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杭嘉湖北排通道后续工程(南浔段)骨干河道(东片)施工标骨干河道(东片)施工标[E3300000007000581008001]招标文件公示
金额
20077.16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11/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0077.16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杭嘉湖北排通道后续工程(南浔段)骨干河道(东片)施工标骨干河道(东片)施工标[E3300000007000581008001]招标文件公示


杭嘉湖北排通道后续工程(南浔段) (项目名称) 骨干河道(东片)施工标 (标段名称)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杭嘉湖北排通道后续工程(南浔段) 已由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发改项字[2021]263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 湖州市南浔区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湖州市南浔区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骨干河道(东片)施工标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杭嘉湖北排通道工程是《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中确定的十一项治太骨干工程之一,本项目已列入《浙江省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浙江省杭嘉湖圩区整治“十三五”规划》和全省“百项千亿”防洪排涝工程项目库。本工程的任务以防洪排涝为主,结合改善水生态环境。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1)河道堤防工程:頔塘、界河、百老桥港、甲午塘、阳安塘、南长兴港、博成桥港、息塘、老双林塘、善琏塘及含山塘11条河道综合整治,河道整治总长61.11km,堤防整治47.38km,护岸整治长度37.59km,清淤土方89.8万m3,以及沿线配套设施建设;(2城防配套闸站工程:南浔城防共需新增白米塘、阳安塘、九里桥3座闸站,甲午塘、草荡漾2座节制闸,设计排涝总流量41m3/s,节制闸总净宽66m;重建和孚镇双福圩区的漾口闸站,泵站排涝流量2.3m3/s,节制闸净宽4m;(3)湖漾整治工程:整治八字桥漾、清泉漾、慎家漾、薛家漾、双福漾和大家滩漾6个湖漾,湖漾水面总面积2347亩,堤防整治长度14.94km;(4)工程拆建3座桥梁,包括阳安塘桥、大洪桥和善琏塘人行桥,新建3座闸站工作桥,包括九里桥闸站、甲午塘闸和阳安塘闸站工作桥;(5)頔塘建设范围内迁建南浔水文站1座,并新建5个水位站、1个雨量站、3处北排巡测断面自动流量监测设备和2个水质自动监测站;(6)其他配套工程包括河道景观节点2处,闸站景观节点6处,生态修复39.13万m2 ,项目概算静态总投资为 180952 万元。

本标段招标范围为 杭嘉湖北排通道后续工程(南浔段)骨干河道(东片)标施工,河道治理总长约16.5km,包含甲午塘、南长兴港、博城桥港、息塘;以及完成上述工程所需的措施项目、施工临时工程和景观配套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相应概算投资约 20077.16 万元,计划工期 36 个月(或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 资质,其它条件详见附表。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 个;

(2)以 / 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 /

3.3疫情防控期间对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如下约定:1本项目将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数字证书(CA)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等待开标,并在开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省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kb.zmctc.com);2本项目不要求提供纸质文件、相关证明、证书原件等,不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3抽取相关百分数时,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不见面开标大厅按招标文件约定方式抽取;4投标人按照《浙江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招投标不见面开标工作指引(试行)》附件“电脑终端配置要求”提前准备好相关软硬件设施。招标文件中关于开标方式的其它描述与本条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条内容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时至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R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开标网址: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光盘、样品等材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递交光盘、样品等材料时应同时携带递交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5.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5.4潜在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软硬件及网络状况,须预留充足时间上传投标文件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大小应尽量控制在 70M 内,如若超出,务必进行文件压缩等技术处理,避免因投标文件过大或临近投标截止时间发生网络拥堵等意外情况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的风险。

5.5开标地址:杭州市曙光路 140 号省交易中心。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浙江招标投标网、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如有,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湖州市南浔区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湖州南浔镇南林中路999号农水大楼

地址

杭州市凤起东路50号

邮编

313009

邮编

310020

联系人

叶先生

联系人

林德炜

电话

0572-3023175

电话

0571-86437036、86486096

传真

/

传真

0571-86438219

电子信箱

/

电子信箱

nihaogeme@qq.com

2022 年 11 月 日

序号

企业

1

应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 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①。

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 2019 11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少于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

投标人自 2017 11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 ,完成过 单个签约合同价10000万元及以上的国内河道整治或河湖整治工程施工业绩,且该业绩中需包含10万m3及以上的疏浚工程量 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1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 证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2

项目负责人自 2019 11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少于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包括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工程施工、农田水利工程、水电站动力设备、电力系统及自动化、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水利机械等水利水电类相关专业职称)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证书

4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5

项目负责人自 2017 11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 ,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过 单个签约合同价10000万元及以上的国内河道整治或河湖整治工程施工业绩,且该业绩中需包含10万m3及以上的疏浚工程量 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

其它

1

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 3 ,且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

2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透明工程”应用上公示。

3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如有)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

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5

R投标人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注:省重点建设项目该条必须勾选

R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6

投标人、投标人的“三类人员”、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未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黑名单”。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详见上表,该业绩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透明工程”应用上公示。

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指:(1)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若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以初步设计批复(包括设计变更批复)或施工图纸为依据;(2)浙江省水利厅“透明工程”应用上公示网页打印件。(上述(1)、(2)项须同时提供)。

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以公示网页打印件为准,公示网页打印件与业绩证明材料(1)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的其中之一一致的,该业绩予以认可,均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除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外,公示网页打印件与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涉及资格审查或业绩加分的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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