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80.17万元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1、项目背景
大王山西片位于长潭西高速西侧,湘江科学城中西部。按照《湖南湘江新区国土空间规划(含湘江科学城规划)(2021-2035 年)》(以下简称《新区国空》)要求,该区域是科学城“一轴两带”中的高精尖产业创新带与科技创新主轴的必经之路,也是科学城未来科创中心。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对科学城的规划建设部署要求,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落实新区全面推行片区控规单元化管理机制要求,构建“刚弹结合”的全域全要素空间管控体系,拟开展《大王山西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为该片区建设发展提供规划依据。
 
 
本片区在科学城的区域位置示意图
本片区在科学城空间结构的位置示意图

2、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东起长潭西高速,北至太平村界和莲花山村界,西至太平村、兴合村、白泉村界,总用地面积约3383公顷。根据《长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送审稿),片区内城镇建设用地面积约1072.45公顷。
3、项目基本情况
大王山西片位于湖南湘江新区南部,长潭西高速以西,用地面积约3383公顷,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约1072.45公顷。本次规划主要内容为在满足“三区三线”要求、落实上位和相关专项规划等内容的基础上新编该区域控规,按照单元化管理要求进行片区控规编制,实现区域控规管理单元全覆盖。
4、项目预算:1801716元
二、相关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2、《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自然资源部2020年11月)
3、《长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送审成果)
4、《湖南湘江新区国土空间规划(含湘江科学城规划)(2021-2035 年)》(送审成果)  
5、《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年修订版)
6、《长沙市容积率管理技术规定》
7、其他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省市相关政策及其他已编在编各类规划、专项规划及研究成果。
三、技术规格:
(一)服务清单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预算单价(元)
数量
计量单位
预算金额(元)
1
大王山西片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
1、上位规划、相关规划内容落实与反馈
2、合理确定用地功能与布局
3、“刚弹结合”的全要素空间管控体系
4、控规编制内容技术要求
具体详见服务具体内容。
1801716
1

