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第二届中国(安徽)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交易会总冠名权转让
金额
200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2/03/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2btfcj00142
预算金额200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经理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联合技术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551-6590908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第二届中国(安徽)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交易会总冠名权转让项目公告

项目名称

第二届中国(安徽)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交易会总冠名权转让项目

项目编号

2022BTFCJ00142

转让方

安徽科技大市场建设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一、转让方承诺

我方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有权部门批准。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二、转让标的情况

为有效推进第二届中国(安徽)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交易会市场化运营,进一步完善大会运作机制,全面提高市场化办会水平,安徽科技大市场建设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将通过合作权益的方式寻找官方合作伙伴,对科交会总冠名权进行公开竞价转让,冠名企业可获得为期一年的大会品牌授权,享受媒体专访、专项活动主画面、会刊内页宣推、展会现场显著位置等广告宣传,以及在大会举办的主要活动内开展线上线下宣传和推广。从而获得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共同推动科技创新势能转化为经济发展新动能。

转让底价

200万元

三、公告期限

2022315 日9:00始至2022328日17:00止

四、相关信息

1.意向受让方应充分关注、调查、研究与本次总冠名权转让标的相关的所有事宜、信息、或有风险、不确定因素及可能对经营管理可能造成的影响。

2.意向受让方对转让公告及所附《冠名权转让协议》的所有条款均全部接受,并在自收到本项目《成交确认书》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合同。

3.转让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如有)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本公告所附《冠名权转让协议》。

5.监督部门:安徽创新馆服务管理中心。

五、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持续经营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为金融机构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

3.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及联合体报名及竞价。

六、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受让方须在《冠名权转让协议》规定时间内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七、交易方式

本项目遵循有效最高价成交的交易原则,分两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资格审查材料评审

(一)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意向受让方的资格审查材料进行审查,如资格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视为无效资格材料。

资格审查委员会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如意向受让方资格审查材料中存在不明确或存在细微偏差内容时,资格审查委员会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作出澄清说明,但意向受让方不得对已提交材料进行修正,不得借此改变已递交资格审查材料的实质性内容。意向受让方不得主动提出澄清、说明、补正的要求。

(二)资格审查材料评审期间,意向受让方不得离开现场,并保持手机畅通,资格审查委员会随时可能要求意向受让方进行澄清说明。

第二阶段 组织竞价

(一)资格审查评审结束后,资格审查合格的意向受让方将采取网络连续竞价的交易方式进行竞价,价高者得。

(二)竞价时间和网址:网络动态报价自由报价期:2022330日9:00始至2022330日10:30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每轮加价幅度10000元或其整数倍。竞价网址http://jingjia.ahggzyjy.com。竞价规则详见附件《网络连续竞价须知》。

(三)请务必使用IE 10以上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鉴于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意向受让方应尽量在自由报价期内充分报价,在延时竞价期内及时报价。

八、意向受让方参与方式

保证金的支付

交纳金额

10万元

交纳时间

公告期截止之前

汇款账号

收款单位:安徽联合技术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账号:76700188000035701

汇款方式

1.企事业法人及其他组织应通过本单位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均应提交加盖银行转讫章的回单)的形式划转至上述指定账户(不得以现金形式缴纳)。

2.意向受让方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交易保证金。

资格审查材料清单

(一)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意向受让方是金融机构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证明材料。

1.意向受让方是金融机构的须提供金融许可证非银行金融机构可提供金融许可证或行业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意向受让方公章)。

2.意向受让方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意向受让方公章)。

3.意向受让方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批文或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意向受让方公章)

注:意向受让方是分支机构的,须提供总(母)公司授权委托书。

(三)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需按附件规定格式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本项目相关手续的,无需此件,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即可)。

(四)承诺函(按附件格式提交)。

(五)安徽联合技术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交易保证金往来结算收据原件意向方可在公告期内,凭保证金转账凭证及本项目编号至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合肥要素市场A区二楼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财务窗口换取安徽联合技术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往来结算收据)。

(六)退还保证金声明函(退还保证金声明函需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提交)。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意向受让方公章。各项材料须按顺序排列,打印并装订成册。

资格审查材料的递交方式

数量

意向受让方须提交一式3份资格审查材料,其中正本1份,副本2(正本和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签署

资格审查材料的正本和副本均由加盖意向受让方公章,每份资格审查材料的封面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封装

意向受让方须将所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密封包装。

标记

包装上须标注第二届中国(安徽)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交易会总冠名权转让项目资格审查材料”字样并清楚标明意向受让方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同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参考附件)。

送达

意向受让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于北京时间2022329日09:30--10:00内,将资格审查材料在未开封的状态下送达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与徽州大道交口东北角金融港A9栋1号开标室。

注意事项

如果未按上述规定签署或标记,安徽联合技术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将不承担资格审查材料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并可能导致资格审查材料无效。

在本公告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未封装的资格审查材料,安徽联合技术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将拒绝接收。

意向受让方在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和报价单后,可在规定送达截止前以书面形式撤回。在文件送达截止时间后,意向受让方不得再要求撤回资格审查文件。

九、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安徽联合技术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将在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云谷路与环湖北路交口安徽创新馆3号馆1楼;领取要求:受让方须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

交易保证金处置

1. 合同签订生效后,受让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可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按照交易双方价款清算函要求进行价款清算

2. 其他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原额原途径返还(不计息)。

2.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受让方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安徽联合技术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经监督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双方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至委托方指定的账户。

(1)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的;

(3)意向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活动的;

(4)受让方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受让方未按交易文件约定签定《合同》的。

异议方式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联合技术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云谷路安徽创新馆3号馆1层,联系电话:0551-65909082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交易服务费的收取

