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实旗盛花园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SDSSA1211090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实旗盛花园 (项目名称)已由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证号:(2111-441900-04-01-940111)(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东莞市东实旗力三限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东莞市东实旗力三限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勘察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东实旗盛花园工程勘察
2.2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市虎门镇赤岗社区富马路
2.3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108600万元,占地面积20000.0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4989.74平方米(其中最大计容建筑面积61850.40),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商服用地,拟建设内容包括住宅楼、幼儿园、商铺、停车场、公共配套用房和公共配套设施等。(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以批复的文件为准)。
2.4 本次招标项目预计的勘察工作量:暂定总钻孔数量72个孔(一般孔48个,控制孔24个),孔深暂定45米,钻孔总深度暂定3240米;管线探测暂定5千米,探测范围为用地红线外扩20米;土壤氡浓度检测暂定201个点;土壤表面氡析出率检测暂定51个点(注:以上工作量为暂估工作量,具体以经招标人及政府部门审核确定的地质勘察技术要求和满足设计需求和有关规范要求的实际勘察工作量为准)。
2.5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土建投资约35400.00万元
2.6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东实旗盛花园工程勘察(含岩土工程勘察、测量、土壤氡浓度检测、土壤表面氡析出率、地下管线综合探测、土层剪切波速测试等)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设计、施工所需岩土参数的岩土工程资料;对建筑地基作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土壤氡浓度检测、土壤表面氡析出率、工程降水及不良地质作用和防治等提出建议及施工现场配套服务、并提供地下管线综合探测服务等)。其中包括收集已有资料、制定勘察纲要,进行测量、勘探、取样、试验、物探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报告、办理勘察报告备案、地下综合管线物探图,提供相关资料及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阶段政府方面立项、审批和施工图审查方面等手续。
2.7 本次招标项目的勘察服务期:(1)地质勘察:自承包人收到经招标人审核确定后发出的工程勘察技术委托书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向招标人提交正式(经过第三方审核合格)的地质勘察报告、地下综合管网物探图及所有相关成果文件;(2)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取得施工图审查备案凭证之日起,至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和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和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资质。
3.2工程勘察总项目负责人资格: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3.3 其他要求:
(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应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 、“限制投标”状态。
(3)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交易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投标人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企业、人员资质证书等与本次招标项目密切相关的信息发生变更时已办结该变更的登记手续,投标人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4)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东建[2014]2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是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大于等于90分的企业。【财政投资项目必选条款】
(5)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本市有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违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涉嫌行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正在接受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工程进度严重滞后,被本市相关部门通报的;
■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被给予红色警示的企业和从业人员;
■因失信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其它:/。
(6)联合体参加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上述(1)至(5)点要求(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公开招标时采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12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2)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地点为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2) 。
5.2投标人必须通过交易系统在线上传投标文件,上述方式外提交的投标文件及逾期通过网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及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网站(网址:http://www.dgsy.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介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7. 投标担保
7.1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担保。
7.2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提交投标担保金额: 26273.00 元。
7.2.1投标担保形式:■单项投标保证金;■银行电子保函;
其它: 。
7.2.2投标担保形式注意事项:
(1)联合体参加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非牵头人缴交的不予认可)。
(2)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应为单项投标保证金或银行电子保函的关联时间。
(3)投标保证金数据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后到达交易中心系统的,无法关联。
(4)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数据延误风险。
(5)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手续详见中心办事指南,请各投标人按相关规定办理。
8. 其它说明
8.1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东实旗力三限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电话:0769-28681293;
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八一路1号机关二号大院9号楼。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69-22203133;
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莞龙大道下桥路段79号。
8.2 其他: /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东莞市东实旗力三限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东莞市东城街道八一路1号机关二号大院9号楼 | 地 址: | 东莞市莞城街道创业社区莞太大道120号金马大厦八楼806-809室 |
邮 编: | 523000 | 邮 编: | 523000 |
联系人: | 林嘉星 | 联系人: | 陈志溢 |
电 话: | 0769-28681293 | 电 话: | 0769-23663761 |
传 真: | / | 传真: | 0769-23663760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2021 年 1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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