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2025年第一次非电网及办公类零星物资竞争性谈判采购(二)采购公告
金额
103.18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11/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411-tp014
预算金额103.18万元
招标公司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通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华文杰021-51195523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20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01
公告正文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2025年第一次非电网及办公类零星物资竞争性谈判采购(二)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2411-TP014)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2025年第一次非电网及办公类零星物资竞争性谈判采购(二)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 为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2025年第一次非电网及办公类零星物资竞争性谈判采 购(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2025年第一次非电网及办公类零星物资竞争性谈判采 购(二))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14日 16时00分到2024年11月20日 14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1日 10时00分
递交方式:详见公告详见公告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1日 10时00分
开标地点:详见公告
七、其他
详见公告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物资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地 址:上海市源深路1122号
联 系 人:相关联系人
电 话:相关联系人
电子邮件:相关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通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徐汇区吴中路39号新概念大厦辅楼315室 联 系 人: 华文杰
电 话: 021-51195523
电子邮件: m15021928302@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采购编号:2411-TP014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2025年第一次非电网及办公类零星物资竞争性
谈判采购(二)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上海通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
第一章 采购公告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2025年第一次非电网及办公类零星物资竞争性 谈判采购(二)
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2411-TP014
1.采购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 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及用户出资,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为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并 委托上海通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应 答人用先进标准引领产品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 制。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与本采 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3本次采购是否接受代理商应答见3.6专用资格要求。如接受代理商应答的,代理产 品不得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规定 必须进行国际招标的产品。
3.4
接受代理商或者外协外购产品应答时,其应答产品制造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 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除特别注 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应答人本人或者其代理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 权利权益。
3.5 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应答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应答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本采购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分包(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允许外 购外协的除外)、转包行为的应答。
这些制造、检测能力应当分别相当于或者优于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http s://ecp.sgcc.com.cn)中发布的“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规范”提出的相应条款要求(查看路径: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供应商管理→资质能力核实→资质能力核实 规范标准)。
(2)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应答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 成功运行时间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产品,除外购外协的产品 外,则应答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产品的资格要求;对于外购外协的产品,产品制造商 应满足本公告资质相关业绩要求。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家 强制认证证书。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 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6)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若应答人为制造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应答人在应 答截止之日至成交公告发布之前,任一日在不良行为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 果。或应答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应答将被否决。若应答人为代理商,应答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 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应答人或其 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在应答截止之日至成交公告发布之前,任一日在不良行为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应答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应答人 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应答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8)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应答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如应答人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采购文件规 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审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应答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审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应答人未提供或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报告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评审委员会将会对应答人进行不利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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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答人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应答进行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 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
(9)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采购技 术规范要求。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应答人须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 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应 答人须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企业标 准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应答人应具备对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 口散装的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 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应当具有可追溯性。
(10)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采购技术规范要求。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 的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应答人须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 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应 答人须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企业标 准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
(11)应答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中 正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制造商的产品;不得选配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条所列违法行 为,已被司法机关立案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制造商的产品。
(12)必须具有生产应答产品所需工序的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且能保证产品生产 的需要。各个工序按工艺文件执行,并具有可追溯性。
(13)必须具有生产应答产品所需的出厂检测能力,包括试验场地、试验设备和试验 人员。
(14)应答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子性能下降、老化、毁损、丧失等)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15)应答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人。应答 人不再具备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应答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其应答无效。
(16)应答人应自行响应采购文件,不得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应答文件或代 行办理应答事宜,不得相互串通应答。
3.6 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相应采购货物的专用资格要求如下: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3.7
本次采购不接受应答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应答文件或代行办理应答事宜。3.8 各应答人均可就本次采购的部分或全部标包应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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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
4.2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0日下午14:00时(北京时 间,下同),登录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 ttps://ecp.sgcc.com.cn
□https://etp.sgcc.com.cn,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按《电子 招标投标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到第三方认证机构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应答人应 妥善保管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账号和密码,以及CA数字证书和密码,因上述账 号、数字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应答人自行承担。
应答人应在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注册并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方可获取采购 文件,电子钥匙的办理流程请登录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新手指引”→“电子钥匙办理须知及电子钥匙安装包”下载所有文件仔细阅读。电子钥匙的办理需要一定 的时间,请潜在应答人高度重视。由于没有及时办理电子钥匙导致获取采购文件失败,由 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支持电话为:4009915500。
4.3未按上述时间和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将无法进行后续的应答及报价。
4.4应答人需利用投标工具进行电子应答文件编制。投标工具下载方式:请各应答人 在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下载专区→供应商投标工具”下载并安装。操作 手册及注意事项见首页“操作说明→ECP2.0招标采购流程供应商操作手册”或“演示视频→投标工具新U+操作指导视频”。投标工具操作问题联系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 支持服务电话:010-
63411000。使用投标工具电脑配置要求:内存大于8GB,64位操作系统。
4.5首次登陆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注意事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4.6上海电力应答文件上传工具获取地址:。(工具同步后导 出的“分项应答附件”即为项目清单,技术规范参考分项应答附件中功能描述)。上传方 式详见上海电力应答文件编制工具获取地址中下载的“应答工具加密上传文件步骤”。上 海电力应答文件上传工具技术支持人员联系方式详见下载页面。
参考品牌型号图片获取地址: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dYHvMklUz-cMp6vKwPioxw
提取码:1234
使用投标工具电脑配置要求:内存大于8GB,64位操作系统。
5.首次应答文件的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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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首次应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首次应答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2月1日上 午10:00时。
应答文件提交地点:电子应答文件提交至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
电子应答文件递交方式详见第五章应答文件格式。如要求全部文件上传电子商务平台,应答人仅可通过电子商务平台提交全部应答文件;对于受电子商务平台容量限制,要求 通过网盘递交的文件,应答人需应用投标工具U+商务技术大文件功能加密提交网盘文件,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提交。
5.2首次应答截止时间之前未成功提交至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的电子应答 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不接受未按规定加密的应答文件及应答文件的修改文件。不接受 邮寄、现场提交等电子提交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提交应答文件及应答文件的修改文件。
5.3未按采购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并下载采购文件的应答,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https://ecp.sgcc.com.cn)上发 布。
7.采购文件获取联系方式
采购人: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1122号
邮编:200122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通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吴中路39号辅楼315室
邮编:200235
联系人电话:021-51195523;021-51195527
电子邮件:m15021928302@163.com
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s://ecp.sgcc.com.cn(新手指引中提供的浏览器)
8.合规声明
本采购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颁布新 的法律法规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新施行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9.权利声明
禁止对本采购文件或公示信息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载(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或全文转载、修改后转载)或任何未经书面授权的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对采购公告或公示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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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进行不全面、不准确、不客观地分析或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违法或违反本条规定转 载、使用本采购文件或公示信息的,采购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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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附件:
采购公告附件:
1.采购范围
采购范围按分标编号详见下表,货物需求一览表详见“上海电力应答文件上 传工具”同步后导出的“分项应答附件”。
注:本次电商化采购协议有效期为成交商品完成上架之日起至2025.12.31,协议期届满,
框架协议自动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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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门资质业绩要求,其中,两 类或者多类货物组合集成的产品须同时满足被组合集成的各类产品的资质业绩 要求,各类货物专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分别如下:
2.专门资质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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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供货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来作为业绩支撑证明材料,业绩时 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效的供货业绩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业绩金 额以提供的发票为准。所有业绩支撑证明材料内容须保证清晰、可辨认且不得遮盖、涂抹。所有发票复印件均须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https ://inv-
