00 |
1.22 |
1.00 |
499 |
469 |
41298 |
||
填塘固基工程 |
土方回填 |
压实度 |
30 |
点 |
60 |
湘水质[2014]1号附件1中462 |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SL734-2016 |
1.00 |
1.22 |
1.00 |
73 |
69 |
2065 |
手摇井封堵 |
混凝土 |
砼配合比检测 |
1 |
组 |
400 |
湘水质[2014]1号附件1中1 |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SL734-2016 |
1.15 |
1.22 |
1.00 |
561 |
528 |
528 |
充填灌浆 |
钻孔(1个) |
40 |
米 |
130 |
湘水质[2014]1号附件2中一 |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SL734-2016 |
1.00 |
1.22 |
2.50 |
397 |
373 |
14916 |
|
注水试验 |
8 |
段 |
409 |
湘水质[2014]1号附件2中5 |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SL734-2016 |
1.00 |
1.22 |
1.00 |
499 |
469 |
3754 |
||
电杆厂固结灌浆 |
固结灌浆 |
钻孔(1个) |
40 |
米 |
130 |
湘水质[2014]1号附件2中一 |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SL734-2016 |
1.00 |
1.22 |
2.50 |
397 |
373 |
14916 |
注水试验 |
8 |
段 |
409 |
湘水质[2014]1号附件2中5 |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SL734-2016 |
1.00 |
1.22 |
1.00 |
499 |
469 |
3754 |
||
砼路面恢复 |
C25砼路面 |
砼立方体抗压强度 |
30 |
组 |
45 |
湘水质[2014]1号附件1中6 |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SL734-2016 |
1.15 |
1.22 |
1.00 |
63 |
59 |
1781 |
砼配合比检测 |
1 |
组 |
400 |
湘水质[2014]1号附件1中1 |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SL734-2016 |
1.15 |
1.22 |
1.00 |
561 |
528 |
528 |
||
水泥碎石基层 |
水稳配合比 |
1 |
组 |
1430 |
湘水质[2014]1号附件1中1 |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SL734-2016 |
1.15 |
1.22 |
1.00 |
2006 |
1887 |
1887 |
|
无侧限抗压 |
5 |
组 |
110 |
湘水质[2014]1号附件1中446 |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SL734-2016 |
1.15 |
1.22 |
1.00 |
154 |
145 |
726 |
||
总计(元) |
399500 |
合同公告--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烂泥湖垸资江一线大堤应急处险加固工程试验检测服务项目.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