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襄阳市中医医院长征路院区内两处学生公寓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9.68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8/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bcgjhw-2024-07-022
预算金额9.68万元
招标联系人-0710-344496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襄阳市中医医院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已由 襄阳市中医医院(襄阳市中医药研究所)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条件,现就此项目进行院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有意愿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长征路院区内两处学生公寓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ZBCGJHW-2024-07-022
项目采购预算:96880元
采购方式:院内竞争性谈判采购
项目类型:工程类
需求部门:教学管理办公室
项目采购地点:襄阳市中医医院(长征路24号)
项目联系电话:教学管理办公室 0710-3444963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法人授权委托书
1、需附法人及受托人身份证正反照片及法人签字或盖章,受托人联系方式等。(需携带身份证至投标现场)
2、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活动的,必须提供法人证明书,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3、授权委托人必须为委托单位的在职人员,供应商不得委托其他单位的人员作为授权委托人。
(二)营业执照
1、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与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
(三)承诺书
1.本次投标提供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有效、准确完整的,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与事实不符,同意取消投标和中标候选人资格;
2.本次投标绝无串标、围标情形,若经查证属实,同意取消投标和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我公司近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活动期;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因违法经营被追究过刑事责任;未因违法经营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未因违法经营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竞争性磋商者,请于至2024 年 月 日至 2024 年 月 日参与报名。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发送PDF资料至邮箱xyszyyyzbb@163.com,注明参加项目名称及参与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磋商地点时间等信息会以邮件形式回复,请注意查收。网上报名供应商需在开标时另外带一份纸质资料到开标现场。
2、携纸质报名资料送至襄阳市中医医院至远楼四楼招标办。
3、请供应商下载附件中“供应商报名资料(模板)”并安照模板提供资料(全部资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三)报名联系电话:招标办 0710-3451710
四、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一)技术要求

中医院学生公寓改造预算表
序号
楼层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
1
学生公寓
增加插座


44


材料+人工(每张床位安装8-10孔插座)+配电盒。
2
柜式智能直饮水机


4


可扫码计费,供水量50L/H,电源220V50Hz,一开一直饮,过滤方式反渗透RO400+6G压力桶,适用人数50人。
3
医院家属院4间宿舍
全屋线路改造


4


材料+人工+配电盒+入户线改+旧线路拆除
4
38吸顶灯


24


含安装
5
壁挂式1.5P空调


8


含安装
6
电热水器


4


含安装
7
乳胶漆修补


4




合计



(二)商务要求
施工期限 :15天
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无违约情况,经结算审计后支付结算金额的98.5%,剩余1.5%质保期满后无息支付。
质保期:装修改造部分2年,电器部分按厂家标准进行保修
五、谈判程序
(一)本次谈判采用一轮报价,以最终谈判报价为准
(二)评审方法:根据采购需求中技术参数和商务要求均能满足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六、投标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投标文件需求
1、标书目录(注意标明页码)
2、报价表(有耗材的需提供耗材报价)
3.  报名资料
4、项目方案(含主材品牌清单、设计施工计划方案与技术措施、质量管理及安全措施、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措施)
5、公司介绍
6、业绩情况(需提供佐证资料)
7、被委托人与委托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和由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社保证明或查询社保网站对单位为个人缴纳社保金进行截图。
(二)投标文件需提供壹正伍副
(三)标书装订时必须装订成册,禁止制作成活页或其他形式。开标前标书需用文件袋密封并在封条处加盖公章
七、注意事项
(一)已报名供应商若主动放弃参与,必须在项目开标前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将弃权声明报送至招标办,否则,将会被列入我院失信供应商名单,直接影响后续各项目的参与。
(二)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收到本磋商文件起2个工作日内将质疑函送至招标办,内容包括:①质疑函;②质疑内容印证材料。采购方将组织专家对供应商要求澄清的内容进行回复。
(三)若采购会议前更换受托人,新受托人需携带新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资料到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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