veri.chinatax.gov.cn/)查验,若发票金额(数量)与平台查验结果不一致的不予认 可。对于存在造假行为的应答人,将严格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 理细则》进行处理。
2、同一分包内应答人之间的供货业绩不予认可。
3、应答人提供的产品应为合格的成熟产品,不接受试制、仿制产品及没有销售业 绩的产品。
4、若确因成交产品停产、缺货等原因无法供货,须更新换代替代产品的,须征得 采购方同意并履行相应审核程序,且提供的新产品价格不高于原产品及市场价,性能、质量、配置、规格不低于原产品。
5、应答人的报价单位必须与国网计量单位一致,如供应商供货最小单位与国网计 量单位不符,请自行换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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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国家认监委颁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范围内的产品应当提供国家相关部 门颁发的3C认证证书: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公告(2019年第44号和2020年第18号),属于“强制性 产品认证自我声明评价方式的产品清单”范畴的产品,其在“自我声明符合性信息报 送系统”()生成的“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视同获 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根据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关于对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第44号公告中产品开 展CQC认证的通知”,属于“CQC认证项目清单(对应不再实施强制认证和强制 认证适用自我声明评价方式的产品)
”范畴的产品,申请人新申请和换发的CQC认证证书视同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7、对于“分项应答附件”中包含参考品牌、型号的标包,若应答人使用非参考品 牌、型号进行应答,仍须提供所响应品牌商的授权证明。
8、本次采购对参与应答的应答人类型的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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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商:是指以原材料或零组件(自制或外购),经生产、加工、集成、调试等工序,制成一系列产品的生产企业。
应答人作为制造商参与应答必须提供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 厂房应为自有或长期租赁(租赁合同有效期必须涵盖本次采购的协议有效期)。其中生产厂房为自有的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产权证;长期租赁的提供租 赁合同,并提供厂房所有人的土地使用权或房屋产权证明。对于因各种原因未 办理土地所有权证及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乡镇级及以上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 有效证明材料、生产设备的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合同有效期必须涵盖本次采 购的协议有效期)、试验设备的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合同有效期必须涵盖本 次采购的协议有效期)。采购人有权对其进行进一步的现场核实。
集货商:是指将零散小批量产品从多家制造商预订或采购产品,提供销售 服务的企业。
对于接受集货商参与应答的分包,部分标包(详见专门资质业绩要求)应 答人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函或提供与制造商之间合规 的年度授权、区域性授权或行业性授权代理证明,若未提供将被否决(外资及 合资品牌除外);部分标包(详见专门资质业绩要求)应答人获得制造商出具 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函或提供与制造商之间合规的年度授权、区域性授权 或行业性授权代理证明的情况将纳入技术评分细则。
代理商:是指依法注册、由制造商进行委托代理授权、作为独立主体参与 招投标活动并签订采购合同的法人或组织,且在人员配备、资金实力、质量信 誉、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保证招标项目如期完成所需的实施能力。代理商代表 委托方进行商务活动,其目的是为促成或缔结交易,双方系委托代理合同关系 29
。同一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制 造商不能与其授权代理商参与同一标包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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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供货需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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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电商化采购协议有效期为成交商品完成上架之日起至2025.12.31,协议期届满,框架协议自动终止。
注:具体内容详见“上海电力应答文件上传工具”同步后导出的“分项应答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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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货期要求(应答人应在应答文件中承诺响应该交货期)(电商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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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重要事项
5.1
如采购文件中其他章节内容与采购公告及附件内容有不一致的,以采购公告及 附件内容为准;如采购公告与公告附件内容有不一致的,以公告附件内容为准。
5.2 应答文件的制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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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如应答人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与分项应答附件中提供的参考品牌、参考型 号不一致的,需另外提供所投产品的样品图片及包装图片,图片文件名称为分项 应答附件中的“采购申请号+样品图片”及“采购申请号+包装信息图片”。图片以 包为单位打包至一个压缩包内,在应答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上海招标采购存储服 务平台”。
部分没有参考品牌的包,不提供参考包装图片,请应答人在上架前必须提供相应包装图
片。
本次采购只接受电子版应答文件(电子应答报价文件和电子应答文件),不接受纸 质应答文件,不接受现场递交应答文件及应答文件的修改文件,也不接受邮寄方 式提交应答文件及应答文件的修改文件;仅接受通过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 平台ECP2.0的电子应答报价文件和通过“上海电力投标文件编制工具”递交至“上 海电力招标采购存储服务平台”的电子应答文件。本次采购应答文件提交要求如 下:
1)应答人应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应答报价文件上传至国家电网有限公 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电子应答文件(技术应答文件、商务应答文件、分项应答 附件、竞争性谈判采购保证金提交函及附件、公司信息表等)通过上海电力投标文件 编制工具上传至“上海电力招标采购存储服务平台”。
2)应答人应在截标时间前,通过上海电力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将电子应答文 件上传“上海电力招标采购存储服务平台”,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 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应答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 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以回执时间为准),或在 截标后对上传文件进行修改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文件。
3)应答人在截标时间前可重复提交电子应答文件,文件修改可直接在工具 中重新编辑修改重新加密、上传,完成对原电子应答文件的修改。以截标时间 前上传至“上海电力招标采购存储服务平台”的最后一份电子应答文件为准。
4)“上海电力招标采购存储服务平台”支持分开上传应答文件,部分完成 的应答文件可先后分开上传,建议各应答人不要集中大量的同时上传应答文件,以免发生应答截止时间前网络拥挤,文件上传失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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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现场谈判时,应答人应在现场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电子版补充文件通过 上海电力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上传至“上海电力招标采购存储服务平台”。上传 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投 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现场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完成 上传的(以回执时间为准),将被认定为自愿放弃补充应答的机会,或在截止 时间后对上传文件进行修改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文件。
6)应答人应确认提供的获取途径能保证采购人及时完整的获取文件,如应 答人未提供获取途径或提供的获取途径不能使采购人成功获取应答文件的,将 被认定为无效文件。
7)电子应答报价:提交至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国家电网有限 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的第一轮报价文件。
8)电子应答文件:使用上海电力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生成,并上传至“上海 电力招标采购存储服务平台”。
5.3 开票信息:
户名:上海通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31050162360000001903(保证金汇款前请确保ECP中银行账号与汇款 账号一致且准确,否则将影响后续退款)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一支行
税号:9131010873746810XP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吴中路39号新概念大厦辅楼309室
电话:51531445
5.4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供应商服务大厅招标专柜(采购/采购文件获取、应答保证金事宜):俞拯华(021-51195529),传真:51195577
物资招标部(项目澄清、异议等事宜)项目负责人:
华文杰(021-51195523)单芳婷(021-51195527),传真:021-51531434 电子邮件:m15021928302@163.com
上海电力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技术支持人员联系方式详见工具下载页面。
财务部(应答保证金及其利息校对):陆悠(021-51531445)传真:021-51195537
财务部地址:吴中路39号辅楼310室
5.5
本次采购仅接受电子化应答保证金的递交,不再接受相关纸质文件(银行保函 原件除外)。应答人应将应答保证金提交函(明细表)(模板见采购文件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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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应答人须知前附表之附表一附件四.应答保证金提交函(明细表))及附件 作为商务文件的组成部分以影印件形式上传至“网络存储介质”中单独成册。
应答保证金(可以年度保证金专用证明、保证金保险、银行保函、银行汇 款四种方式提交)按分包提交,提交的应答保证金不足的包的应答将被否决。请应答人在递交应答保证金时务必注明所担保的分标名称和包号,如未注明,则按照其应答金额从大到小依次核定。
应答人提交应答保证金时,应以单位名义,电汇或网银转账方式到达指定 账户,从单位的基本账户汇出(推荐使用保函、保险),不接受个人名义转账 或现金缴款。同时,需在汇款备注栏明确注明申领批次、标段号。应答保证金 有效期应与应答有效期一致(尤其银行保函及保证金保险如遇开标延期应具有 自动延期相关条款)。
以应答保证保险形式提交的应答保证金,保险保费应从应答人单位基本账 户转出,提交的保险保单上应体现保费是否由应答人基本账户支付的相关信息;对于保单上未标注保费是否从基本账户支付或标注保费未从基本账户支付的,其应答将被否决。以应答保证保险形式提交应答保证金的应答人,须将保证 金提交函(明细表)上传至电子商务平台,并将清晰标注了线上或电话查询保 单真伪性路径的纸制保单扫描件(电子保单)PDF格式文件按照“应答保证保 险-
XXX公司(全称)”命名后上传至供应商应答工具中商务文件的“商务部分(附加)”端口。保单保费未从应答人基本帐户转出、保单未体现保费是否由应 答人基本账户支付的相关信息、未提供保单查询途径或提供的查询途径采购人 无法查询的,视为提交的应答保证金无效。相关要求请应答人查阅电子商务平 台公共信息栏中由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发布的《关于应用投标 保证金保险的提示信息》通知(网址链接:https://ecp.sgcc.com.cn/ecp2.0/ portal/#/doc/doc-
com/2022102631710497_2019071434439387)。请有意向选择应用应答保证金保 险的应答人务必知悉上述通知要求,在应答过程中提供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保 险保单,避免造成应答失误。
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应答保证金,应由信誉良好的具备开具保函资格的 地市级以上银行分行开出。应答人应将银行保函纸质原件于应答截止时间前送 至(或邮寄至)上海通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业务联系人:俞拯华(021-51195529)。
5.6
110kV及以上变压器等物资种类的应答人应知晓《电工装备智慧物联平台系统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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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告知函》中的系统操作要求和违约责任。应答人成交后应按照合同与《电工 装备智慧物联平台系统操作告知函》开展有关工作,如违反《电工装备智慧物 联平台系统操作告知函》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告知函及其适用物资范围具体详 见采购公告附件7.电工装备智慧物联平台系统操作告知函。
5.7
为保证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含外购外协供应商)具有履约能力,采 购人有权对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含外购外协供应商)的应答信息真实性和是否 具有应答产品的生产能力进行核实,对不配合核实工作,或经核实应答信息不 真实准确,或经核实不具备生产应答产品所需的生产能力的,取消成交资格。对提供虚假应答信息的,纳入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
5.8适用于“实物ID标签”的物资品类
关于“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电网资产实物ID标签制作与安装技术要求”请 查阅(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 al/#/)中2020年8月11日发布的“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电网资产实物ID标签制 作与安装技术要求指南”。(具体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网站(ecp2. 0)查询路径为:首页→采购采购→公共信息→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国网上 海市电力公司电网资产实物ID标签制作与安装技术要求指南”。)
5.9本批采购所有物资按国家及行业内“三包”要求执行,如没有国家及行业标准 的物资以应答人承诺为准。
5.10 首次登陆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ECP2.0)指南
(1)已拥有ECP1.0电子钥匙的应答人
删除ECP1.0电子钥匙安装程序,下载安装ECP2.0电子钥匙安装包和谷歌浏 览器(下载地址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list/down/20180 72800069701_4_2019071434441450);
在ECP2.0首页,点击“登录”,选择“我是ECP1.0老用户,请补充信息”按页面提示操作即可。
(2)ECP2.0新用户注册地址:
请使用谷歌浏览器(推荐71版本)打开网址(https://ecp.sgcc.com.cn/i sc/registerchoice.html),电脑配置推荐使用WIN7、WIN8、WIN10系统。请在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 l/)的新手指南和下载专区查阅ECP2.0的操作指南,并关注微信公众号“国网供 应商服务”。ECP2.0系统操作咨询010-63411000供应商注册咨询:400-818-089 9。采购代理机构不解答任何关于平台操作问题。
注:已有ECP1.0电子钥匙的供应商,可不办理电子钥匙(ECP1.0的电子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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匙须升级后方可在ECP2.0上使用)。
5.11谈判注意事项:
(1)在ECP2.0申请报名时请务必准确填写联系人手机及电子邮箱,便于之后的联系;(2)请各应答人事先准备好谈判用电脑(不要使用手机),安装“腾讯会议”;(3)谈判会议号、密码及谈判相关要求将在截标后发送至各应答人在ECP2.0申领 标书时登记的邮箱内,请各应答人及时查收;
(4)请各应答人提前熟悉“腾讯会议”中文件的上传及下载方式,本次谈判均使用“腾讯会议”进行文件交互。建议各应答人采用电子钥匙进行电子签章;
(5)谈判期间,请所有应答人在谈判会议室等候,关注会议室内通知。谈判过程中应 答人未能按时登录或者提前离开“腾讯会议”的将视作放弃谈判应答,招标人将不再 电话通知。被通知需要补充资料的应答人尽快至上海电力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同步,上 传补充资料,未按时上传补充资料的应答人,将被认定为自动放弃补充应答的机会;未按时上传后续报价的应答人将被视为放弃本轮报价机会,本轮价格评审以该应答人 的上一轮报价进行评审。应答人所投商品的品牌型号第一轮即锁定,后续报价中不允 许修改响应品牌、响应型号。
应答人重点注意事项 一、投标人主体要求
本次采购项目接受应答人主体类型涵盖制造商、代理
商、集货商三类,按照不同标包分别进行设置。三种投标
主体类型定义及对应标包应答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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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造商:是指以原材料或零组件(自制或外购),经 生产、加工、集成、调试等工序,制成一系列产品的生产企 业。
应答人作为制造商参与应答必须提供生产投标产品所 需的生产场地。生产厂房应为自有或长期租赁(租赁合同 有效期必须涵盖本次采购的协议有效期)。其中生产厂房 为自有的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产权证;长期租赁的提 供租赁合同,并提供厂房所有人的土地使用权或房屋产权 证明。对于因各种原因未办理土地所有权证及房屋产权证 的,应提供乡镇级及以上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 料、生产设备的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合同有效期必须涵 盖本次采购的协议有效期)、试验设备的购置发票或租赁 合同(合同有效期必须涵盖本次采购的协议有效期)。采 购人有权对其进行进一步的现场核实。
2、集货商:是指将零散小批量产品从多家制造商预订或 采购产品,提供销售服务的企业。
对于接受集货商参与应答的分包,部分标包(详见专 门资质业绩要求)应答人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 目的授权代理函或提供与制造商之间合规的年度授权、区 域性授权或行业性授权代理证明,若未提供将被否决(外 资及合资品牌除外);部分标包(详见专门资质业绩要求)应答人获得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函或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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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与制造商之间合规的年度授权、区域性授权或行业性授 权代理证明的情况将纳入技术评分细则。
3、代理商:是指依法注册、由制造商进行委托代理授 权、作为独立主体参与招投标活动并签订采购合同的法人 或组织,且在人员配备、资金实力、质量信誉、售后服务 等方面具有保证招标项目如期完成所需的实施能力。代理 商代表委托方进行商务活动,其目的是为促成或缔结交易,双方系委托代理合同关系。同一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 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制造商不能 与其授权代理商参与同一标包投标。
二、供货业绩要求
1、供货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来作为 业绩支撑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效 的供货业绩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业绩金额 以提供的发票为准。所有业绩支撑证明材料内容须保证清 晰、可辨认且不得遮盖、涂抹。所有发票复印件均须通过 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https://i nv-
veri.chinatax.gov.cn/)查验,若发票金额(数量)与平 台查验结果不一致的不予认可。对于存在造假行为的应答 人,将严格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 细则》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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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一分包内应答人之间的供货业绩不予认可。
