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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都空、地勤疗养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3/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关于成都空、地勤疗养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 |||||||||||||||||||||||||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空、地勤疗养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 |||||||||||||||||||||||||
一、项目内容: | |||||||||||||||||||||||||
(一)项目名称:成都空、地勤疗养采购项目 | |||||||||||||||||||||||||
(二)项目编号:CGXM-LSD-E-202310918 | |||||||||||||||||||||||||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有 | |||||||||||||||||||||||||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 | |||||||||||||||||||||||||
(五)项目需求: | |||||||||||||||||||||||||
1.功能目标:为便于我公司空、地勤人员调整身心状态,缓解疲劳,促进身体健康,开展疗养项目采购工作。 2.人员规模及疗养特点:我公司(含分公司)年度符合疗养空勤人员1万余人;地勤(老职工)约500人左右,其中北京本部6千余人。另外公司各控股投资企业存在共享该项目可能性,其疗养规模约200人至500人不等。因我公司现已开设不同地区的疗养点,各单位符合疗养人员将根据自身需求及意愿自由选择疗养地点。 3.需执行的标准规范:酒店需经营状况良好。需提供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资质文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 食品经营许可证 、特种行业许可证、消防检验合格资质、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等。 4.采购产品具体要求: (1)空勤人员:需酒店安排10天(9晚)标准间住宿;地勤疗养人员(老职工):需酒店安排7天(6晚)标准间住宿,全年房价要求均价,不分淡旺季。 (2)酒店70%的客房面积不少于20平米,酒店具备各类健身、康体、娱乐等休闲度假良好设施及空间。 (3)具备健全的管理规范、服务规范及操作标准,具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餐厅设置合理,有食品留样送检机制;可提供专属服务经理对接疗养事宜。 (4)空、地勤疗养需酒店提供往返机场接送服务,或者报销疗养员到、离机场的交通费用。 (5)疗养旅游参观服务:建议组织青城山/峨眉山、都江堰、熊猫乐园、乐山、成都市区(杜甫草堂、武侯祠、锦里、宽窄巷子等)等疗养旅游活动,或者供应商可根据我方实际情况自由设计旅游线路。(门票如有淡、旺季报价,请注明。组织的旅游活动不含进店购物)。费用项目包含疗养人员本人的景点门票、导服费、车费及保险等,按实际发生项目结算。 注:实际采购项目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内容,价格需包含了疗养人员住宿费、机场接送费、疗养活动费和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含相应增值税)。 5.技术需求/服务标准: (1)酒店应严格按照双方约定内容提供疗养服务保障,合理调配房源,保障疗养人员订房需求。 (2)配合我方管理要求核实疗养人员身份及疗养证安排疗养,如实填写疗养费用汇总表、疗养费用明细表(需疗养人员签字确认),每月上旬将上月完成疗养的疗养费用汇总表、疗养费用明细表,疗养证等电子版发送我方进行审核。 (3)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如出现涉疫情况需第一时间通报甲方。 (4)报价需符合我公司预算管控要求。 6.验收标准:定期核对疗养人员名单,无误后付费。 7.其他: (1)付款要求:按疗养实际发生费用结算疗养款。 (2)疗养费用按季度结算,凭供应商提供的疗养对账表(内含单位名称、疗养人员姓名、证件号码、疗养日期、消费金额)等信息每月核对疗养对账表,每季度由双方确认无误后, 供应商向我方出具疗养对账表及相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我方在收到发票后一个月内以汇款的方式结算。 (3)如双方对部分款项产生争议,应按上述流程先行结算无争议部分的款项,争议款项待双方确认完毕后随下一季度款项一同结算。 (4)如遇国家税率调整,不含税价格部分保持不变,税率部分随国家公布适用税率调整。 (5)协议共享:本协议确定的服务内容和价格条款适用于中航集团各下属企业,中航集团各下属企业如有需要另行与乙方签订合同。 8.拟合同期限:3年。 注:细节内容详见后续采购文件。 |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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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要求: | |||||||||||||||||||||||||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 |||||||||||||||||||||||||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03月30日至2023年04月13日23时59分00秒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 |||||||||||||||||||||||||
(三)报名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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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 |||||||||||||||||||||||||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 |||||||||||||||||||||||||
五、响应文件编制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 |||||||||||||||||||||||||
六、响应文件递交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 |||||||||||||||||||||||||
七、谈判相关事宜 | |||||||||||||||||||||||||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 |||||||||||||||||||||||||
九、联系方式 | |||||||||||||||||||||||||
采购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
联系人:贺霞 | |||||||||||||||||||||||||
联系人电话:010-80487931 | |||||||||||||||||||||||||
联系人电子邮箱:hexia@airchina.com | |||||||||||||||||||||||||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 |||||||||||||||||||||||||
十、其他 | |||||||||||||||||||||||||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二)如报名供应商数量较多,在保证充分竞争的前提下,采购人择优(资质、财务状况等)选取不少于3家供应商参与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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