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FWHTHLJGCYC23150100Z20241697057
二、合同名称:文化墙宣传图版
三、项目编号:741ea77bf5e749bea90c68ba76e4b7e4
四、项目名称:文化墙宣传图版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人民法院
地址: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新林镇人民路 161 号
联系方式:0457-3181290
供应商(乙方):大兴安岭炳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新林镇创业小区3号楼0单元03室
联系方式:13845706920
六、合同主要信息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1 | 文化墙宣传图版 | 3(份) | 1500.00 | 4500.00 |
合同金额: 45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
七、本次验收内容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1 | 文化墙宣传图版 | 3(份) | 1500.00 | 4500.00 |
合同金额: 45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
八、验收日期:2024年05月28日
九、验收组成员:孙艳春、张红娟、孙文旭
十、验收意见:同意验收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人民法院
2024年05月28日