三、报价相关要求
1、应答人的报价单位必须与国网计量单位一致,如供 应商供货最小单位与国网计量单位不符,请自行换算。
2、本批次采购零星物资协议价格应包含包装、配送、安装、调试等质保期内相关服务费用,和所需缴纳的一切 相关税、费。
3、应答产品报价须合理,不允许恶意竞价(明显低于 成本或合理的市场价格)、哄抬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格)。
4、本次采购项目中部分物资设置单价最高限价,具体 内容详见“分项应答附件”。应答人最终报价不得超过单 价最高限价,否则将会被否决。
5、本次采购所有分标应答人的最终报价行单价(含税)不得大于10万元,否则将被否决。
6、阶梯折扣率:
1)每个合同实际选购总金额超出该成交人合同金额时,成交人的上架商品单价按响应的阶梯折扣率执行。
2)在第二轮报价开启后一并开启,各应答人须在规定 的截止时间内上传阶梯折扣率,未在截止时间内成功上传 的将视作无折扣。阶梯折扣率按批次上传,一个批次报一 个折扣率。阶梯折扣具体采分点详见商务详评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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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本次采购多轮报价过程中,应答人后一轮行项目单 价及包总价均不得高于其前一轮报价,否则将会被否决(经采购人同意进行供货范围或技术方案调整导致的除外)。
四、应答其它相关要求
1、属于国家认监委颁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范围内 的产品应当提供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3C认证证书。
2、对于“分项应答附件”中包含参考品牌、型号的标 包,若应答人使用非参考品牌、型号进行应答,仍须提供 所响应品牌商的授权证明。
3、各应答人如成交后因成交产品停产或其它原因无法 供货须更改原成交产品的品牌或型号的,必须征得采购方 同意,不得擅自替换或更改成交产品的品牌或型号,否则 根据供应商不良行为相关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4、应答人若“分项应答附件”填写不规范,例如响应 品牌、响应型号未填写、填写“/”、填写“响应”、填写“无”等,将被否决。
5、成交人在国网商城电商采购平台履约时,须向国网 商城的建设运营主体国网电商科技有限公司支付服务费。服务费收取标准为订单金额的8‰,此外不再收取保证金、入驻费、年费等其他费用。
6、本次采购结果适用于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本部、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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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和各全资、控股子公司、各省管产业单位。
7、本次采购应答人主体为制造商的需提供企业用工情 况,具体格式内容要求详见附件7。
8、本次采购应答人若使用非参考品牌、型号产品进行 应答,必须提供应答产品的样品图片及包装图片,在“分 项应答附件”中未包含参考品牌、型号的商品,应答人亦 需提供应答产品的样品图片及包装图片,后续成交上架阶 段不允许更换成交商品图片。
五、远程谈判要求
1、在ECP2.0申请报名时请务必准确填写联系人手机及 电子邮箱,谈判会议号、密码及谈判相关要求将在截标后 发送至各应答人在ECP2.0申领标书时登记的邮箱内,务必 及时查收;
2、请各应答人事先准备好谈判用电脑(不要使用手机),安装“腾讯会议”APP并提前熟悉“腾讯会议”APP中文 件的上传及下载方式,本次谈判均使用“腾讯会议”进行 文件交互。建议各应答人采用电子钥匙进行电子签章;3、谈判期间,请所有应答人在谈判会议室等候,关注 会议室内通知。若谈判过程中应答人未能按时登录或者提 前离开“腾讯会议”的将视作放弃谈判应答,招标人将不 再电话通知。被通知需要补充资料的应答人尽快至上海电 力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同步,上传补充资料,未按时上传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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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资料的应答人,将被认定为自动放弃补充应答的机会;未按时上传后续报价的应答人将被视为放弃本轮报价机会,本轮价格评审以该应答人的上一轮报价进行评审。应答 人所投商品的品牌型号第一轮即锁定,后续报价中不允许 修改响应品牌、响应型号。
六、授标原则
授标原则一(五家入围)
根据技术、商务评审的合格应答人数目(M),设置不 同数目的标包成交候选人。确定每个标包成交候选人之后,再确定每条商品的成交候选人。
若2<=M<=3,所有应答人均为标包入围供应商。标包入 围供应商所有商品条目均可上架,再根据入围供应商报价 逐条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序,最低报价者为该条目第一成交 候选人、次低报价者为第二成交候选人、第三低报价者为 第三成交候选人。若最终报价相同,则优先推荐技术评审 得分较高者上架;若最终报价及技术评审得分均相同,则 优先推荐商务评审得分较高者上架。
若35,按照价格、技术、商务评审综合排名前五的应 答人为标包入围供应商,再根据入围供应商报价逐条确定 成交候选人排序,最低报价者为该条目第一成交候选人、次低报价者为第二成交候选人、第三低报价者为第三成交 候选人、其余成交候选人无法上架该条目。若最终报价相 同,则优先推荐技术评审得分较高者上架;若最终报价及 技术评审得分均相同,则优先推荐商务评审得分较高者上 架。
各成交候选人对应成交份额:第一成交候选人中得该 条目预估总价的50%额度,第二成交候选人中得该条目预估 总价的30%额度,第三成交候选人中得预估总价的20%额度。标包成交额为各入围供应商按条目成交金额之和。
为了进一步严格报价管控,促进各合同包均衡选购履 约,补充规则说明如下:
当标包入围供应商数量大于2时,对于该分包内任一商 品,若入围供应商最低报价小于所有入围供应商对该商品 报价平均值的0.2倍,则该最低报价视为异常报价,该商品 成交候选人次序进行如下调整:原次低报价者成为该条目 第一成交候选人、第三低报价者成为第二成交候选人、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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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低报价者成为第三成交候选人(若有)。各成交候选人 成交份额与各自排名的对应逻辑关系参照前文。
授标原则二(三家入围)
根据技术、商务评审的合格应答人数目(M),设置不 同数目的标包成交候选人。确定每个标包成交候选人之后,再确定每条商品的成交候选人。
若M=3,所有应答人均为标包入围供应商。再根据入围 供应商报价逐条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序,最低报价者为该条 目第一成交候选人、次低报价者为该条目第二成交候选人、第三低报价者无法上架该条目。若最终报价相同,则优 先推荐技术评审得分较高者上架;若最终报价及技术评审 得分均相同,则优先推荐商务评审得分较高者上架。
若M=2,所有应答人均为标包入围供应商。标包入围供 应商所有商品条目均可上架,再根据入围供应商报价逐条 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序,最低报价者为该条目第一成交候选 人、次低报价者为该条目第二成交候选人。若最终报价相 同,则优先推荐技术评审得分较高者上架;若最终报价及 技术评审得分均相同,则优先推荐商务评审得分较高者上 架。
若M>3,按照价格、技术、商务评审综合排名前三的应 答人为标包入围供应商。再根据入围供应商报价逐条确定 成交候选人排序,最低报价者为该条目第一成交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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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低报价者为第二成交候选人、第三低报价者无法上架该 条目。若最终报价相同,则优先推荐技术评审得分较高者 上架;若最终报价及技术评审得分均相同,则优先推荐商 务评审得分较高者上架。
各成交候选人对应成交份额:第一成交候选人中得该 条目预估总价的70%额度,第二成交候选人中得该条目预估 总价的30%额度。标包成交额为各入围供应商按条目成交金 额之和。
为了进一步严格报价管控,促进各合同包均衡选购履 约,补充规则说明如下:
当标包入围供应商数量大于2时,对于该分包内任一商 品,若入围供应商最低报价小于所有入围供应商对该商品 报价平均值的0.2倍,则该最低报价视为异常报价,该商品 成交候选人次序进行如下调整:原次低报价者成为该条目 第一成交候选人、第三低报价者成为第二成交候选人、第 四低报价者成为第三成交候选人(若有)。各成交候选人 成交份额与各自排名的对应逻辑关系参照前文。
3、授标原则三(一家成交)
根据应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评审委员会原则上推荐技术、价格、商务评价等综合评 价结果排名第一的应答人为成交人。
各分包的授标原则对应关系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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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合同执行管控要求
1、合同组执行上限管控
每个合同上浮倍率为合同预估金额的200%,在合同签 订阶段对于合同组按照预设上浮倍率设置两个执行阶段,两阶段均为100%合预估同额。合同组内每一个合同第一阶 段执行上限为100%,执行完毕后自动停止。当满足以下条 件时,合同组内每一个合同的第二阶段额度会由系统同时 59
进行释放:
(1)五家入围的标包对应合同组中只需要任意三个合 同执行额度到第一阶段上限;
(2)四家入围的标包对应合同组中只需要任意两个合 同执行额度到第一阶段上限;
(3)三家入围的标包对应合同组中只需要任意两个合 同执行额度到第一阶段上限。
若由于合同组平衡管控原因导致该标包内任一商品无 法选购时,亦可由主管部门或项目单位发起审批流程,经 审批后释放该合同下一阶段额度。
每个合同最多只能执行合同额的200%。
2、“RFID电子标签”分包不设置合同额上限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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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履约要求
1、对于明确纳入“先入库再领用”范围内的零星物资,卖方应严格按照买方物资部门的通知要求送到买方指定 的物资仓库,而不得擅自根据需求单位(或施工单位)的 通知,直接送到施工现场(或需求单位其他指定地点),否则买方有权向卖方按照该订单总金额的30%追索违约金;经约谈后卖方仍不整改的,买方有权直接对原合同进行终 止执行;
2、对于入库后超过6个月仍未使用且保管良好的零星 物资,买卖双方应友好协商办理物资回购手续;
3、对于买方下单后,卖方拒不供货的(不可抗力因素 除外),每发生一次,买方有权向卖方追索1万元的违约金,超过两次以上不供货的,买方有权直接对原合同进行终 止执行,情节严重的,买方有权按照《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给予 卖方列入黑名单2年的处理;
4、对于卖方存在配合项目单位等进行违规换货或虚假 收货等不良行为的,一经发现,买方将按照《国家电网有 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给予卖方列入黑名单3年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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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入库商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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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商品包装贴签要求
采购策略表中注明“买方仓库”交货的分包,商品包
装须响应贴签要求,在外箱包装上粘贴“订单信息标签”
和“RFID标签”后方可发货。
“订单信息标签”由成交人自行打印制作,标签上须 包括订单编号(行号)、物料编码、商品名称、商品数量、选购单位、供应商等关键信息。标签贴于外箱包装的最 大平面上,避免贴在边角、褶皱或包装袋上,且不应覆盖 包装上的其他标识或信息。标签材质应保证文字清晰、粘 贴牢固,在运输和存放过程中不受损。“RFID标签”按照《电商零星物资入库RFID贴签工作手册(试行)》有关要 求执行。
附件企业用工情况
【应答人主体为制造商的】
适用: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用工情况统计表(格式下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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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由当地社保部门开具的企业员工社 保参保证明、其他形式用工的相关合同等证明材料
注:1、本单位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由当地社保部门开具的企业员工社保参保证明。2、本单位其他形式用工的相关合同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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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网资产实物ID二维码标签及RFID电子标签
制作与安装承诺书
致: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为实现电网资产管理及信息系统优化升级,切实提升资产精益化 管理水平,根据国网公司电网资产统一身份编码建设工作要求,特 签订如下《电网资产实物ID标签制作与安装承诺书》。
一、为保证顺利完成电网资产实物ID标签制作与安装工作,我单 位郑重向贵公司承诺:
1.按照贵公司要求,在货物外表面张贴设备铭牌,设备铭牌的 制作要求和内容详见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电网资产实物ID标签制作 与安装技术要求指南。请登录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进入“公共信息—
>(选择)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电网资产实物ID标签制作与安装技术要求指南,附件下载“电网资产统一身份编码铭牌制作安装及设备技术参数 维护操作手册”完成安装。
2.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相关要求,安装二维码标签和RFID电子标 签,录入设备技术参数。
3.按照国家电网公司要求,在贵公司APP应用系统中录入合同货 物相关技术参数信息,并保证录入信息齐全准确。二维码标签、RFI D电子标签需满足《电网资产统一身份编码技术规范》等国家电网公 司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4.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信息安全相关管理规定,RFID电子标签须使 用国密算法和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秘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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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单位同意,如违反以上约定,贵公司有权终止合同,并按 照合同约定对贵公司进行赔偿。
三、本承诺书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文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承诺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人: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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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承诺书
致: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为加强商务活动中的廉政建设,防止发生各类商业贿赂行为,以及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保障公平、顺畅的商业 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签订如下《廉洁承诺书》。
一、我单位承诺在与贵公司的商务往来活动中,遵循自愿、公 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不会为获取不正当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贵公司利益。
二、我单位保证与贵公司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国家法律 法规、国家电网公司相关规定和程序开展业务活动。
1.不以任何理由或任何形式向贵公司工作人员(含配偶、子女 及其他特定关系人,下同)提供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2.不以任何理由或任何形式为贵公司工作人员报销或代为支付 应由贵公司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
3.不以任何理由或任何形式邀请贵公司工作人员参加有可能影 响廉洁、公正的宴请、健身、旅游、娱乐活动。
4.不为贵公司工作人员、单位购置或者提供通信工具、交通工 具、家用电器、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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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接受或暗示为贵公司工作人员装修住房、婚丧嫁娶、家属 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等提供方便。
6.不许诺事后给予贵公司工作人员利益。
7.不将任何钱款汇入贵公司工作人员个人银行账户,不发生任 何不正当经济往来。
8.不以其他手段为贵公司工作人员、单位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三、我单位同意,如违反以上约定,贵公司有权终止合同,立 即停止一切业务往来,二年后方可获得参与贵公司业务的资格;若 因此给贵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我单位同意予以赔偿。
四、本承诺书作为合同协议的附件,经协议双方签署后立即生 效,并与合同文本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五、本承诺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并送交法律和纪检监 察部门各一份。
承诺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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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合同履约系统操作告知函
一、合同履约信息系统操作要求:
1.1供需协同要求:当卖方接收到到货需求、供应计划、发货通 知书、物资变更确认及补充协议签章系统通知后3天内完成系统确认 及签章操作。
1.2排产备货要求:卖方应当不晚于图纸锁定7天后提报排产计划。当卖方接收到买方系统提醒后3天内完成备货信息提报。
1.3技术协议要求:卖方需在接收到技术交底会通知后1天内完成 系统确认。
1.4图纸管理:当到货需求导期确认后卖方需及时维护图纸确认 状态,在设计单位完成确认后,卖方应在3天内在系统中完成图纸确 认。
1.5现场服务要求:当卖方接收到现场服务推送后2天内需完成系 统确认。现场服务实施完成后2天内填报实施信息。
1.6厂验管理:当卖方接收到厂验提醒后2天内发起厂验申请,接 收到厂验通知1天内完成厂验确认,厂验结束后1周内完成厂验专家 评价。
1.7物资运输:当卖方确认发货通知书后2天内完启运信息填报。
1.8现场收货签章:当卖方完成现场货物交接、验收后3天内完成 系统签章。
1.9保函管理:当卖方保函开具后5天内完成系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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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开票通知:货物验收完成后,卖方根据开票通知中规定的时 间内完成发票预制并提交增值税纸质发票,一般为5个工作日。
1.11
买卖双方约定使用的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 平台、供应商服务平台等。
二、违约责任
2.1卖方违反本告知函条款规定逾期操作系统,每逾期1天,卖方 应向买方支付合同金额1‰且金额不超过10000元。违约金总金额不 超过合同金额的10%。
2.2由于卖方原因造成买方工期延误的,每延误工期1日,买方有 权向卖方主张合同价格1‰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金额不超过合同价 格的10%。卖方原因包括但不仅限于晚于规定要求确认系统操作、操 作系统存在错误或疏忽导致延误工期等。
2.3卖方违反合同专用合同条款1.5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答复和 到达现场或到达现场的人员不能胜任该项工作,每逾期1日卖方应向 买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
2.4卖方按合同约定应支付的违约金低于给买方造成的损失的,并应 就差额部分向买方进行赔偿。
三、本告知函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文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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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装备智慧物联平台系统操作告知函
一、电工装备智慧物联平台(简称“EIP平台”)系统操作要求 1.1卖方应积极响应买方倡议,积极接入国网公司电工装备智慧 物联平台(EIP),并在接入后配合做好EIP平台运营相关工作。1.2卖方负责积极配合设备远程监造相关工作,保证上传EIP平台 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
1.3卖方负责及时通知买方设备生产开工时间,并开工前3个工 作日在EIP中维护采购订单的排产明细、质量评价参数规范,并通过 EIP上传已确认图纸等文件资料。
1.4卖方负责在开工前通过EIP上传相关支撑文件,包括主要原 材料、组部件(包括外协加工件、委托加工材料)的供应商清单、质量证明文件和进厂检验报告,以及对主要原材料组部件的监造文 件资料,并得到买方确认,方可开工。
1.5卖方应根据实际生产进度情况,及时、准确上传相关数据。在出厂试验阶段,卖方应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买方见证出厂试验,并 在出厂试验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出厂试验原始报告的编制。
1.6卖方负责及时处理EIP平台推送的质量、进度等告警信息,闭环解决买方提出的问题,并通知买方参加问题分析会。
1.7卖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负责“云监造”物资在成品入库阶段 及时向EIP推送实物ID。
