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南康区镜坝工业园200亩家具集聚区标准厂房1#-13#厂房消防工程南康区镜坝工业园200亩家具集聚区标准厂房1#-13#厂房消防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915.47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17/09/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南康区镜坝工业园200亩家具集聚区标准厂房1#-13#厂房消防工程南康区镜坝工业园200亩家具集聚区标准厂房1#-13#厂房消防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投标格式文本十四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 | 江西佳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工程名称 | 南康区镜坝工业园200亩家具集聚区标准厂房1#-13#厂房消防工程 | ||||
工程地址 | 南康区镜坝工业园 | ||||
建筑面积 | 171836.07 | 结构/层数 | 框架/2 | ||
招标范围 | 本工程为南康区镜坝工业园200亩家具集聚区标准厂房1#-13#厂房消防工程,共13栋厂房,基础为独立基础,地上二层,檐高为12m;建筑面积(1#:13664.25㎡、2#:13664.25㎡、3#:10618.47、4#:13664.25㎡、5#:14455.52㎡、6#:14455.52㎡、7#:10000.28㎡、8#:10618.47㎡、9#:14455.52㎡、10#:14455.52㎡、11#:14455.52㎡、12#:13664.25㎡、13#:13664.25㎡),框架架结构,工程类别为安装一类工程;主要内容为13栋厂房安装消防喷淋系统和自动报警系统工程等设施的设置。 | ||||
招标控制价 | 9917040.63元 | 开标时间 | 2017年08月31日 | ||
中标候选人排序及相关内容 | |||||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江西洪都消防智能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 | 消防设施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 | ||||
投标报价 | 9154731.71元 | 综合评估法总得分 | 0 | ||
建造师姓名 | 徐志宏 | 注册编号 | 00277789 | ||
建造师等级 | 机电工程一级 | 注册专业 | 机电工程 | ||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
投标资质 | |||||
投标报价 | 综合评估法总得分 | ||||
建造师姓名 | 注册编号 | ||||
建造师等级 | 注册专业 | ||||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
投标资质 | |||||
投标报价 | 综合评估法总得分 | ||||
建造师姓名 | 注册编号 | ||||
建造师等级 | 注册专业 | ||||
本工程项目资格审查情况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单位的数量 | 15 | ||||
通过资审的家数 | 15 | 未通过资审的家数 | 0 | ||
中标候选人资格审查时申报的业绩情况 | |||||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江西洪都消防智能工程有限公司 | ||||
申报的业绩 | / | ||||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
申报的业绩 | |||||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
申报的业绩 | |||||
中标价中的暂定费用 | |||||
暂定金额费用小计 | |||||
暂估价材料费用小计 | |||||
其他暂定费小计 | |||||
暂定金额和暂估价费用合计 | |||||
投标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的承诺内容 | |||||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江西洪都消防智能工程有限公司 | ||||
承诺内容 | 建造师:姓名:徐志宏,证书编号:赣136121305393,身份证号,360103197710161756;施工员:姓名:常海雷,证书编号:36161030100724,身份证号:372901198504220419;质量员:姓名:魏刚波,证书编号:36161080000712,身份证号:360111199005150970;安全员:姓名:刘序丰,证书编号:赣建安C(2010)0024037,身份证号:360102197105211610; | ||||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
承诺内容 | |||||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
承诺内容 | |||||
原中标候选人废标及其依据 | |||||
单位名称 | |||||
废标原因 | 雄鹰国际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未响应本工程要约价。 | ||||
认定依据 | 雄鹰国际建设有限公司: |
注: |
1、若招标项目为构筑物或市政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中的“建筑面积”和“结构/层数”则修改为:“构筑物容积”和“结构/高度”或者修改为“规模”和“用途”。 |
2、在填写“投标文件被判定为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内容时,填写栏目按被无效投标单位的数量自行添加。 |
3、当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出现投诉纠纷,原中标候选人经认定为无效投标,须重新进行中标候选人第二次公示(或者中标候选人 第三次公示),此时应当需填写“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 因及其依据,同时按规定重新填写“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和相关内容。”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