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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林业局森林防火视频监测采购项目(重)(HCZC2019-G1-15006-FZJT)(重)质疑答复函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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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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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9/07/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林业局森林防火视频监测采购项目(重)(HCZC2019-G1-15006-FZJT)(重)质疑答复函
质疑人: 广西海康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黄建许 地址: 南宁市青秀星湖路 8号可高·至胜电子科技广场6号楼608号 你公司 通过邮寄方式 提交关于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林业局森林防火视频监测采购项目(重)(HCZC2019-G1-15006-FZJT)(重) 的质疑函,我公司于2019年 07 月 05 日收悉。针对贵公司提出的质疑内容,现对质疑事项进行如下回复: 质疑事项一 回复 : 根据桂森防办字〔2017〕34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项目建设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第五章第三十八条规定 严 格按照初步设计编制招标文书。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指标,技术路线、建设方案、设备选型等,不得低于初步设计。“森林防火综合调度平台”的 带“ ★ ”部分参数已列入 初步设计文书 中,且 潜在投标人必须熟悉理解本项目的建设要求,不存在不合理项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倾向 。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 综上所述,你公司的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驳回质疑, 如你公司认为本答复不满意,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感谢你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支持和监督。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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