1.8对于工厂已经有成品备货的物资,卖方在收到买方下达的采 购订单后应立即通知买方,并配合在EIP平台订单生成的5个工作日 内补传相应订单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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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对于无EIP订单质量评价报告或报告结论为不合格的物资,卖方不得发运。
二、违约责任:
2.1卖方违反本告知函条款规定不按时操作系统、上报状态错误 或与实际情况不符,经确认无误后,每逾期1天,卖方应向买方支付 合同金额1‰且金额不超过10000元。违约金总金额不超过合同金额 的10%。
2.2由于卖方原因造成数据不完整或者存在错误的,经确认无误 后,买方有权根据问题数量和严重程度向卖方主张合同价格1%~10% 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金额不超过合同价格的10%。
2.3
对于由于卖方原因多次造成数据逾期或质量问题的,买方视情节严 重,有权对买方采取扣减份额、暂停供货、暂停中标资格等合同违 约及不良行为处理措施。
三、本告知函作为合同(或技术备忘录)的附件,与合同文本(技
术备忘录)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注:告知函适用物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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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关于配合开展资质能力信息核实的承诺函
**采购人/**代理机构:
我方(应答人)现郑重承诺如下:
我方及外购外协供应商(如有)将充分配合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开展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工作,如我方或外购外协供应商(如有)未配合,或应答信息不真实准确,或经核实不具备生产应答产品所 需的生产能力,我方同意被取消成交资格。同时如我方或外购外协 供应商(如有)提供虚假应答信息,我方同意接受被纳入供应商不 良行为处理的后果。
应答人:(盖单位章)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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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星物资专区采购供应承诺函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为积极配合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防范和遏制电商化采购供应活动中不公平竞争和 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确保采购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有序进行,保障供应履约工 作高效、规范开展,我公司保证在参与贵公司电商化采购活动中,自觉遵守《中华人 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以 及廉洁自律有关规章制度,在供应履约活动中严格遵循采购文件及供货合同要求、重 视质量服务,在全面响应国家电网公司“落实质量主体责任提高电网设备质量倡议书”基础上,一并向贵公司承诺如下事项:
一、承诺所投产品均为通过正常途径、正规的渠道供给的合格产品,产品非试制、定制产品及有销售、运行业绩的成熟产品。所投产品的性能指标能够完全符合或优 于推荐产品型号的功能描述要求。
二、承诺所投产品如属于国家或相关协会强制认证或监管范围内的商品,具备相 关证明或证明文件(如:国家防爆认证证明文件、防护等级证明文件、入网许可证、3C认证等证明文件)。
三、承诺所投产品报价合理,不存在恶意竞价(明显低于成本或合理的市场价格)、哄抬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等行为。
四、承诺所有未使用参考品牌型号进行应答的物资完全满足物料描述及相关技术 规范要求。
五、承诺成交后在架商品的“品牌”、“型号”、“商品名称”、“商品详细信 息”、“商品图片”等均与成交结果保持一致,不私自修改商品相关信息,不擅自替 换或更改产品的品牌或型号等,保证供货实物与在架商品完全一致。若确因成交产品 停产、缺货等原因无法供货,依据框架协议及采购文件约定可更改原成交产品的品牌 或型号的,须征得采购方同意并履行相应审核程序,且提供的更新换代、替代产品价 格不高于原产品及市场价,性能、质量、配置、规格不低于原产品,否则愿意接受采 购方根据供应商不良行为相关处理办法对本公司进行的处理。
六、承诺成交后积极配合国网公司、上海公司开展的各类电商化履约核查工作,若发现在架商品信息不符合规范、价格失真、违规换货等问题的,积极落实整改并接 受采购方根据供应商不良行为相关处理办法对本公司进行的相应处理。
投标人全称:(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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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包数 量 | 估算金额(万 元) | 采购方式 | 协议有效期 |
0924S7-2100000-9998 | 低压电器 | 11 | 8016.368600 | 竞争性谈判 | 完成上架之日起至2 025年12月31日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48 | 18000.969100 | 竞争性谈判 | 完成上架之日起至2 025年12月31日 |
0924S7-1700000-9998 | 建筑材料 | 3 | 1800.931100 | 竞争性谈判 | 完成上架之日起至2 025年12月31日 |
0924S7-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件 | 30 | 11536.699500 | 竞争性谈判 | 完成上架之日起至2 025年12月31日 |
合计: | 92 | 39354.968300 |
包 号 | 分包 名称 | 销售业 绩要求 | 生产厂房 | 生产及试验设备 | 产品型式试验报 告或检测报告或 鉴定报告 | 备注 |
1 | 电池 | 所投同 类产品 累计供 货业绩 不少于 50万元。 | 制造商须要 具有生产投 标产品所需 的生产场地。 | 制造商须要具有 完整的生产和试 验设备,以及产 品、元器件、组 件材料和配套件 的检测能力。 | 提供国家认可第 三方权威检验检 测机构出具的检 验检测报告。(如需要) | 集货商必须提供 制造商出具的针 对本项目的授权 代理函或提供与 制造商之间合规 的年度授权、区 域性授权或行业 性授权代理证明。 |
2 | 低压 小型 断路 器 | 所投同 类产品 累计供 货业绩 不少于 50万元。 | 制造商须要 具有生产投 标产品所需 的生产场地。 | 制造商须要具有 完整的生产和试 验设备,以及产 品、元器件、组 件材料和配套件 的检测能力。 | 提供国家认可第 三方权威检验检 测机构出具的检 验检测报告。(如需要) | 集货商必须提供 制造商出具的针 对本项目的授权 代理函或提供与 制造商之间合规 的年度授权、区 域性授权或行业 性授权代理证明。 |
3 | 控制 器(箱) | 所投同 类产品 累计供 货业绩 不少于 50万元。 | 制造商须要 具有生产投 标产品所需 的生产场地。 | 制造商须要具有 完整的生产和试 验设备,以及产 品、元器件、组 件材料和配套件 的检测能力。 | 提供国家认可第 三方权威检验检 测机构出具的检 验检测报告。(如需要) | 集货商必须提供 制造商出具的针 对本项目的授权 代理函或提供与 制造商之间合规 的年度授权、区 域性授权或行业 性授权代理证明。 |
4 | 继电 器 | 所投同 类产品 累计供 货业绩 不少于 20万元。 | 制造商须要 具有生产投 标产品所需 的生产场地。 | 制造商须要具有 完整的生产和试 验设备,以及产 品、元器件、组 件材料和配套件 的检测能力。 | 提供国家认可第 三方权威检验检 测机构出具的检 验检测报告。(如需要) | 集货商必须提供 制造商出具的针 对本项目的授权 代理函或提供与 制造商之间合规 的年度授权、区 域性授权或行业 性授权代理证明。 |
包 号 | 分包 名称 | 销售业 绩要求 | 生产厂房 | 生产及试验设备 | 产品型式试验报 告或检测报告或 鉴定报告 | 备注 |
5 | 应急 电源 | 所投同 类产品 累计供 货业绩 不少于 20万元。 | 制造商须要 具有生产投 标产品所需 的生产场地。 | 制造商须要具有 完整的生产和试 验设备,以及产 品、元器件、组 件材料和配套件 的检测能力。 | 提供国家认可第 三方权威检验检 测机构出具的检 验检测报告。(如需要) | 集货商必须提供 制造商出具的针 对本项目的授权 代理函或提供与 制造商之间合规 的年度授权、区 域性授权或行业 性授权代理证明。 |
6 | 互感 器 | 所投同 类产品 累计供 货业绩 不少于 20万元。 | 制造商须要 具有生产投 标产品所需 的生产场地。 | 制造商须要具有 完整的生产和试 验设备,以及产 品、元器件、组 件材料和配套件 的检测能力。 | 提供国家认可第 三方权威检验检 测机构出具的检 验检测报告。(如需要) | 集货商必须提供 制造商出具的针 对本项目的授权 代理函或提供与 制造商之间合规 的年度授权、区 域性授权或行业 性授权代理证明。 |
7 | 低压 配电 箱 | 所投同 类产品 累计供 货业绩 不少于 20万元。 | 制造商须要 具有生产投 标产品所需 的生产场地。 | 制造商须要具有 完整的生产和试 验设备,以及产 品、元器件、组 件材料和配套件 的检测能力。 | 提供国家认可第 三方权威检验检 测机构出具的检 验检测报告。(如需要) | 集货商必须提供 制造商出具的针 对本项目的授权 代理函或提供与 制造商之间合规 的年度授权、区 域性授权或行业 性授权代理证明。 |
8 | 移动 电源 箱 | 所投同 类产品 累计供 货业绩 不少于 20万元。 | 制造商须要 具有生产投 标产品所需 的生产场地。 | 制造商须要具有 完整的生产和试 验设备,以及产 品、元器件、组 件材料和配套件 的检测能力。 | 提供国家认可第 三方权威检验检 测机构出具的检 验检测报告。(如需要) | 集货商必须提供 制造商出具的针 对本项目的授权 代理函或提供与 制造商之间合规 的年度授权、区 域性授权或行业 性授权代理证明。 |
9 | 低压 熔断 器 | 所投同 类产品 累计供 货业绩 不少于 20万元。 | 制造商须要 具有生产投 标产品所需 的生产场地。 | 制造商须要具有 完整的生产和试 验设备,以及产 品、元器件、组 件材料和配套件 的检测能力。 | 提供国家认可第 三方权威检验检 测机构出具的检 验检测报告。(如需要) | 集货商必须提供 制造商出具的针 对本项目的授权 代理函或提供与 制造商之间合规 的年度授权、区 域性授权或行业 性授权代理证明。 |
包 号 | 分包 名称 | 销售业 绩要求 | 生产厂房 | 生产及试验设备 | 产品型式试验报 告或检测报告或 鉴定报告 | 备注 |
10 | 低压 熔断 器配 件 | 所投同 类产品 累计供 货业绩 不少于 20万元。 | 制造商须要 具有生产投 标产品所需 的生产场地。 | 制造商须要具有 完整的生产和试 验设备,以及产 品、元器件、组 件材料和配套件 的检测能力。 | 提供国家认可第 三方权威检验检 测机构出具的检 验检测报告。(如需要) | 集货商必须提供 制造商出具的针 对本项目的授权 代理函或提供与 制造商之间合规 的年度授权、区 域性授权或行业 性授权代理证明。 |
11 | 其它 低压 电器 | 所投同 类产品 累计供 货业绩 不少于 20万元。 | 制造商须要 具有生产投 标产品所需 的生产场地。 | 制造商须要具有 完整的生产和试 验设备,以及产 品、元器件、组 件材料和配套件 的检测能力。 | 提供国家认可第 三方权威检验检 测机构出具的检 验检测报告。(如需要) | 集货商必须提供 制造商出具的针 对本项目的授权 代理函或提供与 制造商之间合规 的年度授权、区 域性授权或行业 性授权代理证明。 |
1 | 电力 设备 标识 牌(非金 属) | 所投同 类产品 累计供 货业绩 不少于 50万元。 | 制造商须要 具有生产投 标产品所需 的生产场地。 | 制造商须要具有 完整的生产和试 验设备,以及产 品、元器件、组 件材料和配套件 的检测能力。 | 提供国家认可第 三方权威检验检 测机构出具的检 验检测报告。(如需要) | 集货商提供制造 商出具的针对本 项目的授权代理 函或提供与制造 商之间合规的年 度授权、区域性 授权或行业性授 权代理证明情况 将纳入技术评分 细则。 |
2 | 电力 设备 标识 牌(金属) | 所投同 类产品 累计供 货业绩 不少于 50万元。 | 制造商须要 具有生产投 标产品所需 的生产场地。 | 制造商须要具有 完整的生产和试 验设备,以及产 品、元器件、组 件材料和配套件 的检测能力。 | 提供国家认可第 三方权威检验检 测机构出具的检 验检测报告。(如需要) | 集货商提供制造 商出具的针对本 项目的授权代理 函或提供与制造 商之间合规的年 度授权、区域性 授权或行业性授 权代理证明情况 将纳入技术评分 细则。 |
3 | 电力 安全 警示 牌(非金 属) | 所投同 类产品 累计供 货业绩 不少于 50万元。 | 制造商须要 具有生产投 标产品所需 的生产场地。 | 制造商须要具有 完整的生产和试 验设备,以及产 品、元器件、组 件材料和配套件 的检测能力。 | 提供国家认可第 三方权威检验检 测机构出具的检 验检测报告。(如需要) | 集货商提供制造 商出具的针对本 项目的授权代理 函或提供与制造 商之间合规的年 度授权、区域性 授权或行业性授 权代理证明情况 将纳入技术评分 细则。 |
包 号 | 分包 名称 | 销售业 绩要求 | 生产厂房 | 生产及试验设备 | 产品型式试验报 告或检测报告或 鉴定报告 | 备注 |
4 | 电力 安全 警示 牌(金属) | 所投同 类产品 累计供 货业绩 不少于 50万元。 | 制造商须要 具有生产投 标产品所需 的生产场地。 | 制造商须要具有 完整的生产和试 验设备,以及产 品、元器件、组 件材料和配套件 的检测能力。 | 提供国家认可第 三方权威检验检 测机构出具的检 验检测报告。(如需要) | 集货商提供制造 商出具的针对本 项目的授权代理 函或提供与制造 商之间合规的年 度授权、区域性 授权或行业性授 权代理证明情况 将纳入技术评分 细则。 |
5 | 灭火 装置 | 所投同 类产品 累计供 货业绩 不少于 50万元。 | 制造商须要 具有生产投 标产品所需 的生产场地。 | 制造商须要具有 完整的生产和试 验设备,以及产 品、元器件、组 件材料和配套件 的检测能力。 | 提供国家认可第 三方权威检验检 测机构出具的检 验检测报告。(如需要) | 集货商必须提供 制造商出具的针 对本项目的授权 代理函或提供与 制造商之间合规 的年度授权、区 域性授权或行业 性授权代理证明。 |
6 | 灭火 器 | 所投同 类产品 累计供 货业绩 不少于 20万元。 | 制造商须要 具有生产投 标产品所需 的生产场地。 | 制造商须要具有 完整的生产和试 验设备,以及产 品、元器件、组 件材料和配套件 的检测能力。 | 提供国家认可第 三方权威检验检 测机构出具的检 验检测报告。(如需要) | 集货商必须提供 制造商出具的针 对本项目的授权 代理函或提供与 制造商之间合规 的年度授权、区 域性授权或行业 性授权代理证明。 |
7 | 灭火 器箱 | 所投同 类产品 累计供 货业绩 不少于 20万元。 | 制造商须要 具有生产投 标产品所需 的生产场地。 | 制造商须要具有 完整的生产和试 验设备,以及产 品、元器件、组 件材料和配套件 的检测能力。 | 提供国家认可第 三方权威检验检 测机构出具的检 验检测报告。(如需要) | - |
8 | 工具 柜 | 所投同 类产品 累计供 货业绩 不少于 20万元。 | 制造商须要 具有生产投 标产品所需 的生产场地。 | 制造商须要具有 完整的生产和试 验设备,以及产 品、元器件、组 件材料和配套件 的检测能力。 | 提供国家认可第 三方权威检验检 测机构出具的检 验检测报告。(如需要) | - |
包 号 | 分包 名称 | 销售业 绩要求 | 生产厂房 | 生产及试验设备 | 产品型式试验报 告或检测报告或 鉴定报告 | 备注 |
9 | 其它 消防 器材 | 所投同 类产品 累计供 货业绩 不少于 20万元。 | 制造商须要 具有生产投 标产品所需 的生产场地。 | 制造商须要具有 完整的生产和试 验设备,以及产 品、元器件、组 件材料和配套件 的检测能力。 | 提供国家认可第 三方权威检验检 测机构出具的检 验检测报告。(如需要) | 集货商必须提供 制造商出具的针 对本项目的授权 代理函或提供与 制造商之间合规 的年度授权、区 域性授权或行业 性授权代理证明。 |
10 | 输电 线路 装置 绝缘 护罩 | 所投同 类产品 累计供 货业绩 不少于 20万元。 | 制造商须要 具有生产投 标产品所需 的生产场地。 | 制造商须要具有 完整的生产和试 验设备,以及产 品、元器件、组 件材料和配套件 的检测能力。 | 提供国家认可第 三方权威检验检 测机构出具的检 验检测报告。(如需要) | 集货商必须提供 制造商出具的针 对本项目的授权 代理函或提供与 制造商之间合规 的年度授权、区 域性授权或行业 性授权代理证明。 |
11 | 除湿 器 | 所投同 类产品 累计供 货业绩 不少于 20万元。 | 制造商须要 具有生产投 标产品所需 的生产场地。 | 制造商须要具有 完整的生产和试 验设备,以及产 品、元器件、组 件材料和配套件 的检测能力。 | 提供国家认可第 三方权威检验检 测机构出具的检 验检测报告。(如需要) | 集货商必须提供 制造商出具的针 对本项目的授权 代理函或提供与 制造商之间合规 的年度授权、区 域性授权或行业 性授权代理证明。 |
12 | 安全 警示 装置 | 所投同 类产品 累计供 货业绩 不少于 20万元。 | 制造商须要 具有生产投 标产品所需 的生产场地。 | 制造商须要具有 完整的生产和试 验设备,以及产 品、元器件、组 件材料和配套件 的检测能力。 | 提供国家认可第 三方权威检验检 测机构出具的检 验检测报告。(如需要) | - |
13 | 引流 线 | 所投同 类产品 累计供 货业绩 不少于 20万元。 | 制造商须要 具有生产投 标产品所需 的生产场地。 | 制造商须要具有 完整的生产和试 验设备,以及产 品、元器件、组 件材料和配套件 的检测能力。 | 提供国家认可第 三方权威检验检 测机构出具的检 验检测报告。(如需要) | - |
包 号 | 分包 名称 | 销售业 绩要求 | 生产厂房 | 生产及试验设备 | 产品型式试验报 告或检测报告或 鉴定报告 | 备注 |
14 | 防坠 落装 置 | 所投同 类产品 累计供 货业绩 不少于 20万元。 | 制造商须要 具有生产投 标产品所需 的生产场地。 | 制造商须要具有 完整的生产和试 验设备,以及产 品、元器件、组 件材料和配套件 的检测能力。 | 提供国家认可第 三方权威检验检 测机构出具的检 验检测报告。(如需要) | 集货商必须提供 制造商出具的针 对本项目的授权 代理函或提供与 制造商之间合规 的年度授权、区 域性授权或行业 性授权代理证明。 |
15 | 绝缘 隔板 | 所投同 类产品 累计供 货业绩 不少于 20万元。 | 制造商须要 具有生产投 标产品所需 的生产场地。 | 制造商须要具有 完整的生产和试 验设备,以及产 品、元器件、组 件材料和配套件 的检测能力。 | 提供国家认可第 三方权威检验检 测机构出具的检 验检测报告。(如需要) | 集货商必须提供 制造商出具的针 对本项目的授权 代理函或提供与 制造商之间合规 的年度授权、区 域性授权或行业 性授权代理证明。 |
16 | 自粘 性绝 缘包 材 | 所投同 类产品 累计供 货业绩 不少于 20万元。 | 制造商须要 具有生产投 标产品所需 的生产场地。 | 制造商须要具有 完整的生产和试 验设备,以及产 品、元器件、组 件材料和配套件 的检测能力。 | 提供国家认可第 三方权威检验检 测机构出具的检 验检测报告。(如需要) | 集货商必须提供 制造商出具的针 对本项目的授权 代理函或提供与 制造商之间合规 的年度授权、区 域性授权或行业 性授权代理证明。 |
17 | 反光 膜 | 所投同 类产品 累计供 货业绩 不少于 20万元。 | 制造商须要 具有生产投 标产品所需 的生产场地。 | 制造商须要具有 完整的生产和试 验设备,以及产 品、元器件、组 件材料和配套件 的检测能力。 | 提供国家认可第 三方权威检验检 测机构出具的检 验检测报告。(如需要) | - |
18 | 接地 线 | 所投同 类产品 累计供 货业绩 不少于 20万元。 | 制造商须要 具有生产投 标产品所需 的生产场地。 | 制造商须要具有 完整的生产和试 验设备,以及产 品、元器件、组 件材料和配套件 的检测能力。 | 提供国家认可第 三方权威检验检 测机构出具的检 验检测报告。(如需要) | - |
19 | 搬运 车 | 所投同 类产品 累计供 货业绩 不少于 20万元。 | 制造商须要 具有生产投 标产品所需 的生产场地。 | 制造商须要具有 完整的生产和试 验设备,以及产 品、元器件、组 件材料和配套件 的检测能力。 | 提供国家认可第 三方权威检验检 测机构出具的检 验检测报告。(如需要) | - |
包 号 | 分包 名称 | 销售业 绩要求 | 生产厂房 | 生产及试验设备 | 产品型式试验报 告或检测报告或 鉴定报告 | 备注 |
20 | 线缆 连接 器 | 所投同 类产品 累计供 货业绩 不少于 20万元。 | 制造商须要 具有生产投 标产品所需 的生产场地。 | 制造商须要具有 完整的生产和试 验设备,以及产 品、元器件、组 件材料和配套件 的检测能力。 | 提供国家认可第 三方权威检验检 测机构出具的检 验检测报告。(如需要) | - |
21 | 弹射 芯 | 所投同 类产品 累计供 货业绩 不少于 20万元。 | 制造商须要 具有生产投 标产品所需 的生产场地。 | 制造商须要具有 完整的生产和试 验设备,以及产 品、元器件、组 件材料和配套件 的检测能力。 | 提供国家认可第 三方权威检验检 测机构出具的检 验检测报告。(如需要) | - |
22 | 工具 箱(包) | 所投同 类产品 累计供 货业绩 不少于 20万元。 | 制造商须要 具有生产投 标产品所需 的生产场地。 | 制造商须要具有 完整的生产和试 验设备,以及产 品、元器件、组 件材料和配套件 的检测能力。 | 提供国家认可第 三方权威检验检 测机构出具的检 验检测报告。(如需要) | - |
23 | 绝缘 台架 | 所投同 类产品 累计供 货业绩 不少于 20万元。 | 制造商须要 具有生产投 标产品所需 的生产场地。 | 制造商须要具有 完整的生产和试 验设备,以及产 品、元器件、组 件材料和配套件 的检测能力。 | 提供国家认可第 三方权威检验检 测机构出具的检 验检测报告。(如需要) | - |
24 | 梯子 | 所投同 类产品 累计供 货业绩 不少于 20万元。 | 制造商须要 具有生产投 标产品所需 的生产场地。 | 制造商须要具有 完整的生产和试 验设备,以及产 品、元器件、组 件材料和配套件 的检测能力。 | 提供国家认可第 三方权威检验检 测机构出具的检 验检测报告。(如需要) | - |
25 | 绝缘 垫 | 所投同 类产品 累计供 货业绩 不少于 20万元。 | 制造商须要 具有生产投 标产品所需 的生产场地。 | 制造商须要具有 完整的生产和试 验设备,以及产 品、元器件、组 件材料和配套件 的检测能力。 | 提供国家认可第 三方权威检验检 测机构出具的检 验检测报告。(如需要) | 集货商必须提供 制造商出具的针 对本项目的授权 代理函或提供与 制造商之间合规 的年度授权、区 域性授权或行业 性授权代理证明。 |
包 号 | 分包 名称 | 销售业 绩要求 | 生产厂房 | 生产及试验设备 | 产品型式试验报 告或检测报告或 鉴定报告 | 备注 |
26 | 空心 绝缘 管 | 所投同 类产品 累计供 货业绩 不少于 20万元。 | 制造商须要 具有生产投 标产品所需 的生产场地。 | 制造商须要具有 完整的生产和试 验设备,以及产 品、元器件、组 件材料和配套件 的检测能力。 | 提供国家认可第 三方权威检验检 测机构出具的检 验检测报告。(如需要) | - |
27 | 电缆 防撞 管 | 所投同 类产品 累计供 货业绩 不少于 20万元。 | 制造商须要 具有生产投 标产品所需 的生产场地。 | 制造商须要具有 完整的生产和试 验设备,以及产 品、元器件、组 件材料和配套件 的检测能力。 | 提供国家认可第 三方权威检验检 测机构出具的检 验检测报告。(如需要) | - |
28 | RFID 电子 标签 | 所投同 类产品 累计供 货业绩 不少于 20万元。 | 制造商须要 具有生产投 标产品所需 的生产场地。 | 制造商须要具有 完整的生产和试 验设备,以及产 品、元器件、组 件材料和配套件 的检测能力。 | 应答产品应具有 国家认可第三方 检测机构的有效 的型式试验报告。应答产品所采 用的加密芯片应 通过国家密码管 理局指定机构的 测试,并取得商 用密码产品型号,加密算法应采 用SM7算法。 | 代理商必须提供 制造商出具的针 对本项目的唯一 授权代理函或提 供与制造商之间 合规的年度授权、区域性授权或 行业性授权代理 证明。 |
29 | 电动 工具 | 所投同 类产品 累计供 货业绩 不少于 20万元。 | 制造商须要 具有生产投 标产品所需 的生产场地。 | 制造商须要具有 完整的生产和试 验设备,以及产 品、元器件、组 件材料和配套件 的检测能力。 | 提供国家认可第 三方权威检验检 测机构出具的检 验检测报告。(如需要) | 集货商必须提供 制造商出具的针 对本项目的授权 代理函或提供与 制造商之间合规 的年度授权、区 域性授权或行业 性授权代理证明。 |
30 | 手动 工具 | 所投同 类产品 累计供 货业绩 不少于 20万元。 | 制造商须要 具有生产投 标产品所需 的生产场地。 | 制造商须要具有 完整的生产和试 验设备,以及产 品、元器件、组 件材料和配套件 的检测能力。 | 提供国家认可第 三方权威检验检 测机构出具的检 验检测报告。(如需要) | 集货商必须提供 制造商出具的针 对本项目的授权 代理函或提供与 制造商之间合规 的年度授权、区 域性授权或行业 性授权代理证明。 |