1801716

(二)服务具体内容
1、上位规划、相关规划内容落实与反馈
落实在编的《长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湖南湘江新区国土空间规划(含湘江科学城规划)(2021-2035 年)》、湖南省 “三高四新”和“强省会”战略,衔接规划区周边控规,结合片区特有资源与区位优势,明确片区发展目标与定位,在落实“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的前提下,确定片区用地和人口规模,探索并确定片区开发模式。
2、合理确定用地功能与布局
片区紧邻凤凰山、靳江河等重要生态资源,邻近湘江新区重要的南北向通道黄桥大道与长潭西高速,规划应结合片区现状资源禀赋,以生态保护、合理规划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为原则,围绕片区开发建设、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对湘江科学城规划用地进行布局,合理确定各类用地比例,并对临山、临水及重要景观廊道周边区域提出具体规划建议。
3、“刚弹结合”的全要素空间管控体系
落实“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衔接生态用地、农业农村用地等相关规划与保护要求。按照《湖南湘江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单元编制及实施办法(试行)》(湘新土规委办发[2023]1号)要求,编制控规管理单元规划内容,制定城镇开发边界内各地块的开发控制要求,包括开发强度、设施配套、土地兼容和城市设计引导等各类要素,并明确刚性、弹性控制内容。探索生态用地、农业农村用地管控指标体系及管控方式,按照控规单元化管理模式的实施要求构建“刚弹结合”的全域全要素空间管控体系。
4、控规编制内容技术要求
控规编制成果应符合最新长沙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相关技术标准、导则、成果技术指南等的要求,从功能与规模、土地利用规划、道路交通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公用设施规划、历史文化保护规划、绿地与广场规划、城市五线管控、城市设计指引等方面完成规划编制,保证成果的完整性、科学性、可操作性。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时间:本项目至2024年12月底前完成。
2、时间进度安排:
2.1、控规初步方案编制(预计3个月)
在现状调研的基础上,编制控规初步方案,与采购人进行沟通汇报,召开专家及部门评审会。
2.2、控规初步成果编制(预计4个月)
根据专家及部门意见对控规成果进行完善,编制形成控规初步成果,提交采购人进行审查,并与发改、住建、教育、交通等部门对接,组织专家评审会进行成果审查。
2.3、控规送审成果编制(预计4个月)
对初步成果进行修改完善,落实专家及部门意见并公示,形成送审成果上报市政府。
2.4、控规正式成果编制(预计3个月)
根据市政府批复意见修改完善,提交控规正式成果入库归档。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一)规划深度要求
1、现状调研及分析
调研片区现状基本情况,收集行政区划、社会经济水平、人口分布、公共设施配套等基础数据,充分调研现状土地使用情况、地籍红线等土地资源与生态资源情况,合理评价现有建筑质量、道路交通条件、城乡风貌等特征,综合分析总结现状存在问题与发展优势条件,提出规划基本思路和对策。
2、总体定位
落实《长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湖南湘江新区国土空间规划(含湘江科学城规划)(2021-2035 年)》等上位政策和规划对片区的要求,确定片区功能结构与空间布局,结合区域自身发展建设的需要,明确片区的主体定位与功能组成。
3、合理确定规模
落实上位规划及相关规划的要求,同时结合建设用地现状情况分析,合理确定片区建设用地边界和规划建设用地规模,并提出合适的规划人口规模。
4、空间布局及开发强度控制
结合片区总体定位和科创用地、产业用地等布局要求,确定片区功能结构,统筹安排各项建设用地布局。依据产业发展及建设要求,合理配置各类用地规模和比例。并根据长沙市对于容积率强度分区的相关要求,结合轨道站点TOD开发模式,合理确定高、中、低强度区域,明确地块开发强度和具体控制指标。
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落实上位市区级公服设施要求,并以生活圈为导向构建分级公共配套设施体系,对于主要公共服务设施(如中小学、文化、体育设施、医疗卫生等)进行定量、定位、定界的控制。将片区的配套住区打造为生态宜居、设施完善的新住区。
6、综合交通规划
(1)道路交通及道路竖向规划
结合湘江科学城规划路网,梳理科创型城区道路特点,衔接好与周边的道路关系,构建片区高效、便捷的道路交通系统,并明确道路等级、路网结构、道路断面形式及交叉口形式等。根据片区地形地貌与路网系统,确定合理的道路竖向标高,尽可能减少对现状大型山体、水体的影响。
(2)公交系统规划
衔接长沙市综合交通规划、长沙市公共交通规划等专项规划要求,明确公交首末站、枢纽站等交通设施的位置和规模,同时对居住区配套公交设施用地、位置等进行统一规划。
(3)轨道交通规划
依据上位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中确定的轨道交通线网,落实轨道线网和站点布局,并合理确定轨道沿线的控制界线和要求。
(4)慢行系统规划
确定慢行系统(包括步行系统、非机动车系统及绿道系统)及相关设施的设置方式和设置标准,在片区内构建全覆盖的慢行系统。
(5)停车设施规划
落实停车专项规划相关要求,明确独立占地的城市社会停车场(库)的位置与规模,并确定兼容性和弹性停车场的位置、规模及控制要求。
7、绿地系统与开敞空间规划
落实城市设计对于绿地与公共开敞空间的规划要求。依据国家相关规范合理确定绿地系统的布局形式,明确城市绿地的控制要求、位置和公共绿地人均指标、绿地率等。明确城市广场用地的控制要求及位置。
8、公用设施规划
落实上位及相关专项规划对于供水、排水、电力、电信、燃气、环卫等公用设施的发展目标、规模布局要求,确定工程管线的走向、管径和规划控制廊道,落实各市政配套设施用地,合理确定其服务规模、建设位置、用地面积。
9、城市安全体系规划
明确片区城市防灾避难场所的位置及其规模;确定重要防护目标的位置;确定片区防灾通道路线及其控制要求;明确人均避难场所、人员掩蔽场所的面积。
10、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提出对片区内可能存在的各种环境污染的治理措施和特有自然资源、景观资源的保护措施。结合片区内山林、水系、路网及重要的节点构筑开敞空间体系,形成蓝绿共织的生态景观系统。
11、五线控制规划
根据片区规划,划定片区五线控制范围,明确五线控制要求。
12、城市设计引导
落实上位城市设计要求,做好整体层面城市设计,塑造良好城市风貌。提出重点地段、关键节点开放空间的功能与控制要求,处理好重点地段和关键节点的空间关系,同时深化、细化本片区交通与生态廊道管控内容,创造生态化、人性化、优美的城市景观空间与生态控制体系。在严格落实机场限高的前提下,根据城市设计风貌管控的需要,对片区整体建筑高度进行合理控制。
13、地下空间管控
根据片区实际和专项规划,落实地下空间管控要求。
14、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确定保护规划原则,划定保护范围,提出保护要求。
15、规划管控
根据控规单元化管理模式的实施要求提出“刚弹结合”的全域全要素空间管控规则,并统筹规划周边农村地区。
16、近期建设计划
根据片区发展要求,结合规划实际,提出近期建设项目。
17、经济评估
需合理规划政府投资建设类项目,确保该类项目布局合理、经济适应性综合效益整体较高,满足《湖南湘江新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设计优化管理办法》要求。
(二)成果要求
成果分为法定文件和技术文件。其中法定文件包括规划文本和规划图纸,技术文件为附件(含控规实施评估报告、规划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现状调研报告、其他相关附件),其内容和深度达到控规编制深度及标准要求。
正式成果需提交电子文件光盘 2 张(含全套 dwg 格式、JPG 格式图纸,doc 格式文本说明书,ppt 或 pdf 格式汇报文件)、图纸数据库文件采用gis、dwg、jpg文件格式,符合湘源规划依据图入库要求,纸质装订成果 6 套。
六、验收标准:
1、根据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该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2、本项目专家评审会会议纪要及其他相关会议纪要一并视为设计要点,中标人需根据审查意见对相应成果进行修改和完善。本项目履约完成的标志为提交的正式成果获得批复。
3、项目审查不合格的,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审查,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审查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式
1.1、付款人: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1.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初步成果审查评审会通过后,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40%;提交最终成果并经采购人验收通过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
2、项目团队成员需全程参与工作,不得挂名投标,未经采购人批准不得更换人员。
3、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
(1)提交的成果文件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投标人享有署名权,并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评价、展示其大纲。
(2)投标人保证准备或提交的成果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投标人应保证,如果成果文件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时,投标人需证明已经获得权利人的相应授权。投标人需进一步保证,采购人使用其成果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并应当使采购人免于因被指控侵犯上述权利而产生的或与此有关的任何责任,否则,需赔偿采购人由此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和损失。
4、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进行报价,如一旦中标,在项目服务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6、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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