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齐齐哈尔市中医医院北京CA电子认证系统软硬件维保服务(招标代理服务)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5/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ljgcyc23260100z2024169555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需求详情


为齐齐哈尔市中医医院北京CA电子认证系统软硬件维保服务项目进行招标代理服务。



项目名称:北京CA电子认证系统软硬件维保服务(招标代理服务)
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服务周期:15天
报价方式:价格
评选方式:价格最低
最低价相同评审办法:

按照采购人政府采购内控制度规定的程序确定并列明具体评审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最低评标价法。 1、评审小组对潜在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审查结果合格的为有效供应商;资格及符合性审查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不合格,按响应无效处理。若项目比价公告中要求潜在供应商仅线上提交报价的,则潜在供应商均被视为已承诺能够满足本项目所有条款及需求,即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合格;(详见后附表一资格及符合性审查表) 2、以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为基础,按照比价文件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例如执行小微企业价格优惠扣除政策:对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等因素折算后响应报价中,得出评标价(评标价仅用于价格评审,成交金额以实际报价为准); 3、评审小组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标价最低的即为成交供应商(最低价相同的情况,按照以下综合评分标准优劣顺序排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详见比价文件) 4、评审报告应当由评审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评审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评审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评审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评审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二、项目评审时间等于报名截止时间。无特殊情况,自报名截止时间起24小时内,评审小组应完成评审。 三、采购人应将评审小组签字确认的评审过程文件上传至平台。
竞采最低限制:¥5050
服务实施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德龙路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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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开始时间:2024-05-21 11:54:08
报名结束时间:2024-05-24 08:00:00
发布时间:2024-05-21 08:54:08
采购编号:HLJGCYC23260100Z20241695555
采购单位:齐齐哈尔市中医医院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

允许1家中选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是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无。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
1、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名录截图。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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