包 号 | 分包 名称 | 销售业 绩要求 | 生产厂房 | 生产及试验设备 | 产品型式试验报 告或检测报告或 鉴定报告 | 备注 |
31 | 绝缘 鞋 | 所投同 类产品 累计供 货业绩 不少于 20万元。 | 制造商须要 具有生产投 标产品所需 的生产场地。 | 制造商须要具有 完整的生产和试 验设备,以及产 品、元器件、组 件材料和配套件 的检测能力。 | 提供国家认可第 三方权威检验检 测机构出具的检 验检测报告。(如需要) | - |
32 | 防毒 面具 | 所投同 类产品 累计供 货业绩 不少于 20万元。 | 制造商须要 具有生产投 标产品所需 的生产场地。 | 制造商须要具有 完整的生产和试 验设备,以及产 品、元器件、组 件材料和配套件 的检测能力。 | 提供国家认可第 三方权威检验检 测机构出具的检 验检测报告。(如需要) | 集货商必须提供 制造商出具的针 对本项目的授权 代理函或提供与 制造商之间合规 的年度授权、区 域性授权或行业 性授权代理证明。 |
33 | 线缆 辅助 工具 | 所投同 类产品 累计供 货业绩 不少于 20万元。 | 制造商须要 具有生产投 标产品所需 的生产场地。 | 制造商须要具有 完整的生产和试 验设备,以及产 品、元器件、组 件材料和配套件 的检测能力。 | 提供国家认可第 三方权威检验检 测机构出具的检 验检测报告。(如需要) | 集货商必须提供 制造商出具的针 对本项目的授权 代理函或提供与 制造商之间合规 的年度授权、区 域性授权或行业 性授权代理证明。 |
34 | 呼吸 器 | 所投同 类产品 累计供 货业绩 不少于 20万元。 | 制造商须要 具有生产投 标产品所需 的生产场地。 | 制造商须要具有 完整的生产和试 验设备,以及产 品、元器件、组 件材料和配套件 的检测能力。 | 提供国家认可第 三方权威检验检 测机构出具的检 验检测报告。(如需要) | 集货商必须提供 制造商出具的针 对本项目的授权 代理函或提供与 制造商之间合规 的年度授权、区 域性授权或行业 性授权代理证明。 |
35 | 防护 服 | 所投同 类产品 累计供 货业绩 不少于 20万元。 | 制造商须要 具有生产投 标产品所需 的生产场地。 | 制造商须要具有 完整的生产和试 验设备,以及产 品、元器件、组 件材料和配套件 的检测能力。 | 提供国家认可第 三方权威检验检 测机构出具的检 验检测报告。(如需要) | 集货商必须提供 制造商出具的针 对本项目的授权 代理函或提供与 制造商之间合规 的年度授权、区 域性授权或行业 性授权代理证明。 |
包 号 | 分包 名称 | 销售业 绩要求 | 生产厂房 | 生产及试验设备 | 产品型式试验报 告或检测报告或 鉴定报告 | 备注 |
36 | 电源 盘 | 所投同 类产品 累计供 货业绩 不少于 20万元。 | 制造商须要 具有生产投 标产品所需 的生产场地。 | 制造商须要具有 完整的生产和试 验设备,以及产 品、元器件、组 件材料和配套件 的检测能力。 | 提供国家认可第 三方权威检验检 测机构出具的检 验检测报告。(如需要) | - |
37 | 绳 | 所投同 类产品 累计供 货业绩 不少于 20万元。 | 制造商须要 具有生产投 标产品所需 的生产场地。 | 制造商须要具有 完整的生产和试 验设备,以及产 品、元器件、组 件材料和配套件 的检测能力。 | 提供国家认可第 三方权威检验检 测机构出具的检 验检测报告。(如需要) | - |
38 | 遮栏 围栏 | 所投同 类产品 累计供 货业绩 不少于 20万元。 | 制造商须要 具有生产投 标产品所需 的生产场地。 | 制造商须要具有 完整的生产和试 验设备,以及产 品、元器件、组 件材料和配套件 的检测能力。 | 提供国家认可第 三方权威检验检 测机构出具的检 验检测报告。(如需要) | - |
39 | 绝缘 手套 | 所投同 类产品 累计供 货业绩 不少于 20万元。 | 制造商须要 具有生产投 标产品所需 的生产场地。 | 制造商须要具有 完整的生产和试 验设备,以及产 品、元器件、组 件材料和配套件 的检测能力。 | 提供国家认可第 三方权威检验检 测机构出具的检 验检测报告。(如需要) | - |
40 | 操作 杆 | 所投同 类产品 累计供 货业绩 不少于 20万元。 | 制造商须要 具有生产投 标产品所需 的生产场地。 | 制造商须要具有 完整的生产和试 验设备,以及产 品、元器件、组 件材料和配套件 的检测能力。 | 提供国家认可第 三方权威检验检 测机构出具的检 验检测报告。(如需要) | - |
41 | 放电 棒 | 所投同 类产品 累计供 货业绩 不少于 20万元。 | 制造商须要 具有生产投 标产品所需 的生产场地。 | 制造商须要具有 完整的生产和试 验设备,以及产 品、元器件、组 件材料和配套件 的检测能力。 | 提供国家认可第 三方权威检验检 测机构出具的检 验检测报告。(如需要) | - |
包 号 | 分包 名称 | 销售业 绩要求 | 生产厂房 | 生产及试验设备 | 产品型式试验报 告或检测报告或 鉴定报告 | 备注 |
42 | 验电 器 | 所投同 类产品 累计供 货业绩 不少于 20万元。 | 制造商须要 具有生产投 标产品所需 的生产场地。 | 制造商须要具有 完整的生产和试 验设备,以及产 品、元器件、组 件材料和配套件 的检测能力。 | 提供国家认可第 三方权威检验检 测机构出具的检 验检测报告。(如需要) | - |
43 | 安全 带 | 所投同 类产品 累计供 货业绩 不少于 20万元。 | 制造商须要 具有生产投 标产品所需 的生产场地。 | 制造商须要具有 完整的生产和试 验设备,以及产 品、元器件、组 件材料和配套件 的检测能力。 | 提供国家认可第 三方权威检验检 测机构出具的检 验检测报告。(如需要) | - |
44 | 登杆 器具 | 所投同 类产品 累计供 货业绩 不少于 20万元。 | 制造商须要 具有生产投 标产品所需 的生产场地。 | 制造商须要具有 完整的生产和试 验设备,以及产 品、元器件、组 件材料和配套件 的检测能力。 | 提供国家认可第 三方权威检验检 测机构出具的检 验检测报告。(如需要) | - |
45 | 护目 镜 | 所投同 类产品 累计供 货业绩 不少于 20万元。 | 制造商须要 具有生产投 标产品所需 的生产场地。 | 制造商须要具有 完整的生产和试 验设备,以及产 品、元器件、组 件材料和配套件 的检测能力。 | 提供国家认可第 三方权威检验检 测机构出具的检 验检测报告。(如需要) | 集货商必须提供 制造商出具的针 对本项目的授权 代理函或提供与 制造商之间合规 的年度授权、区 域性授权或行业 性授权代理证明。 |
46 | 沙袋 | 所投同 类产品 累计供 货业绩 不少于 20万元。 | 制造商须要 具有生产投 标产品所需 的生产场地。 | 制造商须要具有 完整的生产和试 验设备,以及产 品、元器件、组 件材料和配套件 的检测能力。 | 提供国家认可第 三方权威检验检 测机构出具的检 验检测报告。(如需要) | - |
47 | 其它 工器 具 | 所投同 类产品 累计供 货业绩 不少于 20万元。 | 制造商须要 具有生产投 标产品所需 的生产场地。 | 制造商须要具有 完整的生产和试 验设备,以及产 品、元器件、组 件材料和配套件 的检测能力。 | 提供国家认可第 三方权威检验检 测机构出具的检 验检测报告。(如需要) | 集货商提供制造 商出具的针对本 项目的授权代理 函或提供与制造 商之间合规的年 度授权、区域性 授权或行业性授 权代理证明情况 将纳入技术评分 细则。 |
包 号 | 分包 名称 | 销售业 绩要求 | 生产厂房 | 生产及试验设备 | 产品型式试验报 告或检测报告或 鉴定报告 | 备注 |
48 | 其它 工器 具耗 材 | 所投同 类产品 累计供 货业绩 不少于 20万元。 | 制造商须要 具有生产投 标产品所需 的生产场地。 | 制造商须要具有 完整的生产和试 验设备,以及产 品、元器件、组 件材料和配套件 的检测能力。 | 提供国家认可第 三方权威检验检 测机构出具的检 验检测报告。(如需要) | 集货商必须提供 制造商出具的针 对本项目的授权 代理函或提供与 制造商之间合规 的年度授权、区 域性授权或行业 性授权代理证明。 |
1 | 防火 板 | 所投同 类产品 累计供 货业绩 不少于 20万元。 | 制造商须要 具有生产投 标产品所需 的生产场地。 | 制造商须要具有 完整的生产和试 验设备,以及产 品、元器件、组 件材料和配套件 的检测能力。 | 提供国家认可第 三方权威检验检 测机构出具的检 验检测报告。(如需要) | - |
2 | 阻火 包 | 所投同 类产品 累计供 货业绩 不少于 20万元。 | 制造商须要 具有生产投 标产品所需 的生产场地。 | 制造商须要具有 完整的生产和试 验设备,以及产 品、元器件、组 件材料和配套件 的检测能力。 | 提供国家认可第 三方权威检验检 测机构出具的检 验检测报告。(如需要) | - |
3 | 门槛 及闭 门器 | 所投同 类产品 累计供 货业绩 不少于 20万元。 | 制造商须要 具有生产投 标产品所需 的生产场地。 | 制造商须要具有 完整的生产和试 验设备,以及产 品、元器件、组 件材料和配套件 的检测能力。 | 提供国家认可第 三方权威检验检 测机构出具的检 验检测报告。(如需要) | - |
1 | 高压 试验 仪器 及配 件 | 所投同 类产品 累计供 货业绩 不少于 50万元。 | 制造商须要 具有生产投 标产品所需 的生产场地。 | 制造商须要具有 完整的生产和试 验设备,以及产 品、元器件、组 件材料和配套件 的检测能力。 | 提供国家认可第 三方权威检验检 测机构出具的检 验检测报告。(如需要) | 集货商必须提供 制造商出具的针 对本项目的授权 代理函或提供与 制造商之间合规 的年度授权、区 域性授权或行业 性授权代理证明。 |
2 | 电能 计量 仪器 仪表 及配 件 | 所投同 类产品 累计供 货业绩 不少于 50万元。 | 制造商须要 具有生产投 标产品所需 的生产场地。 | 制造商须要具有 完整的生产和试 验设备,以及产 品、元器件、组 件材料和配套件 的检测能力。 | 提供国家认可第 三方权威检验检 测机构出具的检 验检测报告。(如需要) | 集货商必须提供 制造商出具的针 对本项目的授权 代理函或提供与 制造商之间合规 的年度授权、区 域性授权或行业 性授权代理证明。 |
包 号 | 分包 名称 | 销售业 绩要求 | 生产厂房 | 生产及试验设备 | 产品型式试验报 告或检测报告或 鉴定报告 | 备注 |
3 | SF6 气体 密度 继电 器配 件 | 所投同 类产品 累计供 货业绩 不少于 50万元。 | 制造商须要 具有生产投 标产品所需 的生产场地。 | 制造商须要具有 完整的生产和试 验设备,以及产 品、元器件、组 件材料和配套件 的检测能力。 | 提供国家认可第 三方权威检验检 测机构出具的检 验检测报告。(如需要) | 集货商必须提供 制造商出具的针 对本项目的授权 代理函或提供与 制造商之间合规 的年度授权、区 域性授权或行业 性授权代理证明。 |
4 | 规约 转换 器 | 所投同 类产品 累计供 货业绩 不少于 20万元。 | 制造商须要 具有生产投 标产品所需 的生产场地。 | 制造商须要具有 完整的生产和试 验设备,以及产 品、元器件、组 件材料和配套件 的检测能力。 | 提供国家认可第 三方权威检验检 测机构出具的检 验检测报告。(如需要) | 集货商必须提供 制造商出具的针 对本项目的授权 代理函或提供与 制造商之间合规 的年度授权、区 域性授权或行业 性授权代理证明。 |
5 | 故障 检测 定位 仪器 | 所投同 类产品 累计供 货业绩 不少于 20万元。 | 制造商须要 具有生产投 标产品所需 的生产场地。 | 制造商须要具有 完整的生产和试 验设备,以及产 品、元器件、组 件材料和配套件 的检测能力。 | 提供国家认可第 三方权威检验检 测机构出具的检 验检测报告。(如需要) | 集货商必须提供 制造商出具的针 对本项目的授权 代理函或提供与 制造商之间合规 的年度授权、区 域性授权或行业 性授权代理证明。 |
6 | 电气 仪器 仪表 配件 | 所投同 类产品 累计供 货业绩 不少于 20万元。 | 制造商须要 具有生产投 标产品所需 的生产场地。 | 制造商须要具有 完整的生产和试 验设备,以及产 品、元器件、组 件材料和配套件 的检测能力。 | 提供国家认可第 三方权威检验检 测机构出具的检 验检测报告。(如需要) | 集货商提供制造 商出具的针对本 项目的授权代理 函或提供与制造 商之间合规的年 度授权、区域性 授权或行业性授 权代理证明情况 将纳入技术评分 细则。 |
7 | 核相 器 | 所投同 类产品 累计供 货业绩 不少于 20万元。 | 制造商须要 具有生产投 标产品所需 的生产场地。 | 制造商须要具有 完整的生产和试 验设备,以及产 品、元器件、组 件材料和配套件 的检测能力。 | 提供国家认可第 三方权威检验检 测机构出具的检 验检测报告。(如需要) | 集货商必须提供 制造商出具的针 对本项目的授权 代理函或提供与 制造商之间合规 的年度授权、区 域性授权或行业 性授权代理证明。 |
包 号 | 分包 名称 | 销售业 绩要求 | 生产厂房 | 生产及试验设备 | 产品型式试验报 告或检测报告或 鉴定报告 | 备注 |
8 | 温度、湿 度测 量仪 表 | 所投同 类产品 累计供 货业绩 不少于 20万元。 | 制造商须要 具有生产投 标产品所需 的生产场地。 | 制造商须要具有 完整的生产和试 验设备,以及产 品、元器件、组 件材料和配套件 的检测能力。 | 提供国家认可第 三方权威检验检 测机构出具的检 验检测报告。(如需要) | 集货商必须提供 制造商出具的针 对本项目的授权 代理函或提供与 制造商之间合规 的年度授权、区 域性授权或行业 性授权代理证明。 |
9 | 高压 发生 器 | 所投同 类产品 累计供 货业绩 不少于 20万元。 | 制造商须要 具有生产投 标产品所需 的生产场地。 | 制造商须要具有 完整的生产和试 验设备,以及产 品、元器件、组 件材料和配套件 的检测能力。 | 提供国家认可第 三方权威检验检 测机构出具的检 验检测报告。(如需要) | 集货商必须提供 制造商出具的针 对本项目的授权 代理函或提供与 制造商之间合规 的年度授权、区 域性授权或行业 性授权代理证明。 |
10 | 化学、实 验室 仪器 仪表 | 所投同 类产品 累计供 货业绩 不少于 20万元。 | 制造商须要 具有生产投 标产品所需 的生产场地。 | 制造商须要具有 完整的生产和试 验设备,以及产 品、元器件、组 件材料和配套件 的检测能力。 | 提供国家认可第 三方权威检验检 测机构出具的检 验检测报告。(如需要) | 集货商必须提供 制造商出具的针 对本项目的授权 代理函或提供与 制造商之间合规 的年度授权、区 域性授权或行业 性授权代理证明。 |
11 | 电压 监测 仪器 仪表 及配 件 | 所投同 类产品 累计供 货业绩 不少于 20万元。 | 制造商须要 具有生产投 标产品所需 的生产场地。 | 制造商须要具有 完整的生产和试 验设备,以及产 品、元器件、组 件材料和配套件 的检测能力。 | 提供国家认可第 三方权威检验检 测机构出具的检 验检测报告。(如需要) | 集货商必须提供 制造商出具的针 对本项目的授权 代理函或提供与 制造商之间合规 的年度授权、区 域性授权或行业 性授权代理证明。 |
12 | 光学 仪器 仪表 | 所投同 类产品 累计供 货业绩 不少于 20万元。 | 制造商须要 具有生产投 标产品所需 的生产场地。 | 制造商须要具有 完整的生产和试 验设备,以及产 品、元器件、组 件材料和配套件 的检测能力。 | 提供国家认可第 三方权威检验检 测机构出具的检 验检测报告。(如需要) | 集货商必须提供 制造商出具的针 对本项目的授权 代理函或提供与 制造商之间合规 的年度授权、区 域性授权或行业 性授权代理证明。 |
包 号 | 分包 名称 | 销售业 绩要求 | 生产厂房 | 生产及试验设备 | 产品型式试验报 告或检测报告或 鉴定报告 | 备注 |
13 | 大地 测量、测 距仪 器 | 所投同 类产品 累计供 货业绩 不少于 20万元。 | 制造商须要 具有生产投 标产品所需 的生产场地。 | 制造商须要具有 完整的生产和试 验设备,以及产 品、元器件、组 件材料和配套件 的检测能力。 | 提供国家认可第 三方权威检验检 测机构出具的检 验检测报告。(如需要) | 集货商必须提供 制造商出具的针 对本项目的授权 代理函或提供与 制造商之间合规 的年度授权、区 域性授权或行业 性授权代理证明。 |
14 | 线损 测试 仪 | 所投同 类产品 累计供 货业绩 不少于 20万元。 | 制造商须要 具有生产投 标产品所需 的生产场地。 | 制造商须要具有 完整的生产和试 验设备,以及产 品、元器件、组 件材料和配套件 的检测能力。 | 提供国家认可第 三方权威检验检 测机构出具的检 验检测报告。(如需要) | 集货商必须提供 制造商出具的针 对本项目的授权 代理函或提供与 制造商之间合规 的年度授权、区 域性授权或行业 性授权代理证明。 |
15 | 气体 分析 仪 | 所投同 类产品 累计供 货业绩 不少于 20万元。 | 制造商须要 具有生产投 标产品所需 的生产场地。 | 制造商须要具有 完整的生产和试 验设备,以及产 品、元器件、组 件材料和配套件 的检测能力。 | 提供国家认可第 三方权威检验检 测机构出具的检 验检测报告。(如需要) | 集货商必须提供 制造商出具的针 对本项目的授权 代理函或提供与 制造商之间合规 的年度授权、区 域性授权或行业 性授权代理证明。 |
16 | 开关 机械 特性 测试 仪 | 所投同 类产品 累计供 货业绩 不少于 20万元。 | 制造商须要 具有生产投 标产品所需 的生产场地。 | 制造商须要具有 完整的生产和试 验设备,以及产 品、元器件、组 件材料和配套件 的检测能力。 | 提供国家认可第 三方权威检验检 测机构出具的检 验检测报告。(如需要) | 集货商必须提供 制造商出具的针 对本项目的授权 代理函或提供与 制造商之间合规 的年度授权、区 域性授权或行业 性授权代理证明。 |
17 | 型式 试验 设备 | 所投同 类产品 累计供 货业绩 不少于 20万元。 | 制造商须要 具有生产投 标产品所需 的生产场地。 | 制造商须要具有 完整的生产和试 验设备,以及产 品、元器件、组 件材料和配套件 的检测能力。 | 提供国家认可第 三方权威检验检 测机构出具的检 验检测报告。(如需要) | 集货商必须提供 制造商出具的针 对本项目的授权 代理函或提供与 制造商之间合规 的年度授权、区 域性授权或行业 性授权代理证明。 |
包 号 | 分包 名称 | 销售业 绩要求 | 生产厂房 | 生产及试验设备 | 产品型式试验报 告或检测报告或 鉴定报告 | 备注 |
18 | 红外 测温 仪 | 所投同 类产品 累计供 货业绩 不少于 20万元。 | 制造商须要 具有生产投 标产品所需 的生产场地。 | 制造商须要具有 完整的生产和试 验设备,以及产 品、元器件、组 件材料和配套件 的检测能力。 | 提供国家认可第 三方权威检验检 测机构出具的检 验检测报告。(如需要) | 集货商必须提供 制造商出具的针 对本项目的授权 代理函或提供与 制造商之间合规 的年度授权、区 域性授权或行业 性授权代理证明。 |
19 | 继电 保护 测试 仪 | 所投同 类产品 累计供 货业绩 不少于 20万元。 | 制造商须要 具有生产投 标产品所需 的生产场地。 | 制造商须要具有 完整的生产和试 验设备,以及产 品、元器件、组 件材料和配套件 的检测能力。 | 提供国家认可第 三方权威检验检 测机构出具的检 验检测报告。(如需要) | 集货商必须提供 制造商出具的针 对本项目的授权 代理函或提供与 制造商之间合规 的年度授权、区 域性授权或行业 性授权代理证明。 |
20 | 试验 变压 器 | 所投同 类产品 累计供 货业绩 不少于 20万元。 | 制造商须要 具有生产投 标产品所需 的生产场地。 | 制造商须要具有 完整的生产和试 验设备,以及产 品、元器件、组 件材料和配套件 的检测能力。 | 提供国家认可第 三方权威检验检 测机构出具的检 验检测报告。(如需要) | 集货商必须提供 制造商出具的针 对本项目的授权 代理函或提供与 制造商之间合规 的年度授权、区 域性授权或行业 性授权代理证明。 |
21 | 回路 电阻 测试 仪 | 所投同 类产品 累计供 货业绩 不少于 20万元。 | 制造商须要 具有生产投 标产品所需 的生产场地。 | 制造商须要具有 完整的生产和试 验设备,以及产 品、元器件、组 件材料和配套件 的检测能力。 | 提供国家认可第 三方权威检验检 测机构出具的检 验检测报告。(如需要) | 集货商必须提供 制造商出具的针 对本项目的授权 代理函或提供与 制造商之间合规 的年度授权、区 域性授权或行业 性授权代理证明。 |
22 | 金属 检测 仪器 | 所投同 类产品 累计供 货业绩 不少于 20万元。 | 制造商须要 具有生产投 标产品所需 的生产场地。 | 制造商须要具有 完整的生产和试 验设备,以及产 品、元器件、组 件材料和配套件 的检测能力。 | 提供国家认可第 三方权威检验检 测机构出具的检 验检测报告。(如需要) | 集货商必须提供 制造商出具的针 对本项目的授权 代理函或提供与 制造商之间合规 的年度授权、区 域性授权或行业 性授权代理证明。 |
包 号 | 分包 名称 | 销售业 绩要求 | 生产厂房 | 生产及试验设备 | 产品型式试验报 告或检测报告或 鉴定报告 | 备注 |
23 | 有载 分接 开关 测试 仪 | 所投同 类产品 累计供 货业绩 不少于 20万元。 | 制造商须要 具有生产投 标产品所需 的生产场地。 | 制造商须要具有 完整的生产和试 验设备,以及产 品、元器件、组 件材料和配套件 的检测能力。 | 提供国家认可第 三方权威检验检 测机构出具的检 验检测报告。(如需要) | 集货商必须提供 制造商出具的针 对本项目的授权 代理函或提供与 制造商之间合规 的年度授权、区 域性授权或行业 性授权代理证明。 |
24 | 直流 电阻 测试 仪 | 所投同 类产品 累计供 货业绩 不少于 20万元。 | 制造商须要 具有生产投 标产品所需 的生产场地。 | 制造商须要具有 完整的生产和试 验设备,以及产 品、元器件、组 件材料和配套件 的检测能力。 | 提供国家认可第 三方权威检验检 测机构出具的检 验检测报告。(如需要) | 集货商必须提供 制造商出具的针 对本项目的授权 代理函或提供与 制造商之间合规 的年度授权、区 域性授权或行业 性授权代理证明。 |
25 | 识别 仪 | 所投同 类产品 累计供 货业绩 不少于 20万元。 | 制造商须要 具有生产投 标产品所需 的生产场地。 | 制造商须要具有 完整的生产和试 验设备,以及产 品、元器件、组 件材料和配套件 的检测能力。 | 提供国家认可第 三方权威检验检 测机构出具的检 验检测报告。(如需要) | 集货商必须提供 制造商出具的针 对本项目的授权 代理函或提供与 制造商之间合规 的年度授权、区 域性授权或行业 性授权代理证明。 |
26 | 绝缘 电阻 测试 仪 | 所投同 类产品 累计供 货业绩 不少于 20万元。 | 制造商须要 具有生产投 标产品所需 的生产场地。 | 制造商须要具有 完整的生产和试 验设备,以及产 品、元器件、组 件材料和配套件 的检测能力。 | 提供国家认可第 三方权威检验检 测机构出具的检 验检测报告。(如需要) | 集货商必须提供 制造商出具的针 对本项目的授权 代理函或提供与 制造商之间合规 的年度授权、区 域性授权或行业 性授权代理证明。 |
27 | 移动 巡检 终端 | 所投同 类产品 累计供 货业绩 不少于 20万元。 | 制造商须要 具有生产投 标产品所需 的生产场地。 | 制造商须要具有 完整的生产和试 验设备,以及产 品、元器件、组 件材料和配套件 的检测能力。 | 提供国家认可第 三方权威检验检 测机构出具的检 验检测报告。(如需要) | 集货商必须提供 制造商出具的针 对本项目的授权 代理函或提供与 制造商之间合规 的年度授权、区 域性授权或行业 性授权代理证明。 |
包 号 | 分包 名称 | 销售业 绩要求 | 生产厂房 | 生产及试验设备 | 产品型式试验报 告或检测报告或 鉴定报告 | 备注 |
28 | 用电 检查 综合 测试 仪 | 所投同 类产品 累计供 货业绩 不少于 20万元。 | 制造商须要 具有生产投 标产品所需 的生产场地。 | 制造商须要具有 完整的生产和试 验设备,以及产 品、元器件、组 件材料和配套件 的检测能力。 | 提供国家认可第 三方权威检验检 测机构出具的检 验检测报告。(如需要) | 集货商必须提供 制造商出具的针 对本项目的授权 代理函或提供与 制造商之间合规 的年度授权、区 域性授权或行业 性授权代理证明。 |
29 | 相位 伏安 表 | 所投同 类产品 累计供 货业绩 不少于 20万元。 | 制造商须要 具有生产投 标产品所需 的生产场地。 | 制造商须要具有 完整的生产和试 验设备,以及产 品、元器件、组 件材料和配套件 的检测能力。 | 提供国家认可第 三方权威检验检 测机构出具的检 验检测报告。(如需要) | 集货商必须提供 制造商出具的针 对本项目的授权 代理函或提供与 制造商之间合规 的年度授权、区 域性授权或行业 性授权代理证明。 |
30 | 望远 镜 | 所投同 类产品 累计供 货业绩 不少于 20万元。 | 制造商须要 具有生产投 标产品所需 的生产场地。 | 制造商须要具有 完整的生产和试 验设备,以及产 品、元器件、组 件材料和配套件 的检测能力。 | 提供国家认可第 三方权威检验检 测机构出具的检 验检测报告。(如需要) | 集货商必须提供 制造商出具的针 对本项目的授权 代理函或提供与 制造商之间合规 的年度授权、区 域性授权或行业 性授权代理证明。 |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包号 | 分包名称 | 应答主体类型 |
