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融合法庭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23.98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9/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p-cg20230821
预算金额23.98万元
招标公司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郭工0564-3690018
中标公司安徽中时海科技有限公司23.9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融合法庭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P-CG20230821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融合法庭设备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中时海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科学大道78号科园创业中心1号楼308室
成交金额:贰拾叁万玖仟捌佰捌拾柒元整(¥:239887.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超宽带鱼屏、高清分屏器、电子签名终端等; 品牌:创维、绿联、益光等; 规格型号:29X1、CM604、E10 Por等; 数量:4台、1台、1台等; 单价:1532.00元/台、1463.00元/台、5735.00元/台。 |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松、马菊、徐国权。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0.36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裕安区恒生阳光城68栋A座905室,联系电话:0564-3690018。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地址:六安市裕安区龙河西路
联系方式:177056426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裕安区恒生阳光城68栋A座905室
联系方式:0564-36900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工
电话:0564-3690018
2023年9月5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