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金东区澧浦镇阳光堆肥房提升改造及维修项目的竞争性磋商的公告(非政府采购)
金额
44.31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05/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jcg-2022-l012
预算金额44.31万元
招标联系人贾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叶先生15988552043
标书截止时间2022/05/11
投标截止时间2022/05/16
公告正文

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金华市澧浦集镇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就金东区澧浦镇阳光堆肥房提升改造及维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招标项目编号:HJCG-2022-L012

二、采购组织类型

委托代理采购(非政府采购)

三、招标项目概况

(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标项内容

采购单位

采购内容简述

最高限价

备注

金东区澧浦镇阳光堆肥房提升改造及维修项目

金华市澧浦集镇建设有限公司

金东区澧浦镇阳光堆肥房提升改造及维修项目,详见采购需求。

44.3169万元


四、32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磋商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发售时间:2022年56日至2022年511日,超过下面答疑与澄清规定时间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答复。

答疑与澄清:供应商如认为公开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发售地点:金华市金东区环城东路1777号11楼招标部。

3、售价:招标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

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邮箱;

2、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因疫情期间,允许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报名QQ邮箱:1293619511

七、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251614:30止;

磋商文件递交地点

金华市金东区环城东路1777号11楼开标室

、磋商截止时间

202251614:30

十、磋商地点

金华市金东区环城东路1777号11楼开标室

十一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7000元整,响应人应于202251317:00前将磋商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缴纳至以下账户:户名: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银行账号:79010122000338657。未按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的,采购人将拒绝其响应文件。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金华市澧浦集镇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贾先生

联系电话:18367905073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15988552043

地址: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金华市金东区环城东路1777号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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