0924S7-2100000-9998 | 低压电器 | 1 | 电池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2100000-9998 | 低压电器 | 2 | 低压小型断路器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2100000-9998 | 低压电器 | 3 | 控制器(箱)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2100000-9998 | 低压电器 | 4 | 继电器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2100000-9998 | 低压电器 | 5 | 应急电源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2100000-9998 | 低压电器 | 6 | 互感器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2100000-9998 | 低压电器 | 7 | 低压配电箱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2100000-9998 | 低压电器 | 8 | 移动电源箱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2100000-9998 | 低压电器 | 9 | 低压熔断器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2100000-9998 | 低压电器 | 10 | 低压熔断器配件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2100000-9998 | 低压电器 | 11 | 其它低压电器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1 | 电力设备标识牌(非金属)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2 | 电力设备标识牌(金属)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3 | 电力安全警示牌(非金属)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4 | 电力安全警示牌(金属)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5 | 灭火装置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6 | 灭火器 | 制造商、集货 商 |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包号 | 分包名称 | 应答主体类型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7 | 灭火器箱 | 制造商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8 | 工具柜 | 制造商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9 | 其它消防器材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10 | 输电线路装置绝缘护罩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11 | 除湿器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12 | 安全警示装置 | 制造商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13 | 引流线 | 制造商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14 | 防坠落装置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15 | 绝缘隔板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16 | 自粘性绝缘包材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17 | 反光膜 | 制造商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18 | 接地线 | 制造商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19 | 搬运车 | 制造商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20 | 线缆连接器 | 制造商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21 | 弹射芯 | 制造商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22 | 工具箱(包) | 制造商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23 | 绝缘台架 | 制造商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24 | 梯子 | 制造商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25 | 绝缘垫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26 | 空心绝缘管 | 制造商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27 | 电缆防撞管 | 制造商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28 | RFID电子标签 | 制造商、代理 商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29 | 电动工具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30 | 手动工具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31 | 绝缘鞋 | 制造商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32 | 防毒面具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33 | 线缆辅助工具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34 | 呼吸器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35 | 防护服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36 | 电源盘 | 制造商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37 | 绳 | 制造商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38 | 遮栏围栏 | 制造商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39 | 绝缘手套 | 制造商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40 | 操作杆 | 制造商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41 | 放电棒 | 制造商 |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包号 | 分包名称 | 应答主体类型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42 | 验电器 | 制造商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43 | 安全带 | 制造商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44 | 登杆器具 | 制造商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45 | 护目镜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46 | 沙袋 | 制造商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47 | 其它工器具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48 | 其它工器具耗材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1700000-9998 | 建筑材料 | 1 | 防火板 | 制造商 |
0924S7-1700000-9998 | 建筑材料 | 2 | 阻火包 | 制造商 |
0924S7-1700000-9998 | 建筑材料 | 3 | 门槛及闭门器 | 制造商 |
0924S7-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件 | 1 | 高压试验仪器及配件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件 | 2 | 电能计量仪器仪表及配件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件 | 3 | SF6气体密度继电器配件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件 | 4 | 规约转换器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件 | 5 | 故障检测定位仪器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件 | 6 | 电气仪器仪表配件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件 | 7 | 核相器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件 | 8 | 温度、湿度测量仪表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件 | 9 | 高压发生器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件 | 10 | 化学、实验室仪器仪表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件 | 11 | 电压监测仪器仪表及配件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件 | 12 | 光学仪器仪表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件 | 13 | 大地测量、测距仪器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件 | 14 | 线损测试仪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件 | 15 | 气体分析仪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件 | 16 | 开关机械特性测试仪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件 | 17 | 型式试验设备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件 | 18 | 红外测温仪 | 制造商、集货 商 |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包号 | 分包名称 | 应答主体类型 |
0924S7-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件 | 19 | 继电保护测试仪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件 | 20 | 试验变压器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件 | 21 | 回路电阻测试仪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件 | 22 | 金属检测仪器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件 | 23 | 有载分接开关测试仪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件 | 24 | 直流电阻测试仪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件 | 25 | 识别仪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件 | 26 | 绝缘电阻测试仪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件 | 27 | 移动巡检终端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件 | 28 | 用电检查综合测试仪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件 | 29 | 相位伏安表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件 | 30 | 望远镜 | 制造商、集货 商 |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包号 | 分包名称 | 预估金额(含税,万元) | 条目数 | 是否有 产业需 求 |
0924S7- 2100000-9998 | 低压电器 | 1 | 电池 | 1614.884400 | 55 | 是 |
0924S7- 2100000-9998 | 低压电器 | 2 | 低压小型断路器 | 1506.645200 | 248 | 是 |
0924S7- 2100000-9998 | 低压电器 | 3 | 控制器(箱) | 1353.485000 | 55 | 是 |
0924S7- 2100000-9998 | 低压电器 | 4 | 继电器 | 709.556100 | 174 | 否 |
0924S7- 2100000-9998 | 低压电器 | 5 | 应急电源 | 628.842000 | 50 | 是 |
0924S7- 2100000-9998 | 低压电器 | 6 | 互感器 | 520.141500 | 17 | 否 |
0924S7- 2100000-9998 | 低压电器 | 7 | 低压配电箱 | 506.705500 | 27 | 是 |
0924S7- 2100000-9998 | 低压电器 | 8 | 移动电源箱 | 372.963100 | 14 | 是 |
0924S7- 2100000-9998 | 低压电器 | 9 | 低压熔断器 | 350.036200 | 15 | 否 |
0924S7- 2100000-9998 | 低压电器 | 10 | 低压熔断器配件 | 300.087800 | 23 | 否 |
0924S7- 2100000-9998 | 低压电器 | 11 | 其它低压电器 | 153.021800 | 24 | 否 |
0924S7- 2200000-9998 | 工器具 | 1 | 电力设备标识牌(非金属) | 1199.135400 | 182 | 否 |
0924S7- 2200000-9998 | 工器具 | 2 | 电力设备标识牌(金属) | 1199.111400 | 119 | 否 |
0924S7- 2200000-9998 | 工器具 | 3 | 电力安全警示牌(非金属) | 1197.793500 | 160 | 否 |
0924S7- 2200000-9998 | 工器具 | 4 | 电力安全警示牌(金属) | 1196.684000 | 110 | 否 |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包号 | 分包名称 | 预估金额(含税,万元) | 条目数 | 是否有 产业需 求 |
0924S7- 2200000-9998 | 工器具 | 5 | 灭火装置 | 1208.779900 | 47 | 否 |
0924S7- 2200000-9998 | 工器具 | 6 | 灭火器 | 901.856600 | 36 | 是 |
0924S7- 2200000-9998 | 工器具 | 7 | 灭火器箱 | 220.060300 | 5 | 是 |
0924S7- 2200000-9998 | 工器具 | 8 | 工具柜 | 819.122700 | 43 | 是 |
0924S7- 2200000-9998 | 工器具 | 9 | 其它消防器材 | 120.047400 | 10 | 是 |
0924S7- 2200000-9998 | 工器具 | 10 | 输电线路装置绝 缘护罩 | 702.668500 | 83 | 否 |
0924S7- 2200000-9998 | 工器具 | 11 | 除湿器 | 679.123800 | 27 | 否 |
0924S7- 2200000-9998 | 工器具 | 12 | 安全警示装置 | 650.255000 | 14 | 否 |
0924S7- 2200000-9998 | 工器具 | 13 | 引流线 | 550.867000 | 5 | 否 |
0924S7- 2200000-9998 | 工器具 | 14 | 防坠落装置 | 410.166600 | 15 | 是 |
0924S7- 2200000-9998 | 工器具 | 15 | 绝缘隔板 | 400.873900 | 29 | 否 |
0924S7- 2200000-9998 | 工器具 | 16 | 自粘性绝缘包材 | 400.474800 | 20 | 否 |
0924S7- 2200000-9998 | 工器具 | 17 | 反光膜 | 350.098900 | 8 | 否 |
0924S7- 2200000-9998 | 工器具 | 18 | 接地线 | 302.663200 | 33 | 否 |
0924S7- 2200000-9998 | 工器具 | 19 | 搬运车 | 301.295300 | 6 | 否 |
0924S7- 2200000-9998 | 工器具 | 20 | 线缆连接器 | 300.161400 | 6 | 否 |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包号 | 分包名称 | 预估金额(含税,万元) | 条目数 | 是否有 产业需 求 |
0924S7- 2200000-9998 | 工器具 | 21 | 弹射芯 | 300.002400 | 3 | 否 |
0924S7- 2200000-9998 | 工器具 | 22 | 工具箱(包) | 214.844800 | 29 | 是 |
0924S7- 2200000-9998 | 工器具 | 23 | 绝缘台架 | 207.437400 | 27 | 否 |
0924S7- 2200000-9998 | 工器具 | 24 | 梯子 | 202.922900 | 29 | 否 |
0924S7- 2200000-9998 | 工器具 | 25 | 绝缘垫 | 201.389900 | 26 | 是 |
0924S7- 2200000-9998 | 工器具 | 26 | 空心绝缘管 | 200.256000 | 12 | 是 |
0924S7- 2200000-9998 | 工器具 | 27 | 电缆防撞管 | 200.062400 | 4 | 是 |
0924S7- 2200000-9998 | 工器具 | 28 | RFID电子标签 | 200.056300 | 19 | 否 |
0924S7- 2200000-9998 | 工器具 | 29 | 电动工具 | 181.268100 | 20 | 是 |
0924S7- 2200000-9998 | 工器具 | 30 | 手动工具 | 168.384300 | 46 | 是 |
0924S7- 2200000-9998 | 工器具 | 31 | 绝缘鞋 | 161.177200 | 39 | 是 |
0924S7- 2200000-9998 | 工器具 | 32 | 防毒面具 | 150.986600 | 19 | 是 |
0924S7- 2200000-9998 | 工器具 | 33 | 线缆辅助工具 | 146.846900 | 14 | 否 |
0924S7- 2200000-9998 | 工器具 | 34 | 呼吸器 | 126.941800 | 10 | 是 |
0924S7- 2200000-9998 | 工器具 | 35 | 防护服 | 124.452300 | 30 | 是 |
0924S7- 2200000-9998 | 工器具 | 36 | 电源盘 | 122.297300 | 17 | 是 |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包号 | 分包名称 | 预估金额(含税,万元) | 条目数 | 是否有 产业需 求 |
0924S7- 2200000-9998 | 工器具 | 37 | 绳 | 121.964200 | 17 | 否 |
0924S7- 2200000-9998 | 工器具 | 38 | 遮栏围栏 | 121.436800 | 41 | 否 |
0924S7- 2200000-9998 | 工器具 | 39 | 绝缘手套 | 121.262000 | 26 | 是 |
0924S7- 2200000-9998 | 工器具 | 40 | 操作杆 | 102.104100 | 25 | 是 |
0924S7- 2200000-9998 | 工器具 | 41 | 放电棒 | 100.765800 | 15 | 是 |
0924S7- 2200000-9998 | 工器具 | 42 | 验电器 | 100.558900 | 19 | 是 |
0924S7- 2200000-9998 | 工器具 | 43 | 安全带 | 100.473800 | 6 | 是 |
0924S7- 2200000-9998 | 工器具 | 44 | 登杆器具 | 100.109400 | 10 | 是 |
0924S7- 2200000-9998 | 工器具 | 45 | 护目镜 | 100.029300 | 5 | 是 |
0924S7- 2200000-9998 | 工器具 | 46 | 沙袋 | 100.005600 | 3 | 否 |
0924S7- 2200000-9998 | 工器具 | 47 | 其它工器具 | 811.349700 | 80 | 否 |
0924S7- 2200000-9998 | 工器具 | 48 | 其它工器具耗材 | 100.343300 | 17 | 否 |
0924S7- 1700000-9998 | 建筑材料 | 1 | 防火板 | 800.075600 | 5 | 否 |
0924S7- 1700000-9998 | 建筑材料 | 2 | 阻火包 | 800.006500 | 4 | 否 |
0924S7- 1700000-9998 | 建筑材料 | 3 | 门槛及闭门器 | 200.849000 | 5 | 否 |
0924S7- 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 件 | 1 | 高压试验仪器及 配件 | 1630.906800 | 57 | 是 |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包号 | 分包名称 | 预估金额(含税,万元) | 条目数 | 是否有 产业需 求 |
0924S7- 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 件 | 2 | 电能计量仪器仪 表及配件 | 1537.142700 | 34 | 否 |
0924S7- 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 件 | 3 | SF6气体密度继电 器配件 | 1533.043200 | 32 | 否 |
0924S7- 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 件 | 4 | 规约转换器 | 892.620000 | 18 | 否 |
0924S7- 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 件 | 5 | 故障检测定位仪 器 | 628.672500 | 15 | 否 |
0924S7- 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 件 | 6 | 电气仪器仪表配 件 | 619.497800 | 62 | 否 |
0924S7- 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 件 | 7 | 核相器 | 538.842000 | 33 | 是 |
0924S7- 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 件 | 8 | 温度、湿度测量 仪表 | 406.188900 | 22 | 是 |
0924S7- 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 件 | 9 | 高压发生器 | 383.213500 | 19 | 否 |
0924S7- 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 件 | 10 | 化学、实验室仪 器仪表 | 309.297300 | 22 | 否 |
0924S7- 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 件 | 11 | 电压监测仪器仪 表及配件 | 269.931000 | 12 | 否 |
0924S7- 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 件 | 12 | 光学仪器仪表 | 229.451500 | 13 | 否 |
0924S7- 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 件 | 13 | 大地测量、测距 仪器 | 224.611800 | 24 | 是 |
0924S7- 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 件 | 14 | 线损测试仪 | 211.397600 | 6 | 否 |
0924S7- 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 件 | 15 | 气体分析仪 | 205.837200 | 29 | 否 |
0924S7- 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 件 | 16 | 开关机械特性测 试仪 | 166.193900 | 4 | 是 |
