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坪山区石井街道“瓶改管”查漏补缺工程(一标段施工)
金额
7338.27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6/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04-440310-04-01-672483
预算金额7338.27万元
招标联系人黄工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加乐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史工0755-2100040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0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08
公告正文
2023-06-02 09:00:00
基本信息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06-08 18:00:00
开标时间 2023-06-08 18:00:00 相关标段(包)编号 E4403000004040219003001
公告发布责任人 黄宇澄 交易平台验证责任人 01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数据时间戳 2023-06-02 00:25: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至时间 2023-06-08 18:00: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 2023-06-02 09:00:00
公告标题 坪山区石井街道“瓶改管”查漏补缺工程(一标段施工)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 2023-06-02 09:00:00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交易系统标识码 124403004557517593 公共服务平台标识码 124403004557517593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 网上获取 招标项目编号 E4403000004040219003
相关标段(包)编号 E4403000004040219003001 上传国家平台时间
统一交易标识码 A99-124403004557517593-20230530-048455-9     平台编码 SYGNSZ
https://www.szjsjy.com.cn:8001/jyw/jyw/zbGongGao_View.do?ggguid=2c9e8ac2885290bc0188766e90da33f7

公告内容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坪山区石井街道“瓶改管”查漏补缺工程
项目编号:2304-440310-04-01-672483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坪山区石井街道“瓶改管”查漏补缺工程(一标段施工)
招标项目编号:2304-440310-04-01-672483003
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标段:坪山区石井街道“瓶改管”查漏补缺工程(一标段施工);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06-02 09:00 至 2023-06-08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3-06-05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3-06-06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本项目不要求编制技术标,招标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坪山区石井街道办事处
经办人:黄工
办公电话:18038004506
传真:
手机号码:18038004506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深圳市坪山区石井街道坪葵路271号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加乐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史工、康工、徐工
办公电话:0755-21000402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2304-440310-04-01-672483003001
标段名称:坪山区石井街道“瓶改管”查漏补缺工程(一标段施工)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06-08 18:00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1709.92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施工总承包;燃气管道;项目位于坪山区石井街道,一标段改造范围包括望牛岗、草埔、岭脚老村、横塘老村、马鞍岭等城中村片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天然气中压管道、用户调压设施、低压入户工程等。中标人应完成本项目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且不得拒绝为完成全部工程而需执行的可能遗漏的工作。
计划总投资:7338.27 万元
工程地址:深圳市坪山区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无
计划开竣工日期: 至
拟采用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拟采用定标方法:直接票决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或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有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机电工程专业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无
其他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3.关于不设置“霸王条款”的承诺书.pdf 2023-06-01 18:52:08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