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那曲分公司索县、申扎县、尼玛县、双湖县4个营业厅室内装修:
项目
数量
软膜天花吊顶
380m2
钢化玻璃门制作
140m2
墙面、顶面乳胶漆
1040m2
地砖铺贴
358m2
电源、开关、插座及线路改造
4项
营业厅背景墙
24m2
家宽体验区
36m2
营业厅宣传区
28m2
拆除部分及垃圾清运
材料运输
注:铝塑板采用上海进口4mm厚18丝吉祥移动兰铝塑板,门头发光字采用3mm亚克力镜面不锈钢包边字,室内形象墙采用树脂字,乳胶漆为立邦品牌环保漆,装修效果必须严格按照西藏移动营业厅VI标准执行。
1、应答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行政公章);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应答人须为一般纳税人或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并提供证明材料。
3、资质要求:应答人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经营范围房屋维修、房屋建筑、装饰装修等经营范围。
4、其他说明事项:
(1)应答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况: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安全及事故责任、质量问题、犯罪行为的。
(2)应答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应答: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应答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采购人保留核查的权力,并视情况组织检验,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应答人将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各种后果和责任。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备注:以上5项需做书面承诺,未承诺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
采 购 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西藏有限公司那曲分公司
联 系 人: 赵女士
电 话: 18898064276
电子邮件: 18898064276 @139.com
投诉电话:13989907016(只受理投诉,不接受业务咨询)
采购代理机构: 四川铭信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潘女士
电 话: 18889017491
9.1请供应商在“比选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及时完成报名工作,并保证给采购人预留合理时间完成报名审核和比选文件购买确认工作,如供应商未预留合理的审核时间,使采购人未及时审核确认供应商,最终导致供应商无法下载比选文件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9.2若应答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应答人需在比选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主动向采购人提出申报。
9.3已申请购买文件的应答单位需通过银行电汇方式支付购买文件费用。购买文件费用汇款至以下账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天海支行
开户名:潘春燕
账号:6217004050000885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