0924S7- 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 件 | 17 | 型式试验设备 | 164.571400 | 13 | 否 |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包号 | 分包名称 | 预估金额(含税,万元) | 条目数 | 是否有 产业需 求 |
0924S7- 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 件 | 18 | 红外测温仪 | 162.589000 | 9 | 是 |
0924S7- 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 件 | 19 | 继电保护测试仪 | 159.697600 | 5 | 是 |
0924S7- 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 件 | 20 | 试验变压器 | 155.280000 | 6 | 否 |
0924S7- 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 件 | 21 | 回路电阻测试仪 | 120.761900 | 11 | 否 |
0924S7- 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 件 | 22 | 金属检测仪器 | 118.576200 | 7 | 是 |
0924S7- 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 件 | 23 | 有载分接开关测 试仪 | 117.042500 | 6 | 是 |
0924S7- 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 件 | 24 | 直流电阻测试仪 | 112.892000 | 8 | 是 |
0924S7- 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 件 | 25 | 识别仪 | 112.653900 | 8 | 否 |
0924S7- 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 件 | 26 | 绝缘电阻测试仪 | 108.551600 | 11 | 是 |
0924S7- 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 件 | 27 | 移动巡检终端 | 107.672500 | 10 | 否 |
0924S7- 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 件 | 28 | 用电检查综合测 试仪 | 103.227500 | 4 | 否 |
0924S7- 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 件 | 29 | 相位伏安表 | 103.189500 | 6 | 否 |
0924S7- 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 件 | 30 | 望远镜 | 103.146200 | 8 | 是 |
合计: | 39354.968300 | 2796 |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交货地点 | 自买方发出《送货 通知单》后要求的 交货期(工作日) |
文件名称 | 编制维度 | 文件生成要求 | 文件上传要求 |
1、技术应答文件 | 按包编制(根据文 件上传路径要求上 传对应的文件内容(如有)) | 电子版(PDF格式),上 海电力投标文件编制工 具生成 | 上传至“上海招标采 购存储服务平台” |
2、商务应答文件 | 按批次编制(封面 注明所投分标名称 及包号) | 电子版(PDF格式),上 海电力投标文件编制工 具生成 | |
3、竞争性谈判采购 保证金提交函及附件 | 按批次提交,保证 金提交函标清楚标 包信息 | 电子版(PDF格式),上 海电力投标文件编制工 具生成 | |
4、分项应答附件 | 按包编制 | 电子版(PDF格式),上 海电力投标文件编制工 具生成 | |
5、响应样品及包装 图片 | 按包编制(响应品 牌型号与参考品牌 型号一致无需上传) | 电子版(JPG格式),图 片文件名以分项应答附 件中的“采购申请号+样 品图片”及“采购申请 号+包装信息图片”来命 名;一条商品至少提供2 张图片(第1张图为包装 信息图片,第2张图片为 样品图片);图片文件 大小要求:大于等于100 KB,小于等于1024KB;图片像素要求:大于等 于800px*800px,小于等 于1200px*1200px,分辨 率最好达到72dpi,图片 | 以压缩包的形式上传 至上海招标采购存储 服务平台 |
文件名称 | 编制维度 | 文件生成要求 | 文件上传要求 |
为正方形图片,支持jpg /png/gif格式。 | |||
6、公司信息表 | 按包编制 | 在上海电力投标文件编 制工具中填写 | 上传至“上海招标采 购存储服务平台” |
7、报价文件 | 按包编制 | 电子版,新一代电子商 务平台离线投标工具生 成 | 上传至采购人招投标 交易平台信息系统(E CP2.0) |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包号 | 分包名称 | 应答主体类型 |
0924S7-2100000-9998 | 低压电器 | 1 | 电池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2100000-9998 | 低压电器 | 2 | 低压小型断路器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2100000-9998 | 低压电器 | 3 | 控制器(箱)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2100000-9998 | 低压电器 | 4 | 继电器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2100000-9998 | 低压电器 | 5 | 应急电源 | 制造商、集货 商 |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包号 | 分包名称 | 应答主体类型 |
0924S7-2100000-9998 | 低压电器 | 6 | 互感器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2100000-9998 | 低压电器 | 7 | 低压配电箱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2100000-9998 | 低压电器 | 8 | 移动电源箱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2100000-9998 | 低压电器 | 9 | 低压熔断器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2100000-9998 | 低压电器 | 10 | 低压熔断器配件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2100000-9998 | 低压电器 | 11 | 其它低压电器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1 | 电力设备标识牌(非金属)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2 | 电力设备标识牌(金属)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3 | 电力安全警示牌(非金属)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4 | 电力安全警示牌(金属)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5 | 灭火装置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6 | 灭火器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7 | 灭火器箱 | 制造商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8 | 工具柜 | 制造商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9 | 其它消防器材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10 | 输电线路装置绝缘护罩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11 | 除湿器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12 | 安全警示装置 | 制造商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13 | 引流线 | 制造商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14 | 防坠落装置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15 | 绝缘隔板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16 | 自粘性绝缘包材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17 | 反光膜 | 制造商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18 | 接地线 | 制造商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19 | 搬运车 | 制造商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20 | 线缆连接器 | 制造商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21 | 弹射芯 | 制造商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22 | 工具箱(包) | 制造商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23 | 绝缘台架 | 制造商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24 | 梯子 | 制造商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25 | 绝缘垫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26 | 空心绝缘管 | 制造商 |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包号 | 分包名称 | 应答主体类型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27 | 电缆防撞管 | 制造商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28 | RFID电子标签 | 制造商、代理 商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29 | 电动工具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30 | 手动工具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31 | 绝缘鞋 | 制造商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32 | 防毒面具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33 | 线缆辅助工具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34 | 呼吸器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35 | 防护服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36 | 电源盘 | 制造商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37 | 绳 | 制造商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38 | 遮栏围栏 | 制造商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39 | 绝缘手套 | 制造商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40 | 操作杆 | 制造商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41 | 放电棒 | 制造商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42 | 验电器 | 制造商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43 | 安全带 | 制造商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44 | 登杆器具 | 制造商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45 | 护目镜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46 | 沙袋 | 制造商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47 | 其它工器具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48 | 其它工器具耗材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1700000-9998 | 建筑材料 | 1 | 防火板 | 制造商 |
0924S7-1700000-9998 | 建筑材料 | 2 | 阻火包 | 制造商 |
0924S7-1700000-9998 | 建筑材料 | 3 | 门槛及闭门器 | 制造商 |
0924S7-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件 | 1 | 高压试验仪器及配件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件 | 2 | 电能计量仪器仪表及配件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件 | 3 | SF6气体密度继电器配件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件 | 4 | 规约转换器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件 | 5 | 故障检测定位仪器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件 | 6 | 电气仪器仪表配件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件 | 7 | 核相器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件 | 8 | 温度、湿度测量仪表 | 制造商、集货 商 |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包号 | 分包名称 | 应答主体类型 |
0924S7-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件 | 9 | 高压发生器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件 | 10 | 化学、实验室仪器仪表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件 | 11 | 电压监测仪器仪表及配件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件 | 12 | 光学仪器仪表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件 | 13 | 大地测量、测距仪器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件 | 14 | 线损测试仪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件 | 15 | 气体分析仪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件 | 16 | 开关机械特性测试仪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件 | 17 | 型式试验设备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件 | 18 | 红外测温仪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件 | 19 | 继电保护测试仪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件 | 20 | 试验变压器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件 | 21 | 回路电阻测试仪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件 | 22 | 金属检测仪器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件 | 23 | 有载分接开关测试仪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件 | 24 | 直流电阻测试仪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件 | 25 | 识别仪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件 | 26 | 绝缘电阻测试仪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件 | 27 | 移动巡检终端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件 | 28 | 用电检查综合测试仪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件 | 29 | 相位伏安表 | 制造商、集货 商 |
0924S7-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件 | 30 | 望远镜 | 制造商、集货 商 |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包 号 | 分包名称 | 授标原则 |
0924S7-2100000-9998 | 低压电器 | 1 | 电池 | 授标原则一(五家入围) |
0924S7-2100000-9998 | 低压电器 | 2 | 低压小型断路器 | 授标原则一(五家入围) |
0924S7-2100000-9998 | 低压电器 | 3 | 控制器(箱) | 授标原则一(五家入围) |
0924S7-2100000-9998 | 低压电器 | 4 | 继电器 | 授标原则一(五家入围) |
0924S7-2100000-9998 | 低压电器 | 5 | 应急电源 | 授标原则一(五家入围) |
0924S7-2100000-9998 | 低压电器 | 6 | 互感器 | 授标原则二(三家入围) |
0924S7-2100000-9998 | 低压电器 | 7 | 低压配电箱 | 授标原则二(三家入围) |
0924S7-2100000-9998 | 低压电器 | 8 | 移动电源箱 | 授标原则二(三家入围) |
0924S7-2100000-9998 | 低压电器 | 9 | 低压熔断器 | 授标原则二(三家入围) |
0924S7-2100000-9998 | 低压电器 | 10 | 低压熔断器配件 | 授标原则二(三家入围) |
0924S7-2100000-9998 | 低压电器 | 11 | 其它低压电器 | 授标原则二(三家入围)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1 | 电力设备标识牌(非 金属) | 授标原则一(五家入围)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2 | 电力设备标识牌(金 属) | 授标原则一(五家入围)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3 | 电力安全警示牌(非 金属) | 授标原则一(五家入围)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4 | 电力安全警示牌(金 属) | 授标原则一(五家入围)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5 | 灭火装置 | 授标原则一(五家入围)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6 | 灭火器 | 授标原则一(五家入围)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7 | 灭火器箱 | 授标原则二(三家入围)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8 | 工具柜 | 授标原则一(五家入围)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9 | 其它消防器材 | 授标原则二(三家入围)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10 | 输电线路装置绝缘护 罩 | 授标原则一(五家入围)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11 | 除湿器 | 授标原则一(五家入围)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12 | 安全警示装置 | 授标原则一(五家入围)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13 | 引流线 | 授标原则二(三家入围)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14 | 防坠落装置 | 授标原则二(三家入围) |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包 号 | 分包名称 | 授标原则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15 | 绝缘隔板 | 授标原则二(三家入围)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16 | 自粘性绝缘包材 | 授标原则二(三家入围)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17 | 反光膜 | 授标原则二(三家入围)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18 | 接地线 | 授标原则二(三家入围)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19 | 搬运车 | 授标原则二(三家入围)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20 | 线缆连接器 | 授标原则二(三家入围)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21 | 弹射芯 | 授标原则二(三家入围)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22 | 工具箱(包) | 授标原则二(三家入围)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23 | 绝缘台架 | 授标原则二(三家入围)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24 | 梯子 | 授标原则二(三家入围)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25 | 绝缘垫 | 授标原则二(三家入围)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26 | 空心绝缘管 | 授标原则二(三家入围)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27 | 电缆防撞管 | 授标原则二(三家入围)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28 | RFID电子标签 | 授标原则三(一家成交)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29 | 电动工具 | 授标原则二(三家入围)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30 | 手动工具 | 授标原则二(三家入围)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31 | 绝缘鞋 | 授标原则二(三家入围)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32 | 防毒面具 | 授标原则二(三家入围)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33 | 线缆辅助工具 | 授标原则二(三家入围)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34 | 呼吸器 | 授标原则二(三家入围)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35 | 防护服 | 授标原则二(三家入围)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36 | 电源盘 | 授标原则二(三家入围)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37 | 绳 | 授标原则二(三家入围)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38 | 遮栏围栏 | 授标原则二(三家入围)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39 | 绝缘手套 | 授标原则二(三家入围) |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包 号 | 分包名称 | 授标原则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40 | 操作杆 | 授标原则二(三家入围)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41 | 放电棒 | 授标原则二(三家入围)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42 | 验电器 | 授标原则二(三家入围)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43 | 安全带 | 授标原则二(三家入围)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44 | 登杆器具 | 授标原则二(三家入围)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45 | 护目镜 | 授标原则二(三家入围)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46 | 沙袋 | 授标原则二(三家入围)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47 | 其它工器具 | 授标原则一(五家入围) |