受让方交易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成交总价(运营期内的总费用)为收费基数:标的成交总价在100万元及以下的,收取比例为1.2%;超过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收取比例为0.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收取比例为0.51%;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为0.29%;超过5000万元的部分至10000万元的部分,为0.16%;超过10000万元的部分,为0.06%。交易服务费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十、联系方式

转让方

联系人:张经理,联系电话:15324490353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工,联系电话: 0551-65909085 、0551-65909080安徽创新馆3号馆1楼

技术支持

电话

4009980000

本项目意向受让方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转让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安徽联合技术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安徽联合技术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附件1:资格审查材料封面

 

 

第二届中国(安徽)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交易会总冠名权转让项目(项目编号:2022BTFCJ00142)

资格审查材料

 

 

 

 

 

意向受让方名称:                   

 

意向受让方联系方式:

意向受让方签章: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安徽联合技术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公司住所)                     (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        (代理人的姓名)为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第二届中国(安徽)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交易会总冠名权转让项目(项目编号:2022BTFCJ00142)的意向受让方资格审查、竞价、合同的签订,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意向受让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注:法定代表人参加资格审查的无需此件,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3:

 

退还保证金声明函

 

致:安徽联合技术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我方为第二届中国(安徽)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交易会总冠名权转让项目(项目编号:2022BTFCJ00142)所提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已于         日以银行主动划账方式划入你方账户。

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账户退还我方。若由于内容不全、内容错误导致交易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其责任和损失由我方全部承担。

单位全称: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意向受让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人:                                          

  话:                                          

        

 

 

注:意向受让方指定的收款账户须为意向受让方本单位账户。

 

 

附件4:

 

承诺函

 

致:安徽联合技术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我方对转让公告、转让文件表示完全响应,特此确认并承诺:

1.我方确认,我方已仔细阅读并研究了贵方的《第二届中国(安徽)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交易会总冠名权转让项目(项目编号:2022BTFCJ00142)公告》及其附件,我方完全熟悉其中的要求、条款和条件,并进行了现场踏勘、尽职调查,充分了解标的情况及相关政策法规;

2.我方确认,我方完全同意转让文件制定的交易规则;

3.我方保证:我方为受让所提供的材料均为真实、合法、完整,否则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我方保证,受让后,我方将履行公告和合同中相关义务。

5.我方承诺,完全接受转让文件所附《冠名权转让协议》条款的全部内容,若我方自该项目《成交确认书》出具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未与转让方签订《冠名权转让协议》的,贵方有权扣除我方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反本承诺的违约金。

特此承诺。

 

 

意向受让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附件5:

 

网络连续竞价须知

 

1.项目采取网络连续竞价、项目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成交人。本项目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和其他原因造成竞价中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2.网络连续竞价方式适用于1家及1家以上合格意向方参与的竞价项目。

3.凡进入网络竞价大厅参与竞价的意向方均视同已仔细阅读了公告(包括附件及变更公告)及《产权交易操作手册》,并同意其中的各项条款和要求。意向方进入竞价系统进行报价,即视为接受安徽联合技术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就本项目发布的公告(包括附件及变更公告)及其他形式通知的全部内容并无异议。

4.本次竞价活动采取的动态报价由自由报价期和延时竞价期组成,一经报价,不得撤回,当其他意向方有更高报价时,其报价即丧失约束力。

具体流程如下:

1)公告发出后即进入自由报价期。自由报价期意向方可以对意向标的充分报价,有效报价不得低于公告底价和现有最高有效报价。下一轮报价应在前轮报价的基础上增加一个或几个加价幅度。加价幅度在交易公告中予以披露。

2)自由报价期结束后,进入延时竞价期。延时竞价期内如无人加价,则自由报价期最高出价者即为成交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延时竞价周期为180秒,延时竞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延时竞价周期;在一个延时竞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有效报价,则报价结束当前最高有效报价者即成为成交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

3)结果确认。竞价结束后状态变为“竞价结束”,本次报价结束,可以通过“当前最高报价人”得知您是否是最高报价人,并通过右上角“安全退出”登出系统。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安徽联合技术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将对本次竞价结果进行核查,竞价结果仅作为成交依据,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5.免责条款

1)意向方应认真填写注册、登记信息。如因意向方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其无法参与竞价,安徽联合技术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2)意向方应及时修改初始密码(若有),对自己的账户信息保密,遵守《产权交易操作手册》,每个账户仅供一名意向方使用。因意向方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安徽联合技术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因意向方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安徽联合技术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4)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网站服务异常、竞价活动中断或延迟的,安徽联合技术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5)因委托方来函终止(中止)项目的,系统当前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成交依据。由此造成最高报价人未能成交的,安徽联合技术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6.异常情况处理

1)竞价系统设置有误,安徽联合技术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有权中止或终止项目,经转让方监督部门同意可恢复竞价、重新组织竞价或重新公告。

2)若出现本须知第5条第4)、(5)款所述情况,安徽联合技术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有权中止或终止项目,经转让方监督部门同意可恢复竞价、重新组织竞价或重新公告。

3)采取中止竞价活动的,我单位将全力组织相关方排除故障或解决问题,并根据实际情况尽快组织恢复或重新组织竞价,由安徽联合技术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通知参与报价的各意向方。恢复或重新组织竞价,规则如下:

①竞价记录可以恢复的,继续报价。继续报价时按暂停报价时的最高报价者及其报价作为起始状态并设置一定时间的自由报价期继续组织报价。

②如继续报价无人应价时,则确认起始状态的价格为成交价格,起始状态的最高报价者为报价最高的意向方,并确定其为成交人。

报价记录无法恢复的,重新组织竞价。

7.本须知最终解释权归安徽联合技术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安徽联合技术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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