0924S7-2200000-9998 | 工器具 | 48 | 其它工器具耗材 | 授标原则二(三家入围) |
0924S7-1700000-9998 | 建筑材料 | 1 | 防火板 | 授标原则一(五家入围) |
0924S7-1700000-9998 | 建筑材料 | 2 | 阻火包 | 授标原则一(五家入围) |
0924S7-1700000-9998 | 建筑材料 | 3 | 门槛及闭门器 | 授标原则二(三家入围) |
0924S7-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件 | 1 | 高压试验仪器及配件 | 授标原则一(五家入围) |
0924S7-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件 | 2 | 电能计量仪器仪表及 配件 | 授标原则一(五家入围) |
0924S7-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件 | 3 | SF6气体密度继电器配 件 | 授标原则一(五家入围) |
0924S7-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件 | 4 | 规约转换器 | 授标原则一(五家入围) |
0924S7-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件 | 5 | 故障检测定位仪器 | 授标原则二(三家入围) |
0924S7-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件 | 6 | 电气仪器仪表配件 | 授标原则二(三家入围) |
0924S7-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件 | 7 | 核相器 | 授标原则二(三家入围) |
0924S7-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件 | 8 | 温度、湿度测量仪表 | 授标原则二(三家入围) |
0924S7-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件 | 9 | 高压发生器 | 授标原则二(三家入围) |
0924S7-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件 | 10 | 化学、实验室仪器仪 表 | 授标原则二(三家入围) |
0924S7-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件 | 11 | 电压监测仪器仪表及 配件 | 授标原则二(三家入围) |
0924S7-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件 | 12 | 光学仪器仪表 | 授标原则二(三家入围) |
0924S7-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件 | 13 | 大地测量、测距仪器 | 授标原则二(三家入围) |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包 号 | 分包名称 | 授标原则 |
0924S7-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件 | 14 | 线损测试仪 | 授标原则二(三家入围) |
0924S7-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件 | 15 | 气体分析仪 | 授标原则二(三家入围) |
0924S7-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件 | 16 | 开关机械特性测试仪 | 授标原则二(三家入围) |
0924S7-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件 | 17 | 型式试验设备 | 授标原则二(三家入围) |
0924S7-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件 | 18 | 红外测温仪 | 授标原则二(三家入围) |
0924S7-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件 | 19 | 继电保护测试仪 | 授标原则二(三家入围) |
0924S7-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件 | 20 | 试验变压器 | 授标原则二(三家入围) |
0924S7-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件 | 21 | 回路电阻测试仪 | 授标原则二(三家入围) |
0924S7-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件 | 22 | 金属检测仪器 | 授标原则二(三家入围) |
0924S7-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件 | 23 | 有载分接开关测试仪 | 授标原则二(三家入围) |
0924S7-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件 | 24 | 直流电阻测试仪 | 授标原则二(三家入围) |
0924S7-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件 | 25 | 识别仪 | 授标原则二(三家入围) |
0924S7-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件 | 26 | 绝缘电阻测试仪 | 授标原则二(三家入围) |
0924S7-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件 | 27 | 移动巡检终端 | 授标原则二(三家入围) |
0924S7-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件 | 28 | 用电检查综合测试仪 | 授标原则二(三家入围) |
0924S7-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件 | 29 | 相位伏安表 | 授标原则二(三家入围) |
0924S7-1300000-9998 | 仪器仪表及配件 | 30 | 望远镜 | 授标原则二(三家入围) |
序 号 | 物料 编码 | 物料大 类 | 物料中类 | 物料小类 | 物料描述 |
1 | 50005 9479 | 低压电 器 | 低压电器 | 低压开关 | 低压开关,断路器,100A, 四相 |
2 | 50010 1527 | 低压电 器 | 低压电器 | 低压开关 | 低压开关,组合开关,125 A,三相 |
3 | 50011 3193 | 低压电 器 | 低压电器 | 低压熔断器 | 低压熔断器,100A,NT00 |
4 | 50002 2269 | 低压电 器 | 低压电器 | 低压熔断器 | 低压熔断器,100A,瓷插 |
5 | 50013 1062 | 低压电 器 | 低压电器 | 低压熔断器 | 低压熔断器,200A,NDR |
6 | 50013 1070 | 低压电 器 | 低压电器 | 低压熔断器 | 低压熔断器,300A,NDR |
7 | 50013 1064 | 低压电 器 | 低压电器 | 低压熔断器 | 低压熔断器,400A,NDR |
8 | 50008 2409 | 低压电 器 | 低压电器 | 低压熔断器 | 低压熔断器,63A,RL8B |
9 | 50001 0604 | 辅助设 备设施 | 电力设施安全防护防 盗、消防系统 | 防鸟设备 | 防鸟设备 |
10 | 50013 2223 | 辅助设 备设施 | 辅助设施 | 电缆管道气封袋 | 电缆管道气封袋,140-190 |
11 | 50013 2227 | 辅助设 备设施 | 辅助设施 | 电缆管道气封袋 | 电缆管道气封袋,200-300 |
12 | 50002 3099 | 工器具 | 登高、安全工具(带电 作业) | 分流线 | 分流线 |
13 | 50005 6818 | 工器具 | 登高、安全工具(带电 作业) | 绝缘护罩 | 绝缘护罩,避雷器绝缘护 罩 |
14 | 50013 1078 | 工器具 | 登高、安全工具(带电 作业) | 绝缘护罩 | 绝缘护罩,变压器低压接 线桩绝缘罩 |
15 | 50005 6048 | 工器具 | 登高、安全工具(带电 作业) | 绝缘护罩 | 绝缘护罩,并沟线夹绝缘 罩 |
16 | 50005 8007 | 工器具 | 登高、安全工具(带电 作业) | 绝缘护罩 | 绝缘护罩,高压熔断器绝 缘护罩 |
17 | 50002 9270 | 工器具 | 登高、安全工具(带电 作业) | 绝缘护罩 | 绝缘护罩,横担遮蔽罩 |
18 | 50011 2257 | 工器具 | 登高、安全工具(带电 作业) | 绝缘护罩 | 绝缘护罩,接地线夹绝缘 护罩 |
19 | 50002 3000 | 工器具 | 登高、安全工具(带电 作业) | 绝缘护罩 | 绝缘护罩,耐张串护罩 |
20 | 50002 2997 | 工器具 | 登高、安全工具(带电 作业) | 绝缘护罩 | 绝缘护罩,耐张线夹护罩 |
21 | 50006 7920 | 工器具 | 登高、安全工具(带电 作业) | 绝缘护罩 | 绝缘护罩,熔丝箱出线绝 缘护罩 |
22 | 50013 1097 | 工器具 | 登高、安全工具(带电 作业) | 绝缘护罩 | 绝缘护罩,楔形弹力线夹 绝缘罩 |
23 | 50006 6385 | 工器具 | 登高、安全工具(带电 作业) | 绝缘护罩 | 绝缘护罩,悬式绝缘子护 罩 |
24 | 50002 3037 | 工器具 | 登高、安全工具(带电 作业) | 绝缘罩 | 绝缘罩,AC10kV,软质 |
序 号 | 物料 编码 | 物料大 类 | 物料中类 | 物料小类 | 物料描述 |
25 | 50002 3039 | 工器具 | 登高、安全工具(带电 作业) | 绝缘罩 | 绝缘罩,AC110kV,软质 |
26 | 50002 3118 | 工器具 | 登高、安全工具(带电 作业) | 屏蔽连接头 | 屏蔽连接头 |
27 | 50002 2992 | 工器具 | 登高、安全工具(带电 作业) | 熔丝引流线 | 熔丝引流线 |
28 | 50002 3085 | 工器具 | 登高、安全工具(带电 作业) | 验电器 | 验电器,AC10kV,GSY-10KV |
29 | 50002 9287 | 工器具 | 登高、安全工具(带电 作业) | 验电器 | 验电器,AC110kV,GSY-110KV |
30 | 50009 9788 | 工器具 | 登高、安全工具(带电 作业) | 验电器 | 验电器,AC220kV,GDY-220KV |
31 | 50002 9278 | 工器具 | 登高、安全工具(带电 作业) | 验电器 | 验电器,AC220kV,GSY-220kV |
32 | 50002 3092 | 工器具 | 登高、安全工具(带电 作业) | 验电器 | 验电器,AC35kV,GHY-35KV |
33 | 50002 3093 | 工器具 | 登高、安全工具(带电 作业) | 验电器 | 验电器,AC35kV,GSY-35KV |
34 | 50009 0629 | 工器具 | 登高、安全工具(带电 作业) | 验电器 | 验电器,AC380V,GSSB-400V |
35 | 50009 6090 | 工器具 | 登高、安全工具(带电 作业) | 验电器 | 验电器,AC380V,SG-35BZ |
36 | 50005 6888 | 工器具 | 登高、安全工具(带电 作业) | 验电器 | 验电器,AC66kV,GSY-35KV |
37 | 50002 2990 | 工器具 | 登高、安全工具(带电 作业) | 引流线 | 引流线 |
38 | 50002 3070 | 工器具 | 登高、安全工具(带电 作业) | 防电弧服 | 防电弧服 |
39 | 50002 3069 | 工器具 | 登高、安全工具(带电 作业) | 防静电服 | 防静电服 |
40 | 50014 1233 | 工器具 | 登高、安全工具(带电 作业) | 计量低压新型作 业防护手套 | 计量低压新型作业防护 手套 |
41 | 50006 1980 | 工器具 | 登高、安全工具(带电 作业) | 绝缘垫 | 绝缘垫,10kV,800×1000 |
42 | 50005 6113 | 工器具 | 登高、安全工具(带电 作业) | 绝缘垫 | 绝缘垫,10kV,850×815×6 |
43 | 50009 1492 | 工器具 | 登高、安全工具(带电 作业) | 绝缘垫 | 绝缘垫,10kV,850×850×6 |
44 | 50002 3059 | 工器具 | 登高、安全工具(带电 作业) | 绝缘垫 | 绝缘垫,10kV,φ14 |
45 | 50002 3058 | 工器具 | 登高、安全工具(带电 作业) | 绝缘垫 | 绝缘垫,15kV,φ14 |
46 | 50002 3057 | 工器具 | 登高、安全工具(带电 作业) | 绝缘垫 | 绝缘垫,20kV,1000×200×20 |
47 | 50005 6850 | 工器具 | 登高、安全工具(带电 作业) | 绝缘垫 | 绝缘垫,20kV,800×1000 |
48 | 50009 0657 | 工器具 | 登高、安全工具(带电 作业) | 绝缘垫 | 绝缘垫,35kV,2700×100 0×10 |
49 | 50009 0635 | 工器具 | 登高、安全工具(带电 作业) | 绝缘垫 | 绝缘垫,35kV,φ14 |
序 号 | 物料 编码 | 物料大 类 | 物料中类 | 物料小类 | 物料描述 |
50 | 50002 3080 | 工器具 | 登高、安全工具(带电 作业) | 绝缘服 | 绝缘服 |
51 | 50002 3033 | 工器具 | 登高、安全工具(带电 作业) | 绝缘隔板 | 绝缘隔板 |
52 | 50007 3347 | 工器具 | 登高、安全工具(带电 作业) | 绝缘肩套 | 绝缘肩套,20kV |
53 | 50006 6454 | 工器具 | 登高、安全工具(带电 作业) | 绝缘手套 | 绝缘手套,10kV |
54 | 50006 2819 | 工器具 | 登高、安全工具(带电 作业) | 绝缘手套 | 绝缘手套,12kV |
55 | 50012 4679 | 工器具 | 登高、安全工具(带电 作业) | 绝缘手套 | 绝缘手套,20kV |
56 | 50002 3053 | 工器具 | 登高、安全工具(带电 作业) | 绝缘手套 | 绝缘手套,35kV |
57 | 50012 2265 | 工器具 | 登高、安全工具(带电 作业) | 绝缘手套 | 绝缘手套,36V |
58 | 50005 6817 | 工器具 | 登高、安全工具(带电 作业) | 绝缘手套 | 绝缘手套,400V |
59 | 50016 3834 | 工器具 | 登高、安全工具(带电 作业) | 绝缘手套护套 | 绝缘手套护套 |
60 | 50012 6140 | 工器具 | 登高、安全工具(带电 作业) | 绝缘鞋 | 绝缘鞋 |
61 | 50002 3108 | 工器具 | 登高、安全工具(带电 作业) | 屏蔽服全套 | 屏蔽服全套 |
62 | 50002 3116 | 工器具 | 登高、安全工具(带电 作业) | 屏蔽手套 | 屏蔽手套 |
63 | 50011 7542 | 工器具 | 登高、安全工具(带电 作业) | 阻燃内衣 | 阻燃内衣 |
64 | 50016 3797 | 工器具 | 电力安全工器具(不带 电作业) | SF6防护服 | SF6防护服 |
65 | 50006 5098 | 工器具 | 工器具耗材 | 反光膜 | 反光膜 |
66 | 50002 4497 | 劳保类 用品 | 劳保用品 | 春秋标志工作服 | 春秋标志工作服,通用, 均码 |
67 | 50002 4510 | 劳保类 用品 | 劳保用品 | 冬季标志工作服 | 冬季标志工作服,通用, 均码 |
68 | 50002 4543 | 劳保类 用品 | 劳保用品 | 防潮垫 | 防潮垫 |
69 | 50002 4546 | 劳保类 用品 | 劳保用品 | 防护面罩 | 防护面罩 |
70 | 50016 3844 | 劳保类 用品 | 劳保用品 | 防静电手腕带 | 防静电手腕带 |
71 | 50009 2138 | 劳保类 用品 | 劳保用品 | 防雨工作服 | 防雨工作服,男,L |
72 | 50002 4381 | 劳保类 用品 | 劳保用品 | 防雨工作服 | 防雨工作服,男,均码 |
73 | 50002 4528 | 劳保类 用品 | 劳保用品 | 工作鞋 | 工作鞋,登杆 |
74 | 50006 4735 | 劳保类 用品 | 劳保用品 | 工作鞋 | 工作鞋,绝缘 |
序 号 | 物料 编码 | 物料大 类 | 物料中类 | 物料小类 | 物料描述 |
75 | 50014 2908 | 劳保类 用品 | 劳保用品 | 劳保手套 | 劳保手套,尼龙 |
76 | 50014 2903 | 劳保类 用品 | 劳保用品 | 劳保手套 | 劳保手套,皮 |
77 | 50014 2911 | 劳保类 用品 | 劳保用品 | 劳保手套 | 劳保手套,乳胶 |
78 | 50014 2907 | 劳保类 用品 | 劳保用品 | 劳保手套 | 劳保手套,线 |
79 | 50002 4489 | 劳保类 用品 | 劳保用品 | 夏季标志工作服 | 夏季标志工作服,通用, 均码 |
80 | 50014 0559 | 物资配 件 | 辅助设备设施配件 | 图像监视系统配 件 | 图像监视系统配件,报警 器 |
81 | 50014 0714 | 物资配 件 | 通信设备配件 | 光纤通信设备配 件 | 光纤通信设备配件,2M业 务接口盘 |
82 | 50014 0679 | 物资配 件 | 通信设备配件 | 光纤通信设备配 件 | 光纤通信设备配件,电源 模块 |
83 | 50014 0643 | 物资配 件 | 通信设备配件 | 光纤通信设备配 件 | 光纤通信设备配件,光交 叉盘 |
84 | 50014 0694 | 物资配 件 | 通信设备配件 | 光纤通信设备配 件 | 光纤通信设备配件,光接 口模块 |
85 | 50014 0592 | 物资配 件 | 通信设备配件 | 光纤通信设备配 件 | 光纤通信设备配件,光接 口盘 |
86 | 50014 0686 | 物资配 件 | 通信设备配件 | 光纤通信设备配 件 | 光纤通信设备配件,光纤 通信设备子框 |
87 | 50014 0658 | 物资配 件 | 通信设备配件 | 光纤通信设备配 件 | 光纤通信设备配件,以太 业务接口盘 |
88 | 50014 0695 | 物资配 件 | 通信设备配件 | 光纤通信设备配 件 | 光纤通信设备配件,主控 盘 |
89 | 50014 0591 | 物资配 件 | 通信设备配件 | 交换系统配件 | 交换系统配件,交换矩阵 板 |
90 | 50014 0589 | 物资配 件 | 通信设备配件 | 交换系统配件 | 交换系统配件,交换系统 电源模块 |
91 | 50014 0696 | 物资配 件 | 通信设备配件 | 交换系统配件 | 交换系统配件,交换系统 中继板 |
92 | 50014 0676 | 物资配 件 | 通信设备配件 | 交换系统配件 | 交换系统配件,调度台 |
93 | 50014 0692 | 物资配 件 | 通信设备配件 | 交换系统配件 | 交换系统配件,调度台接 口板 |
94 | 50014 0590 | 物资配 件 | 通信设备配件 | 交换系统配件 | 交换系统配件,用户板 |
95 | 50014 0648 | 物资配 件 | 通信设备配件 | 通信电源系统配 件 | 通信电源系统配件,监控 模块 |
96 | 50014 0678 | 物资配 件 | 通信设备配件 | 通信配线设备配 件 | 通信配线设备配件,光配 模块 |
97 | 50014 0680 | 物资配 件 | 通信设备配件 | 通信配线设备配 件 | 通信配线设备配件,光纤 法兰盘 |
98 | 50014 0659 | 物资配 件 | 通信设备配件 | 通信配线设备配 件 | 通信配线设备配件,尾纤 |
99 | 50014 0705 | 物资配 件 | 信息设备配件 | 网络设备配件 | 网络设备配件,广域网交 换机配件 |
序 号 | 物料 编码 | 物料大 类 | 物料中类 | 物料小类 | 物料描述 |
10 0 | 50014 0691 | 物资配 件 | 信息设备配件 | 网络设备配件 | 网络设备配件,局域网交 换机配件 |
10 1 | 50014 0635 | 物资配 件 | 信息设备配件 | 网络设备配件 | 网络设备配件,网络交换 机配件 |
10 2 | 50014 0748 | 物资配 件 | 信息设备配件 | 网络设备配件 | 网络设备配件,网络路由 器配件 |
10 3 | 50014 0715 | 物资配 件 | 信息设备配件 | 网络设备配件 | 网络设备配件,综合布线 系统配件 |
10 4 | 50000 9926 | 仪器仪 表 | 高压试验仪器 | 核相器 | 核相器,AC10kV |
10 5 | 50001 0431 | 仪器仪 表 | 光学仪器 | 望远镜 | 望远镜 |
10 6 | 50001 0341 | 仪器仪 表 | 化学、实验室仪器仪 表 | 气体分析仪 | 气体分析仪 |
(企业名称全称)用工情况统计表 | ||
企业总用工人数(人) | 其中,企业参保人数(人) | 其中,其他形式用工人数(人) |
物资种类 | 受理范围 |
变压器 | 110kV 及以上变压器 |
电抗器 | 110kV 及以上电抗器 |
电流互感器 | 35kV 及以上电流互感器 |
电压互感器 | 35kV 及以上电压互感器 |
避雷器 | 35kV 及以上避雷器 |
物资种类 | 受理范围 |
组合电器 | 110kV 及以上组合电器 |
断路器 | 110kV 及以上断路器 |
电力电容器 | 10kV 及以上电力电容器 |
中压电缆 | 6-35kV 电力电缆 |
高压电缆 | 35kV 以上电力电缆 |
导、地线 | 钢芯铝绞线、铝包钢芯铝绞线、钢芯高导铝绞线、中强度铝合金绞线、铝合金芯铝绞线、铝包钢 绞线等 |
OPGW-OPPC 光缆 | OPGW 光缆和 OPPC 光缆 |
ADSS 光缆 | ADSS 光缆 |
瓷绝缘子 | 盘形悬式瓷绝缘子 |
复合绝缘子 | 棒形悬式复合绝缘子 |
玻璃绝缘子 | 盘形悬式玻璃绝缘子 |
继保、安稳 | 继保、安稳装置 |
监控设备 | 变电站、集控站、换流站等监控系统 |
采集设备 | 采集器、集中器、采集终端等用电信息采集设备 |
电能表 | 单相、三相电能表 |
机器人 | 智能变电站巡检机器人 |
无人机 | 无人机 |
充电桩 | 充电桩 |
角钢塔 | 110kV 及以上角钢塔 |
钢管塔 | 110kV 及以上钢管塔 |
钢管杆 | 110kV 及以上钢管杆 |
物资种类 | 受理范围 |
低压电缆 | 低压电力电缆 |
配网导、地线 | 架空绝缘导线、集束绝缘导线 |
配电变压器 | 10kV 及以上配电变压器 |
开关柜 | 10kV 及以上开关柜 |
抽水蓄能机组 | 抽水蓄能机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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